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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aj-/2021-0618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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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2020年度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

2020年度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疫情防控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负责6个卡点相关工作,安排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配合政府部门对过往人流、车辆、物品进行核查,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并保障卡点基本物资供应,包括生活物资及防疫物资,以及各中队防疫相关物资储备支出。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资金性质及用途,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与县级财政部门协调拨款事宜,合力加快推进资金使用进度,并于项目结束后认真审查,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我大队共收到财政拨付疫情防控经费199747.3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下达的疫情防控经费共支出199747.30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项支出均符合交通行政业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支出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财务处理及时、报销手续完备、会计核算规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及时到位,物资配备满足一线执勤警力配备,各类后勤保障支出实施及时,严格控制成本,不铺张浪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经济效益上根据要求,公共场所及车管办证厅消杀到位,严格登记,为防疫大环境减负;生态效益上疫情期间发布便民措施,错峰办理车驾管业务或手机办事通,避免人流拥挤;可持续影响指标上长期长效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及措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上:车管所人流量大,加强疫情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及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提高知晓率及满意度。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加细化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大队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在决算中已公开,不另行公示,方便社会监督,且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考核的参考。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二是进一步做实做强公安交管社会化管理格局体系,切实发挥县交安委、乡镇交安办职能。三是切实解决当前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职能弱化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派出所交警中队职能职责,加强指导培训,推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安全员履职尽责。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该项目为非税安排项目。

2020年度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大队执勤执法提供经费保障。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是促社会主义和谐发展的必要经济保障。由于年度财政资金紧张,根据支出需求,经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请示,结付了2018年脱贫攻坚相关支出。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资金性质及用途,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与县级财政部门协调拨款事宜,合力加快推进资金使用进度,并于项目结束后认真审查,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我大队共收到财政拨付工作经费135190.47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下达的疫情防控经费共支出135190.47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项支出均符合交通行政业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支出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财务处理及时、报销手续完备、会计核算规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时效上于2020年12月20日前资金支付进度为100%,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按照节约成本原则开展资金活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上对以前年度未结清账务于本年度末进行结算,结算率不低于60%,可持续影响指标上年度总结的工作经验继承发扬,本年度加以改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上:2018年脱贫攻坚未结清账款得以结清,缓解社会矛盾,投诉率降低。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加细化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拨付困难,该项目支出全部为脱贫攻坚期间垫资商户投诉至12345平台后得以解决,今后工作中将持续关注资金拨付进度,尽量不再发生投诉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大队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在决算中已公开,不另行公示,方便社会监督,且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考核的参考。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二是进一步做实做强公安交管社会化管理格局体系,切实发挥县交安委、乡镇交安办职能。三是切实解决当前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职能弱化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派出所交警中队职能职责,加强指导培训,推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安全员履职尽责。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该项目为非税安排项目。

2020年度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办案业务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负责6个卡点相关工作,安排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配合政府部门对过往人流、车辆、物品进行核查,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并保障卡点基本物资供应,包括生活物资及防疫物资,以及各中队防疫相关物资储备支出。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资金性质及用途,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与县级财政部门协调拨款事宜,合力加快推进资金使用进度,并于项目结束后认真审查,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我大队共收到财政拨付疫情防控经费200000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下达的疫情防控经费共支出200000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项支出均符合交通行政业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支出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财务处理及时、报销手续完备、会计核算规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及时到位,物资配备满足一线执勤警力配备,各类后勤保障支出实施及时,严格控制成本,不铺张浪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经济效益上根据要求,公共场所及车管办证厅消杀到位,严格登记,为防疫大环境减负;生态效益上疫情期间发布便民措施,错峰办理车驾管业务或手机办事通,避免人流拥挤;可持续影响指标上长期长效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及措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上:车管所人流量大,加强疫情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及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提高知晓率及满意度。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加细化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大队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在决算中已公开,不另行公示,方便社会监督,且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考核的参考。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二是进一步做实做强公安交管社会化管理格局体系,切实发挥县交安委、乡镇交安办职能。三是切实解决当前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职能弱化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派出所交警中队职能职责,加强指导培训,推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安全员履职尽责。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该项目为非税安排项目。

2020年度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公安系统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抗击新冠肺炎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中央下达我大队公安系统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含政法部门服装经费合计1026499.11元。绩效目标: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切实提高全大队经费保障及装备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平安龙陵”建设发展。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资金性质及用途,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与县级财政部门协调拨款事宜,合力加快推进资金使用进度,并于项目结束后认真审查,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我大队共收到财政拨付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1026499.11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共支出987349.11元,执行率98.7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项支出均符合交通行政业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支出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财务处理及时、报销手续完备、会计核算规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2020年,我大队办案业务、装备经费投入数额及投入情况逐年提升,提升度大于30%。

(2)质量指标

2020年(2019.12.1—2020.10.31),全县共受理一般程序交通事故38起,死亡10人,受伤36人,经济损失27.31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11.63%,死亡人数减少7人,下降41.18%,受伤人数增加5人,上升16.13%,经济损失减少13.865万元,下降33.67%。同期全县共受理简易程序交通事故1255起,受伤491人,经济损失84.41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受案起数增加190起,上升17.84%,受伤人数减少26人,下降5.03%,经济损失减少23.42万元,下降21.72%。

(3)时效指标

2020年中央和省政法纪检检查转移支付资金分两次全部到位,资金到位后,我大队及时进行了装备采购,按照年初计划将于年底前实施完成,但因全年资金调度困难,未全部实施完成,实施完成率为91.36%。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大队紧紧围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六个体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坚持“减量控大”并重,着力提升“六大提升工程”,努力缓解城市交通问题,进一步巩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形势;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持续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过硬公安交警队伍,不断提升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党100周年大庆安保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生态效益:2020年,大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服务中心发展理念,全警发扬持续作战优良传统,圆满完成了疫情防控任务和重要节假日以及其他安保任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已办结的交通事故案件的回访及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发现,全县人民群众对全县交通管理工作满意度有明显提升,满意率达9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加细化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因此类项目涉密,不予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20年度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车管成本经费)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2019年结转项目,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与落脚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狠抓车驾管窗口服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推出并实施15项提升效能服务群众措施。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资金性质及用途,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与县级财政部门协调拨款事宜,合力加快推进资金使用进度,并于项目结束后认真审查,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我大队共收到财政拨付车管成本经费136515.72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下达的车管成本经费136515.72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项支出均符合交通行政业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支出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财务处理及时、报销手续完备、会计核算规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2020年,资金及时到位,并应用于车驾管服务业务中。

(2)时效指标

车管成本经费按时到位,实施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上

车驾管业务实现“互联网+”,打造警邮合作的车管业务服务模式,取得预期效果。

(2)社会效益指标

驾考在标准不降的基础上,简化流程,便民利民实现最大化、与中财保龙陵分公司、太平洋、阳光、平安等保险公司建立了“警保联动、快处快赔、服务群众”。

3.生态效益:购置智能自助体检照相终端,方便又实惠,摩托车报废点、车驾管社会服务站遍布各乡镇,将“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窗口办理业务回访及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发现,全县人民群众对全县车管交通管理工作满意度有明显提升,满意率达9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加细化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因此类项目涉密,不予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