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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aj-/2023-0426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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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2022年度龙陵县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龙陵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根据职责,龙陵县公安局设内设机构17个,即政工监督室、警令部、督察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刑侦大队、警务保障室、网安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国保大队、交警大队、拘留所、看守所、巡特警大队、红茶社区派出所;十个派出机构,即龙山派出所、龙新派出所、镇安派出所、象达派出所、腊勐派出所、碧寨派出所、平达派出所、勐糯派出所、木城派出所、龙江派出所。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等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2年龙陵县公安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维稳、安保,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公安工作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保护神”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开展维稳、处突等公安工作;(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3)符合部门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我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02292488.31元,其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8000.00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增加38000.00元,行政运行55332318.1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5101.50元,执法办案3393856.89元,特别业务1883200.00元,其他公安支出12458467.82元,行政单位离退休34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3918134.24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598840.08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8651693.00元,行政单位医疗1998974.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28602.00元,其他支出8905500.00元;上年度结转7193046.95元。

龙陵县公安局2022年本年支出102107488.41元,其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8000.00元,行政运行55332318.1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5101.50元,执法办案3393856.89元,特别业务1883200.00元,其他公安支出12273467.92元,行政单位离退休34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3918134.24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598840.08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8651693.00元,行政单位医疗1998974.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28602.00元,其他支出8905500.0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公安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根据《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等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2年龙陵县公安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维稳、安保,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公安工作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保护神”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开展维稳、处突等公安工作;(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3)符合部门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3月10日—31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1日—11月30日)

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总结评价阶段(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自评资料。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结合部门职责职能,设定工作目标,根据工作目标预算部门经费。2022年年初预算7050.52万元,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加快支出进度,2022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100%。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编制、申报、管理预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预算管理公开化。涉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新增资产配置等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产出情况分析

1.牢牢抓实反恐维稳,政治社会安全稳定,我们始终将防范政治安全风险置于首位,统筹抓好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邪教斗争,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工作,防范涉稳风险向政治领域传导,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

2.牢牢抓实边境管控,边境社会和谐安宁。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先治边、治国必治边”治边方略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完善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强边固防机制,压实“五级书记抓边防”“五级段长制”等责任链条,广泛动员群防群治力量,推动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四防”深度融合。我们根据疫情形势科学调整疫情防控卡点,累计出动警力15万余人次、警车7万余辆次,核查人员500余万人次、车辆160余万辆次,自2020年1月23日开始,每日投入警力300余名,持续坚守948个日夜,全面落实24小时双向查缉,对所有入龙、出龙人员及车辆进行核查检查,并安排警力配合疾控、卫健等部门做好隔离留观点安保维稳和流调溯源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做到了“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实现了疫情输入零发生;

3.牢牢抓实打击整治,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一年来,共接有效报警6682起,其中刑事警情215起、同比下降31.3%,治安警情469起、同比下降17.57%。立刑事案件308起,同比下降18.74%,破157起,破案率50.97%,抓获犯罪嫌疑人106名,抓获逃犯79人;立八类案件26起,破29起,破案率为111.53%,实现了八类案件破案率超过80%的目标。立命案1起,破1起,同比下降50%,连续18年实现命案全破。紧盯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等多发性案件,强力推进打防管控宣各项工作,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5起,同比下降35.1%,财产损失521万元,同比下降30.4%,破案42起,同比上升27.27%,抓获47人,同比上升291.67%,实现了“两降两升”及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案件全破的目标,安装“国家反诈中心 APP”10.53万人,实名注册8.33万人,安装率达到了34.44%,全民反诈意识不断增强。

4.牢牢抓实基础管控,风险化解能力持续提升。我们加强请示报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强度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村(社区)的责任,强化推动落实,在龙陵形成对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们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三轮次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和9轮次集中清查,围绕6个挂牌整治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挂牌整治行动,对全县183家宾馆酒店、40家娱乐场所、303家物流寄递企业、1家洗浴场所、3650家出租房屋、29个加油站、1个长途客运站等开展“突击式”“地毯式”“拉网式”清查,按照“快、早、小”要求,严厉打击行业场所内的各类违法犯罪,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5.牢牢抓实公共安全,社会大局平稳可控。我们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扎实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波次行动,排查道路隐患40处,协调推动安装危险路段生命防护工程波形防护栏164千米,处理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43起、简易程序处理2057起,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万余起,未发生3人以上伤亡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效果情况分析

高效落实市局党委的决策和部署,全力推动维护稳定、预防打击、规范执法、管理服务等工作,以“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万无一失、一失万无”工作标准,有力维护了全县政治和社会治安稳定,实现了“六个严防、三个确保、九个安全”的工作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项目管理上需要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提高。

②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③部分绩效指标缺乏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细化预算项目,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全面清理单位的经常性业务及重点工作,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做好单位预算编制工作。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挪用的发生。

(三)规范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