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aj-/2021-0917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9-1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公安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54101000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处龙陵县龙山镇320国道旁,管辖全县10个乡镇,121个自然村,肩负着国道58.2公里、省道250余公里、县乡道路1500公里、城市街道24公里、其它道路500余公里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大队现有民警32名,交通协管员67名,下设4个建制中队(松山中队、红勐中队、木城中队、城区中队)。大队的主要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查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向公民宣传交通法规;组织实施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各级警卫任务;接受公民报警、救助,打击车匪路霸及各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活动,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狠抓主题教育实践工作,强化队伍管理,队伍整体形象得到提升,狠抓事故预防长效管理;深化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加大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力度,交通出行环境平安畅通;深化“放管服”工作,狠抓车驾管窗口服务,交通管理便民服务更加深入;狠抓交通安全科技设备投入,城区、乡镇集镇交通秩序畅通有序;严把驾驶人、车辆准入关;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辖区群众交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扎实有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70人,主要是交通辅警。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原因为以前年度电动巡逻车、摩托车还未资产处置批复,故实有车辆较多。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554399.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33399.11元,占总收入的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与上年对比增加1432703.44元,增长15.88%,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及人民警察加班补贴未发放,人员经费减少,但由于疫情防控工作中日常办公、执勤物资需求增加,故总体较2019年增加。2020年人员经费较2019年减1331759.89元,日常公用经费增1487130.19元,本年内重点项目为交管业务支出及疫情防控支出,项目经费收入增1052333.14元,年末结转增22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329399.11元。其中:基本支出8670596.51元,占总支出的83.94%;项目支出1658802.6元,占总支出的16.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07703.44元,增长13.24%,主要原因为:

人员经费:根据龙组〔2020〕调字第210号调出至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1人;根据龙委[2019]186号自公安局调至我大队1人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较上年减497182.16元,社保缴费减512662.97元,协警人员工资减1453778.84元,人员经费共减2463623.97元。

日常公用经费较2019年增加2618994.27元,原因为办公费增加75010.1元,印刷费减6880元,水费增2002.4元,电费增12480.53元,邮电费减2821.71元,差旅费减2463元,会议费增1104元,培训费增2955元,公务接待费增4580元,专用材料费减20000元,被装购置费增24921.52元,劳务费增1131864.08元,委托业务费增1374941.27元,工会经费增67150.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29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172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400元。

项目经费:本年拨付中央及省级政法业务经费及装备经费增加,且非税安排疫情防控经费增加,具体为办公费增327419.04元,印刷费增2040元,咨询费增10000元,水费增9313元,电费增15453.76,邮电费90056.56元,差旅费减22708.1元,维修(护)费增14643元,租赁费减28690元,会议费减2465元,专用材料费增234151.76元,被装购置费增32824.07元,劳务费减6990元,委托业务费减72106.0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31105.7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77935元,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未付扶贫款,办公设备购置减3838元,专用设备购置增35257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08399.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与上年对比增加1206703.44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为2019年财政资金紧张,形成的办案业务支出在2020年中支付,且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求,物资、值班备勤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894275.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8%。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及、协警工资及辅警社保缴费,以及日常办公、办案业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9475.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养老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4648.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000元,支出决算为195116.65元,完成预算的443.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1403.65元,完成预算的697.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13元,完成预算的76.1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三公”经费仅为基本支出,我单位年中还有中央省市县级业务经费,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多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且2020年除交通管理业务工作外,还全年开展疫情防控及巡逻防控工作,警车使用效率大大提高,磨损较大维修费用增加故总支出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6685.77元,增长3.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05.77元,增长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580元,增长50.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开展酒醉驾整治、八类重点违法、减量控大、百日会战等多项专项行动,且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上级督查检查增加,按照接待标准据实报销,故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支出决算数增加,且由于近年来财政资金紧张,拨付资金困难,2020结清2019年未拨付公务用车修理费,故增大了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403.65元,占92.97%;公务接待费支出13713元,占7.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403.6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1403.6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路检路查、巡逻防控、疫情防控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1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71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路检路查、巡逻防控、疫情防控督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5230.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7130.19元,增长32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增加了值班备勤相关支出,且本年度辅警工资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劳务费中,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其中:行政单位1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5230.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7130.19元,增长32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增加了值班备勤相关支出,且本年度辅警工资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劳务费中,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用,如水电费、报刊杂志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办公用品耗材等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4510989.98元,其中,流动资产1305194.81元,固定资产23205795.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9337.6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52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510989.98

1305194.81

23205795.17

14677871.51

2350177.34

6177746.3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疫情防控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负责6个卡点相关工作,安排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配合政府部门对过往人流、车辆、物品进行核查,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并保障卡点基本物资供应,包括生活物资及防疫物资,以及各中队防疫相关物资储备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资金性质及用途,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与县级财政部门协调拨款事宜,合力加快推进资金使用进度,并于项目结束后认真审查,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我大队共收到财政拨付疫情防控经费199747.3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下达的疫情防控经费共支出199747.3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项支出均符合交通行政业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支出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财务处理及时、报销手续完备、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及时到位,物资配备满足一线执勤警力配备,各类后勤保障支出实施及时,严格控制成本,不铺张浪费。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经济效益上根据要求,公共场所及车管办证厅消杀到位,严格登记,为防疫大环境减负;生态效益上疫情期间发布便民措施,错峰办理车驾管业务或手机办事通,避免人流拥挤;可持续影响指标上长期长效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及措施。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上:车管所人流量大,加强疫情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及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提高知晓率及满意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加细化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大队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在决算中已公开,不另行公示,方便社会监督,且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考核的参考。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二是进一步做实做强公安交管社会化管理格局体系,切实发挥县交安委、乡镇交安办职能。三是切实解决当前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职能弱化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派出所交警中队职能职责,加强指导培训,推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安全员履职尽责。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该项目为非税安排项目。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大队执勤执法提供经费保障。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是促社会主义和谐发展的必要经济保障。由于年度财政资金紧张,根据支出需求,经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请示,结付了2018年脱贫攻坚相关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资金性质及用途,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与县级财政部门协调拨款事宜,合力加快推进资金使用进度,并于项目结束后认真审查,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我大队共收到财政拨付工作经费135190.47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下达的工作经费共支出135190.47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项支出均符合交通行政业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支出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财务处理及时、报销手续完备、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时效上于2020年12月20日前资金支付进度为100%,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按照节约成本原则开展资金活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上对以前年度未结清账务于本年度末进行结算,结算率不低于60%,可持续影响指标上年度总结的工作经验继承发扬,本年度加以改进。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上:2018年脱贫攻坚未结清账款得以结清,缓解社会矛盾,投诉率降低。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加细化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拨付困难,该项目支出全部为脱贫攻坚期间垫资商户投诉至12345平台后得以解决,今后工作中将持续关注资金拨付进度,尽量不再发生投诉情况。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大队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在决算中已公开,不另行公示,方便社会监督,且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考核的参考。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二是进一步做实做强公安交管社会化管理格局体系,切实发挥县交安委、乡镇交安办职能。三是切实解决当前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职能弱化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派出所交警中队职能职责,加强指导培训,推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安全员履职尽责。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该项目为非税安排项目。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办案业务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负责6个卡点相关工作,安排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配合政府部门对过往人流、车辆、物品进行核查,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并保障卡点基本物资供应,包括生活物资及防疫物资,以及各中队防疫相关物资储备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资金性质及用途,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与县级财政部门协调拨款事宜,合力加快推进资金使用进度,并于项目结束后认真审查,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我大队共收到财政拨付疫情防控经费2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下达的疫情防控经费共支出2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项支出均符合交通行政业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支出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财务处理及时、报销手续完备、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及时到位,物资配备满足一线执勤警力配备,各类后勤保障支出实施及时,严格控制成本,不铺张浪费。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经济效益上根据要求,公共场所及车管办证厅消杀到位,严格登记,为防疫大环境减负;生态效益上疫情期间发布便民措施,错峰办理车驾管业务或手机办事通,避免人流拥挤;可持续影响指标上长期长效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及措施。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上:车管所人流量大,加强疫情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及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提高知晓率及满意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加细化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大队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在决算中已公开,不另行公示,方便社会监督,且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考核的参考。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二是进一步做实做强公安交管社会化管理格局体系,切实发挥县交安委、乡镇交安办职能。三是切实解决当前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职能弱化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派出所交警中队职能职责,加强指导培训,推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安全员履职尽责。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该项目为非税安排项目。

项目四:

1.项目名称:车管成本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2019年结转项目,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与落脚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狠抓车驾管窗口服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推出并实施15项提升效能服务群众措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资金性质及用途,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与县级财政部门协调拨款事宜,合力加快推进资金使用进度,并于项目结束后认真审查,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我大队共收到财政拨付车管成本经费136515.72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下达的疫车管成本经费共支出136515.72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项支出均符合交通行政业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支出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财务处理及时、报销手续完备、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资金及时到位,并应用于车驾管服务业务中。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车驾管业务实现“互联网+”,打造警邮合作的车管业务服务模式,取得预期效果。驾考在标准不降的基础上,简化流程,便民利民实现最大化、与中财保龙陵分公司、太平洋、阳光、平安等保险公司建立了“警保联动、快处快赔、服务群众”。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上,减少车驾管服务投诉,群众满意度提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加细化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大队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在决算中已公开,不另行公示,方便社会监督,且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考核的参考。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二是进一步做实做强公安交管社会化管理格局体系,切实发挥县交安委、乡镇交安办职能。三是切实解决当前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职能弱化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派出所交警中队职能职责,加强指导培训,推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安全员履职尽责。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政法部门服装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了《公安民警着装管理规定》。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政法部门服装经费的通知》中“两统一两直接”的规定,为方便各州(市)、县(市、区)公安局(分局)顺利完成每年度公安民警服装采购及配发,省公安厅按照各地区公安民进参加工作时间对应配发制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资金性质及用途,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与县级财政部门协调拨款事宜,合力加快推进资金使用进度,并于项目结束后认真审查,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我大队共收到财政拨付政法部门服装经费82384.07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下达的政法部门服装经费共支出82384.07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项支出均符合交通行政业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支出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财务处理及时、报销手续完备、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及时到位,物资配备满足一线执勤警力配备,按相当职级、警种等因素按时下达资金并到位,配发被装符合公安部标准,并于执法执勤工作中规范着装。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当地实际完成着装规定及被装配发文件要求标准,不造成资源浪费,提升公安机关对外形象,着装规范程度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上,社会满意度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加细化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大队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在决算中已公开,不另行公示,方便社会监督,且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考核的参考。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二是进一步做实做强公安交管社会化管理格局体系,切实发挥县交安委、乡镇交安办职能。三是切实解决当前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职能弱化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派出所交警中队职能职责,加强指导培训,推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安全员履职尽责。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履行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机动车注册登记、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交通警保卫工作、交通事故处理、驾驶人申请考试、机动车检验和驾驶人审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事故预防等交通管理职责任务及龙陵县公安局及县政府临时交办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交通管理工作要点及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努力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高道路通告效率,使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合理、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并与部门职能职责相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我大队总收入为10554399.1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533399.11元,占总收入99.8%,其他收入为21000元,为龙江乡拨农村道路安全兼职协管员经费,占总收入0.2%。2020年我大队支出10329399.11元,其中基本支出8670596.51元,占总支出83.94%,项目支出1658802.6元,占总支出16.06%。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严格按照县级财政及上解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绩效自评制度,并按制度严格把控资金支出动向并于项目结束后进行自评。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阶段

成立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管财务副大队任组长,督查室主任副组长,综合中队财务人员具体负责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撰写自评报告、结果上报等。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项目的相关资料,主要是:确定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补充评价项目的个性指标、项目的背景和基本情况、项目的实施及管理情况、项目申报立项的文件资料、项目调整的文件资料、项目完工验收资料、反映绩效评价指标所对应绩效点的相关佐证材料。

②组织实施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维护交通秩序,查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向公民宣传交通法规到位。预算编制科学,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预算执行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20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100%;部门开展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中,均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的核查作为所有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结转结余控制目标为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障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程公开透明。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细化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监控。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建立了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和监督,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维护好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查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严格把控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向公民宣传交通法规;组织实施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各级警卫任务; 接受公民报警、救助,打击车匪路霸及各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活动,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等,并根据上级党委政府要求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4)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上,通过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宣传,确保了全县各乡镇集镇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确保了人民群众办理交管业务更加便捷;

生态效益上,推进微信自助处理交通事故系统数据与“综合应用平台”、交管12123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数据对接融合,深化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改革工作广泛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充分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

社会效益上,辖区内交通事故死亡率较上年减少;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上,通过对报警及案件当事人的回访,关注度和满意度的调查,出警效率达到大众要求,对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准确,导致部门决算报表中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有差异,预算控制率较高和预算完成率较低,影响部门评分及评价等次。

二是年末结余结转过大,结转资金全部为项目资金,结转的原因是项目周期长,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

整改情况: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5.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分析,有效分析出单位全年经济运行情况,为来年预算编制、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可以有效加强预算编制的适用性、合理性、科学性,可以有效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水平,可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可以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水平。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6. 主要经验及做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年初制定绩效目标,年中进行绩效目标进度考核,年底上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重点项目资金分别上报项目绩效报告。下一步将专门针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

7.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54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