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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aj-/2020-0609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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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公安
2019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设11个中队,即综合中队、秩序中队、宣传中队、特勤中队、科技中队、事故中队、车管中队,城区交警中队、松山交警中队、红勐交警中队、木城中队。

2.基本职能

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和道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依法对全县机动车和驾驶员实施有效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负责辖区320国道50余公里、省道120公里、县乡公路1000多公里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3.年末机构人员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交通安全管理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19年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整体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9年决算收入91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0.17万元,占总收入99.78%;其他收入2万元,占总收入0.22%。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54.45万元,增加率6.8 %。

2.2019年决算支出91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12.17万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851.52万元,占总支出93.35%;项目支出60.65万元,占总支出6.65%。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54.45万元,增长率6.8 %。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大队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大队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大队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19年3月10日——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19年4月1日——11月30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部门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县财政局审核。(由于我大队无重大项目,故不做项目自评)

3.总结阶段(2019年12月1日——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部分科室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

(二)根据大队各中队开展的自评情况,2019年度我大队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部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大队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大队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我大队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19年市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