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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5-2-/2020-0522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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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完中、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职业高级中学:

根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的通知》(保教体发〔2020〕49号)要求,结合龙陵县实际,现将2019-2020学年度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站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有关关求,认真组织好2019-2020学年度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县教育体育局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招考办,教育体育股、少体校协助配合,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初中学生学业水平音乐、体育、美术科目考试工作,加强对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工作职责是:制定考试方案、确定考点、任命考点主任、抽调并培训监考教师、具体组织考试工作、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查处举报投诉案件。

每个考点设考点主任1人,原则上由该校校长担任考点主任。考点主任是该考点的具体组织者,全面负责考点的组织领导工作。各考点要将严肃考风考纪作为工作重点,抽调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负责、业务素质高的教师负责考务工作,配合县教体局选派的监考教师做好考试工作。学校要切实做好考试的服务工作,选派医务人员、保安和教师负责考场安全保障,确保考试安全。

二、严肃考风考纪

(一)严格规范抓好考试管理。严格按照考试有关文件的要求及“测试办法及要求”“考试内容及评分”等具体规定组织实施考试。考试期间,严禁无证件人员进入考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凭证进入考试场所;考生一律不准佩戴任何标志性的饰品参加考试;禁止所有考务人员私自外出。

(二)切实强化考风考纪教育。要加强考风考纪的宣传和考试诚信教育工作,对考生进行正确的舆论宣传和引导。考试前,对所有考务人员要进行考试纪律和业务培训,强化考风考纪教育和责任意识。

(三)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考试过程中的失职和徇私舞弊,要及时报请教育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对负有责任的考务人员、监考教师和考点主任等相关人员依法依规按管理权限进行严肃处理。

(四)严格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凡是有亲属参加考试的、担任考试年级教学工作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体育、音乐、美术科目的考务工作。

(五)严格执行成绩公示制度。考试结束后,学校要将所有参考学生的体育、音乐、美术三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在校内公示一周,同时要公布市、县教育体育局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监察电话号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在公示相关信息时不得泄露学生个人隐私。

(六)严格落实考试巡查监督。考试期间,县教育体育局将积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进行现场巡视和监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考试进行全程录像和监控。考试现场必须公布各级的举报电话,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考务工作有意见,可通过学校或举报电话反映,对考试中的舞弊现象可直接向上级部门申述和举报。县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组6126825,县教育局招考办6121428。

考试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到各州、市进行巡视检查。市教育体育局组成巡视组,通过重点巡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各县(市、区)考试工作情况。龙陵县巡视负责领导:王兴孝,牵头科室:招考办。

三、规范开展考试

(一)考试方式

1.体育科目:按《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办法》执行(详见附件1),由各县教育体育局统筹组织安排辖区学校的考试,要充分考虑疫情对学生身体锻炼的影响和复学后身体恢复的情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采取分期、分批、错峰的方式组织考试,减少人员聚集(详见附件1)。经抽签确定,保山市2019-2020学年度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抽考类项目为1分钟跳绳(男生、女生)。选考类项目由学生自由选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生不得选择技能类的肺活量项目测试,但可以在素质类的1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或实心球中选择1项代替)。

2.音乐科目:按《云南省初中学生音乐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试行)》(附件2)规定执行。阶段性考试由各校根据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场地等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以能考查出学生对课业掌握的实际成绩为准;终结性考试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集中命题、统一时间进行考试。

3.美术科目:按《云南省初中学生美术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试行)》(附件3)规定执行。阶段性考试由各校根据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场地等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以能考查出学生对课业掌握的实际成绩为准;终结性考试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集中命题、统一时间进行考试。

(二)计分办法

1.体育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或25米往返跑为40分,其余三项每项20分),按照实际得分的50%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评分标准按《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办法》执行(详见附件1)。

2.音乐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阶段性考试占40分、终结性考试占60分),最终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优秀(≥90分)、良好(≥70分且<90分)、及格(≥60分且<70分)、不及格(<60分),及格及以上按5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不合格或补考合格不计入录取总分。评分办法按《云南省初中学生音乐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附件2)执行。

3.美术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阶段性考试占40分、终结性考试占60分),最终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优秀(≥90分)、良好(≥70分且<90分)、及格(≥60分且<70分)、不及格(<60分),及格及以上按5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不合格或补考合格不计入录取总分。评分办法按《云南省初中学生音乐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附件3)执行。

(三)考试要求

1.严格按照《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办法》《云南省初中学生音乐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试行)》《云南省初中学生美术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考试。

2.考试过程中,要树立标准统一、公正严肃、廉洁无私的良好考风,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监考及考务人员要熟悉业务,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实事求是、公正准确地裁决每一项考试。

3.体育考试的考点要合理设置,采用标准化的器材(器械)统一测试,尽力减少人为操作因素对考试成绩的影响。同时,以县为单位统一组成监考队伍,按照既定日程逐个考点开展体育考试项目的测试。要加强考前培训,确保体育考试尺度统一,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生的考试分组、序号等要随机编排,并统一穿戴不同颜色编号背心进入考试现场。

4.体育考点学校要维护好考点正常秩序,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干扰考试的事件发生。考试结束以后,每一位学生的考试成绩登记表(详见附件5)需按规定存入学生档案。

(四)报名和考试时间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2019-2020学年度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由学校统一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报名(含往届生、中职学校普职融合学生),各考点考试相关工作必须在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

(五)考试经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70号)标准执行(详见附件4)。

(六)注意事项

1.中职学校的普职融合学生必须回初中学籍学校报考,考试成绩由所就读的中职学校核对并公示后,按生源地分类汇总再统一报组织考试的县教育体育局,否则将导致普职融合学生考试成绩无法导入学籍网,同时影响义务教育毕业证的发放。

2.各考点、学校的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成绩登记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体育局汇总审核,再由县教育体育局于2020年6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体育局德育科。成绩登记表中属于免考的考生,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全部免考”或“某一单项(具体单项名称)免考”,并在“总分”栏和对应免考项“得分”栏注明所得分数。

3.县教育体育局结合实际制定考试工作方案、考试时间安排表于2020年5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德育科;考试工作结束后,对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20年6月20日前与考试成绩一并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德育科。

联系人:杨荣昌,联系电话:6121428。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