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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aj-/2021-0618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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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4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设11个中队,即综合中队、秩序中队、宣传中队、特勤中队、科技中队、事故中队、车管中队,城区交警中队、松山交警中队、红勐交警中队、木城中队。

2.基本职能

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和道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依法对全县机动车和驾驶员实施有效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负责辖区320国道50余公里、省道120公里、县乡公路1000多公里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3.年末机构人员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交通安全管理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0年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整体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0年决算收入105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3.34万元,占总收入99.8%;其他收入2.1万元,占总收入0.2%。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236.68万元,增加率27.68%。

2.2019年决算支出1032.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32.94万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867.06万元,占总支出83.94%;项目支出165.88万元,占总支出16.06%。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236.68万元,增加率27.68 %。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大队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大队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大队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详见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20年3月10日——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20年4月1日——11月30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龙陵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维稳、安保,打击各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公安工作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保护神”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开展交通管理工作;(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3)符合部门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2.预算配置:(1)预算编制科学,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科学编制我台中期项目规划,项目规划突出重点,充分体现项目的前瞻性、完整性;(2)确保重点支出安排,所有预算项目按照我部门的主要职责安排项目,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的完成,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3)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等于上年预算数。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1)严格预算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严控结转结余,结转结余控制目标为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3)项目组织良好,部门开展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中,均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的核查作为所有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4)“三公经费”节支增效,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等于上年预算数;

2.预算管理:(1)管理制度健全,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障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程公开透明。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细化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监控。(2)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建立了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和监督,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3.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建立了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和监督,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产出情况分析

1.2020年(2019.12.1—2020.10.31),全县共受理一般程序交通事故38起,死亡10人,受伤36人,经济损失27.31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11.63%,死亡人数减少7人,下降41.18%,受伤人数增加5人,上升16.13%,经济损失减少13.865万元,下降33.67%。同期全县共受理简易程序交通事故1255起,受伤491人,经济损失84.41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受案起数增加190起,上升17.84%,受伤人数减少26人,下降5.03%,经济损失减少23.42万元,下降21.72%。

2. 全面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严格落实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今年,先后5次向县政府、县安委会书面建议,经政府支持,在城区主要路段新增电子监控11套,施划标线2000余米,设置260余面标志标牌;在象达镇集镇设置了11套交通违停电子抓拍设备。

3. 全县10各乡镇人民政府均已建立了农村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今年以来,安全员共排查登记按期检验的机动车24362辆,排查未按期检验车辆(含无牌)3143辆,排查登记驾驶人15120人,提供交通安全信息1421条,说服教育交通违法当事人13930人,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750场次,办理车驾管业务14412份,协理交通事故2192起(其中快处快赔办理622起),办理保险业务21003份。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1)认真落实省、市公安机关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深入推进“一门通办”试点工作,整合治安、出入境、网安、禁毒、交警、龙山派出所6个部门119项政务服务事项,成立龙陵县政府服务公安分中心,形成了县级服务中心、派出所服务点和社会服务站的“三级服务网络”,实现公安业务集中办公、高效审批、“一门通办”,“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目前,共建成社会服务站5个、乡(镇)摩托车报废点8个,出台便民利民措施多条。(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对报警人及案件当事人回访,关注度和满意度的调查,处警效率达到大众要求,对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大队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门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大队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我大队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