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250418-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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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处龙陵县龙山镇320国道旁,管辖全县10个乡镇,121个自然村,肩负着国道58.2公里、省道250余公里、县乡道路1500公里、城市街道24公里、其它道路500余公里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大队现有民警31名,交通协管员67名,下设5个建制中队(松山中队、红勐中队、木城中队、城区中队、黄龙中队)。大队的主要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查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向公民宣传交通法规;组织实施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各级警卫任务;接受公民报警、救助,打击车匪路霸及各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活动,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等。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交警大队行政编制23名,实有在职民警26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交通安全管理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4年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整体绩效目标是保障办案业务、车驾管业务、执勤执法工作、日常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具体设立了7个部门绩效目标(其中:1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收入合计131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0.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63万元。
2024年支出合计130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93万元,项目支出508.07万元。
基本支出800.93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5.41万元、2040201行政运行622.66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2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6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1万元、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69.7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06万元。
项目支出508.07万元,其中:龙财行〔2024〕18号2024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9.11万元、龙财行〔2024〕18号保财行(2024)85号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经费19.46万元,龙财行〔2024〕18号保财行(2024)85号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6.9万元,龙财预〔2024〕24号龙陵县城区边境立体化防控技防建设项目补助资金40万元,龙财行〔2023〕69号2023年第二批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经费2.8万元,龙财预〔2024〕18号辅警非税弥补经费146.91万元,龙财行〔2023〕55号2023年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经费9.8万元,龙财预〔2024〕18号交通管理业务工作经费90.61万元,龙财预〔2024〕18号值班备勤经费48.36万元,龙财预〔2024〕18号车管业务成本经费30.36万元,龙财预〔2024〕18号警营维修维护经费29.36万元,龙财行〔2024〕53号2023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55万元,龙财预〔2024〕18号辅警服装经费18.2万元,龙财行〔2024〕53号2023年第二批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14.5万元,龙财预〔2024〕10号2023年单位自有资金经费8.15万元。
2.预算执行率情况
2024年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预算收入1547.94万元,预算执行数1309万元,执行率84.56%。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我大队修订并逐步完善了《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管理制度》,对组织框架及绩效自评、以及监督问效有了明确的职能划分。
2.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控制各类支出。
3.完善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益。
我大队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大队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交通安全管理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4年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整体绩效目标。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24年4月10日——31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24年5月1日——11月30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龙陵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2024年12月1日——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维稳、安保,打击各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公安工作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保护神”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开展交通管理工作;(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3)符合部门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2.预算配置:(1)预算编制科学,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科学编制我台中期项目规划,项目规划突出重点,充分体现项目的前瞻性、完整性;(2)确保重点支出安排,所有预算项目按照我部门的主要职责安排项目,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的完成,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3)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等于上年预算数。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1)严格预算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严控结转结余,结转结余控制目标为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3)项目组织良好,部门开展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中,均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的核查作为所有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4)“三公经费”节支增效,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等于上年预算数;
2.预算管理:(1)管理制度健全,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障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程公开透明。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细化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监控。(2)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建立了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和监督,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3.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建立了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和监督,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4年,全县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8起,同比减少10起,下降20.83%;造成12人死亡,同比减少3人,下降20%;造成19人受伤,同比减少3人,下降13.64%;直接财产损失24.84万元,同比减少0.87万元,下降3.4%。共发生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081起,同比增加398起,上升14.83%;造成552人受伤,同比减少12人,下降2.13%;直接财产损失24.071万元,同比减少12.001万元,下降49.86%。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防线得到稳固。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以龙陵“3.07”、施甸“3.24”、腾冲“9.22”、龙陵“12.22”等事故为鉴,紧盯“人、车、路、企、校”源头隐患,最大限度消除各类风险。一是大队将高风险驾驶人、重点驾驶人清单定期推送至各派出所,组织民辅警主动上门开展“四个逐一”教育管理,消除源头隐患。强化交通秩序整治,道路交通环境得到净化。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坚持“预防警务”和“主动警务”,努力做到以打促防、以打强基。深化服务改革创新,为民服务效能得到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公安交管改革创新,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积极主动惠民生。强化宣传警示教育,群众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围绕“九个万”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办案水平得到提升。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生命线工程,认真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执法水平。
(三)效果情况分析
2024年,龙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推动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引领,紧紧围绕“两个下降20%”、较大事故零发生目标任务,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全力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护稳定、惠民生、强队伍,有效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创造了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大队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门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大队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4年,我大队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