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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aj/20230918-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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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公安
龙陵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根据云政办发[2009]228号文件,龙陵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能是:

1、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及有关指示下,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2、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负责县级公安政法经费偶得管理和稽查;

3、负责依法承担的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强制戒毒的审批工作;

4、负责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以及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组织指导和参与公安工作的理论研究、学术讨论、经验交流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6、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

7、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侦查和处置特大案件、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9、做好警卫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1、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2、组织开展权限消防监管和道路交通工作;

13、负责协调公安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森林公安、武警内卫部队开展相关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们认真贯彻全国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高效落实市局党委的决策和部署,全力推动维护稳定、预防打击、规范执法、管理服务等工作,以“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万无一失、一失万无”工作标准,有力维护了全县政治和社会治安稳定,实现了“六个严防、三个确保、九个安全”的工作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政工监督室、警令部、法制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刑侦大队、警务保障室、网安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国保大队、交警大队、拘留所、看守所、巡特警大队。所属单位11个,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

1.龙山派出所

2.龙新派出所

3.镇安派出所

4.象达派出所

5.腊勐派出所

6.碧寨派出所

7.平达派出所

8.勐糯派出所

9.木城派出所

10.龙江派出所

11.红茶社区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9人。其中:行政编制24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6辆,在编实有车辆46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公安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龙陵县公安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7660824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40228.34元,占总收入的98.8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68019.26元,占总收入的1.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03952.10元,增长6.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85932.84元,增长5.12%,上级补助收入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718019.26元,增长478.6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找补基础性绩效工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盘活自有资金,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76423247.7元。其中:基本支出67803989.30元,占总支出的88.72%;项目支出8619258.4元,占总支出的11.2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38389.93元,增长0.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243880.25元,增长19.88%,项目支出减少10705490.92元,下降55.40%,原因是龙陵县公安局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完工,中央资金2021年度已下达到位,2022年度无拨付;上缴上级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找补基础性绩效工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公安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803989.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785670.97元,占基本支出的89.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18318.33元,占基本支出的10.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公安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19258.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602101.5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支出2869880.00元,项目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2.拘留所建设项目前期经费支出22221.50元,项目正在建设中;3.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支出710000.00元,项目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专项业务类支出5017156.9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司法救助金支出150000.00元,救助困难群众6人,公安业务经费支出3714137.54元,保障了公安工作的正常运转;兑现因公牺牲特殊补助金500000.00元,看守所代购点成本性支出653019.3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740228.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1%。与上年相比减少144629.43元,下降0.19%,主要原因是龙陵县公安局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完工,中央资金2021年度已下达到位,2022年度无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8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4871184.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5%。主要用于2010201行政运行主要是民警、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人员经费55302318.14元,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是地方基层政法建设项目资金1235101.50元,2040220执法办案(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网络运行与维护)主要是针对各办案部门办理不同类型案件的专案经费840455.16元,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及各种公安业务装备经费7493309.58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5177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48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18134.24元,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3598840.0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7926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51693.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1998974.64元,大病保险102860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9600.00元,支出决算为5894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96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988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8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9600.00元,支出决算为5894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9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8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龙陵县公安局坚持勤俭节约、厉行节俭原则,公务接待费用年初预算100000.00元,实际支出99881.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18819.43元,降低4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418700.43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降低4777.00元,降低0.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658元,增长4.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龙陵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保有量46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调研、执法办案及各项工作业务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18318.33元,比上年增加2368861.21元,增长50.9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找补基础性绩效工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辅警工资、水电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82970109.45元,其中,流动资产43456916.25元,固定资产68403511.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0990464.89元,无形资产119216.8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213329.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827953.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33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33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33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2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