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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aj-/2022-0706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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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公安
2021年度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对2021年度部门自评得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对部门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我部门根据整体支出评价指标相关表格作出的自评结果为优秀。

预算配置上,我部门预算编制较为合理并确保了重点支出安排,执行情况好。预算执行上,我部门项目执行良好,严控结转结余。综合各项指标,我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25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经自查,绩效目标执行率为121.24%。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本年度我大队狠抓事故预防长效管理,深化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2021年累计完成大型交通安保活动共计50余次,累计出动警力1950余人次,出动警车690余台次,圆满完成各项安保任务,有效净化了辖区交通安全环境。狠抓车驾管窗口服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同时落实公安部“放管服”12项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组织参加“110”、“122”、“全国法制日”、“学雷锋日”、“6月安全月”等大型宣传活动12次。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原因: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大队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大队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4.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2年,大队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益。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收入合计97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3.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万元,事业收入 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年初结转结余7.84万元。

2021年支出合计97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62万元、项目支出143.91万元。

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根据《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交通安全管理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1年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整体绩效目标是保障办案业务、车驾管业务、执勤执法工作、疫情防控、日常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3.开展重点工作情况

2021年,我单位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强化队伍管理,队伍整体形象得到提升。坚持把交通事故预防作为首要工作来抓,继续推进完善预防事故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实体化运作机制,加强重点企业、驾驶人监管,全面筑牢事故防线。狠抓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交通出行环境平安畅通;加大路面管控,提高见警率,严查各类交通违法;深化“放管服”工作,狠抓车驾管窗口服务,交通管理便民服务更加深入,严把驾驶人、车辆准入关。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辖区群众交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并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高度重视此绩效评价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绩效自评样表,布置绩效自评工作。通过收集资料、查看财务账表、填写绩效自评表、自评总结等方式,对2021年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了全方位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部门依据整体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1年(2020.12.01—2021.11.30),全县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7起,同比减少13起,下降32.5%;造成10人死亡,与去年持平;26人受伤,同比减少12人,下降31.57%;直接财产损失20.19万元,同比减少12.32万元,下降37.89%。共发生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357起,同比增加228起,上升10.71%;541人受伤,同比减少9人,下降1.63%。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278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74%,其中重点违法行为3170起,占现场查处违法数的9.67%;非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53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9.07%,占违法查处总数的18.68%。分值10分,自评10分。

2.质量指标:科学编制项目规划,重点工作保障支出。主动协调公路分局、交通局、住建局对全县主要道路隐患点段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道路危险路段隐患点段50处,其中国省道15处,县乡级道路35处。下发《道路隐患整改的通知书》8份。快处快赔有序开展,“两站、两队、两员、两长”建设稳步推进。

组织全队民警和辖区安全员进行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集中培训4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分值20分,自评17分。

3.时效指标:所有项目资金到位及时并拨付,资金支出进度如期安排,分值10分,自评为1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与落脚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狠抓车驾管窗口服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同时落实公安部“放管服”12项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一是车驾管业务实现“互联网+”,打造警邮合作的车管业务服务模式,取得预期效果。二是驾考在标准不降的基础上,简化流程,便民利民实现最大化。三是与中财保龙陵分公司、太平洋、阳光、平安等保险公司建立了“警保联动、快处快赔、服务群众”。四是摩托车报废点、车驾管社会服务站遍布各乡镇,将“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五是智能自助体检照相终端,方便又实惠。分值10分,自评10分。

2.社会效益指标:2021年交通事故造成9人死亡,与去年相比减少1人,未达到预期目标,分值10分,自评5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大队通过专项行动宣传,积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新宣传模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全力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一是组织参加“110”、“122”、“全国法制日”、“学雷锋日”、“6月安全月”等大型宣传活动12次。二是深化“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队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室的作用,邀请每一位交通违法人员进入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进行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录入交通宣传教育管理平台,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数据”管理,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分值20分,自评20分。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