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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aj-/2022-070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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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公安
2021年度龙陵县公安局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对2021年度部门自评得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对部门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我部门根据整体支出评价指标相关表格作出的自评结果为优秀。预算配置上,我部门三公经费逐年下降,执行情况好。预算执行上,我部门尽量压缩了一般公用支出,在保运转的基础上,把资金用在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上,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预决算信息按要求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综合自评打分表各项指标,我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经自查,绩效目标执行率为117.47%。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经自查,2021年龙陵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和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立足社会治安和边境维稳形势,扎实抓好安保维稳、疫情防控、边境管控、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基层社会治理、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①项目管理上需要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提高。

②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③部分绩效指标缺乏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对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重点审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确保财政资金下达后项目得以快速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2.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后勤工作。凡涉及到经费方面的问题都要依照有关规定、制度去办。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工作,保证部门资产账物、账实相符。财务会计对资金运行,实行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

3.加大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4.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指标设计,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5.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益。

6.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健全完善部门财务、合同、资产、往来款等制度,加大执行力度,落实管理职责,促使部门实现规范、有效的管控。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20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05.43万元;

2021年支出合计757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1.01万元,项目支出合计1932.47万元。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根据《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等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1年龙陵县公安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维稳、安保,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公安工作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保护神”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开展维稳、处突等公安工作;(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3)符合部门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我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开展重点工作情况

(1)平安建设成绩斐然。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实现了“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社会稳定、边境安宁”的目标,在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龙陵县综合满意率和执法满意率均位列第一。全县毒情形势明显好转,新发现吸毒人员数实现三年连续大幅下降,在全省城市生活污水毒情监测中,龙陵县毒品消费折算总量低于全国、全省、全市均值,全市排名最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警营”工作取得新进展,5个派出所被列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2)安保任务高效完成。全年保持一级以上等级勤务,成立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可行性方案,严格对标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梳理8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各节点工作任务目标,梯次趋紧、逐步发力,高效完成建党100周年、COP15大会、重要节假日安保维稳各项任务,实现“六个严防、四个不发生”目标。

(3)政治风险防范到位。搭建“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实战化警务工作模式,保持高等级指挥响应机制,每日由专班牵头组织预警线索核查、24小时网上巡查监测等工作,全力防范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做好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反恐怖斗争工作,未发生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重大敏感事件和暴恐案事件。

(4)边境管控跨越发展。边境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大幅提升,建成使用抵边警务室5个、抵边联防所5个。建成立体化防控技防项目设备上线运行。扎实开展边境管控“查隐患强措施固屏障”专项行动。

(5)疫情防控扎实有效。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卡点查缉、重点群体及场所管控、疫苗接种及全员核酸检测安保维稳等工作,实现疫情“零发生、零输入”目标。扎实开展“龙城飞将”“三查四告知”行动,挂牌成立龙陵县“境外人员看护中心”。投入疫情防控卡点42个、边境检查站5个,每日投入警力200余人对进出人员及车辆进行核查,累计出动警力4.8万余人次、车辆1.4万余辆次,核查车辆261万余辆、人员463余万人次。

(6)违法犯罪打击有力。以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扫黑除恶斗争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共立刑事案件393起,破147起;立命案3起,破5起(含积案2起),实现命案连续17年全破;受理治安案件1126起,查处1053起;破经济犯罪案件18起、涉林案件44起、走私案件248起,查获初烤烟叶、卷烟等大批物品;破毒品刑事案件20起(其中万克案件3起),缴获毒品116.1公斤、制毒物品20.5千克,查获吸毒人员72人、收戒102人、新发现39人;破跨境赌博刑事案件9起、行政案件80起,打掉犯罪团伙6个;破获妨害国(边)境刑事案件18起、行政案件34起,打掉犯罪团伙5个,查获“三非”人员320人、遣返226人;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3起,破获35起,抓获15人,协助外地警方抓获8人;抓获网上逃犯39人(其中跨境逃犯12人),拦截劝返重点地区、重点人员302人,核查回流人员668人。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三非”回流人员专项行动,共破获组织、运送“三非”回流境外人员刑事案件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查获“三非”回流人员225人。

(7)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智慧安防小区、无发案村(社区)创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一标三实”信息采集、人口管理、平安乡村建设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7个、无发案小区2个、无发案村社29个、智慧安防小区5个。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33起,调处690起,象达镇“1456”工作法实现辖区11年命案“零发案”经验做法在全市交流。发动农户安装摄像头14896个,农村智治水平不断提高;将全县10个乡镇121村(社区)综治维稳员纳入“一村(社区)一辅警”管理,为基层社会治理力量驻入新鲜血液。

(8)公共管理不留死角。全力抓好交通、校园、枪爆、监所安全管理工作,未发生3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重特大安全事故、枪爆安全事故及涉校涉生案(事)件。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39.47%、10%、36.11%、34.49%。校园安全防控网进一步筑牢,成立了校园安全委员会和校园管理中队,建立党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学校、“护学岗”“一校一警”等制度,为全县149所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员240名,指导学校安装一键式报警系统149套、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167个,选聘法制副校长149名。

(9)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刑事案件如实受立案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多方争取资金,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正式启用,7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已经完成,挂牌成立执法监督管理中心,构建了全程监督、智能监督、重点监督为一体的精准化执法监督新模式。

(10)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不断强化政治建警、正风肃纪、理论武装,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共有32个集体9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在建党100周年大庆之际,县局党委被省厅党委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红旗党委”,全省仅命名了10个。

(11)警务保障更加到位。7月17日,集办公、便民、保障服务等为一体的公安局新业务技术用房正式投入使用,全面增强了公安工作保障和服务能力,本年度新增基层派出所执法执勤用车3辆,新增执法办案装备31.23万元,稳步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和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完成龙陵县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建设项目,项目已投入使用。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高度重视此绩效评价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绩效自评样表,布置绩效自评工作。通过收集资料、查看财务账表、填写绩效自评表、自评总结等方式,对2021年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了全方位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部门依据整体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以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扫黑除恶斗争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共立刑事案件393起,破147起;立命案3起,破5起(含积案2起),实现命案连续17年全破;受理治安案件1126起,查处1053起;破经济犯罪案件18起、涉林案件44起、走私案件248起,查获初烤烟叶、卷烟等大批物品;破毒品刑事案件20起(其中万克案件3起),缴获毒品116.1公斤、制毒物品20.5千克,查获吸毒人员72人、收戒102人、新发现39人;破跨境赌博刑事案件9起、行政案件80起,打掉犯罪团伙6个;破获妨害国(边)境刑事案件18起、行政案件34起,打掉犯罪团伙5个,查获“三非”人员320人、遣返226人;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3起,破获35起,抓获15人,协助外地警方抓获8人;抓获网上逃犯39人(其中跨境逃犯12人),拦截劝返重点地区、重点人员302人,核查回流人员668人。,截至12月,共破获组织、运送“三非”回流境外人员刑事案件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查获“三非”回流人员225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认真落实省、市公安机关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深入推进“一门通办”试点工作,整合治安、出入境、网安、禁毒、交警、龙山派出所6个部门119项政务服务事项,成立龙陵县政府服务公安分中心,形成了县级服务中心、派出所服务点和社会服务站的“三级服务网络”,实现公安业务集中办公、高效审批、“一门通办”,“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目前,共建成县级公安政务服务中心1个、派出所服务点9个、社会服务站5个、乡(镇)摩托车报废点8个,出台便民利民措施13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对报警人及案件当事人回访,关注度和满意度的调查,处警效率达到大众要求,对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