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21-091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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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201000
龙陵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根据云政办发[2009]228号文件,龙陵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能是:
1、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及有关指示下,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2、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负责县级公安政法经费偶得管理和稽查;
3、负责依法承担的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强制戒毒的审批工作;
4、负责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以及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组织指导和参与公安工作的理论研究、学术讨论、经验交流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6、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
7、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侦查和处置特大案件、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9、做好警卫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1、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2、组织开展权限消防监管和道路交通工作;
13、负责协调公安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森林公安、武警内卫部队开展相关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龙陵县公安局党委班子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带领全局民警、辅警、职工,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强力抓班子、带队伍、提素质、树形象,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安各项业务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将维护政治安全作为底线,落实落细维稳责任。全力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将民族工作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同步推进,龙山、象达、平达、勐糯、木城5个派出所及木城老满坡、鱼塘垭口2个抵边警务室被命名为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警营,其中龙山、勐糯、平达3个派出所被列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将强边固防作为首要任务,全力维护边境安全。充分发挥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作用,实现边境管控全县“一盘棋”。现阶段,我县正在抓紧实施强边固防边境立体化技防建设项目,投资4000余万元,对边境一线10个视频监控升级改造,对县城114个监控盲区补点建设,对全县38个疫情防控卡点、17个涉边小道以及国境线30公里范围内的32个点位新增视频监控设备,全部实现警戒、人脸识别、电子围栏信息采集、喊话“四合一”功能,并全部接入县综治中心疫情防控调度指挥系统。建成后,边境一线将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边境管控“一频观全县”“一网统管”现代化模式将迈出坚实的一步。
(三)将维护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出发点,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把疫情防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细抓实,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先后制定了应急预案、“封县”预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方案及处突流程,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监所疫情管控各项措施,在边境线及与德宏、临沧边境州市相邻的交通要道、便道、小道设置卡点进行严防死守,在“五桥”及3个高速路口实行双向查缉。截至目前,未发生因防控不到位引发疫情反弹、境外疫情输入的情况及负面舆情。
(四)将强化打防管控作为主基调,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以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毒、涉赌、涉恐、涉枪、走私、电信网络诈骗、“三非”等违法犯罪活动,成功侦破5·16”故意杀人案 “4·29”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7·26”开设赌场目标案等一批大要案件。
(五)将安全可控作为根本目标,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抓好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城区及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快处快赔、“两站、两队、两员、两长”建设、安全宣传等工作,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六)将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关键环节,不断完善治理体系。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智慧安防小区、无发案村(社区)创建工作为载体,抓基层打基础,深入推进公安派出所建设、矛盾纠纷排查、重点人口管理、基础信息采集、“一标三实”、人口管理、平安乡村建设等工作。目前,共创建无发案小区10个、无发案村社40个,建成智慧安防小区5个,农户自行安装视频监控5200余套,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七)将维护公平正义作为生命线,切实提升执法水平。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如实受立案、接处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法律顾问、重大疑难案件会审及提前介入、季度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法律业务培训等制度。龙陵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分别被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和“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在今年全市执法质量考评中,龙陵县公安局排名第一。
(八)将获得群众满意作为首要目标,全面释放“放管服”红利。认真落实省、市公安机关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深入推进“一门通办”试点工作,整合治安、出入境、网安、禁毒、交警、龙山派出所6个部门119项政务服务事项,成立龙陵县政府服务公安分中心,形成了县级服务中心、派出所服务点和社会服务站的“三级服务网络”,实现公安业务集中办公、高效审批、“一门通办”,“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目前,共建成县级公安政务服务中心1个、派出所服务点9个、社会服务站5个、乡(镇)摩托车报废点8个,出台便民利民措施13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6人。其中:行政编制206人(含参公管理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9人(含参公管理行政编制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46辆,在编实有车辆7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21527529.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527529.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737616.18元,增长26.8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无结转结余资金;二是2020年度抗击疫情,各级财政补助抗击疫情项目专项经费约12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96981869.77元。其中:基本支出78367341.87元,占总支出的80.81%;项目支出18614527.9元,占总支出的19.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512890.3元,下降8.0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经费无法及时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367341.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73139.40元,增长6.34%,主要原因分析在职民警工资晋升,辅警工资改革,工资提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740062.84元,占基本支出的57.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3627279.03元,占基本支出的42.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1452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186029.7元,下降41.46%,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龙陵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2019年结转项目资金5890000.00元,本年度支出3480000.00元,因县财政资金紧张,执行率59.1%;禁毒情报中心建设项目,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580000.00元,本年度支出580000.00元,执行率达100%;2019年度司法救助金,上年末结转结余140000.00元,支出140000.00元,执行率达100%;2019年度公安民警服装经费,上年末结转结余430700.00元,支出430700.00元,支出率达100%;边境地区专职辅警经费收入17622700.00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0118900.00元,财政拨款7501700.00元,本年支出合计17620600.00元,执行率99.99%(其余项目资金涉密不予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981869.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8512890.3元,下降8.07%,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资金无法及时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725608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主要是民警、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人员经费63874352.7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是地方基层政法建设项目资金4822000.00元,执法办案(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网络运行与维护)主要是针对各办案部门所办理不同类型案件的专案经费9634392.66元,特别业务(特情费开支)1097300.00元,其他公安支出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及各种公安业务装备经费7828038.94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1924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4069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60015.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5014.5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0654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6000.00元,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2445843.98元,大病保险1254698.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4800.00元,支出决算为4948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5824.00元,完成预算的12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976.00元,完成预算的31.5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5225.95元,下降2.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024元,增长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224.00元,下降35.2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持平,我单位始终坚持厉行节俭原则,从思想、行动上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本年度因单位执勤执法用车老旧,车辆维修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适当增加,接待开支大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5824.00元,占92.12%;公务接待费支出38976.00元,占7.8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5824.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5824.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6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97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9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调研、执法办案及各项工作业务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27279.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363127.36元,增长930.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财政年初预算边境地区专职辅警、辅警工资在人员经费中列支,2020年年初预算边境地区专职辅警、辅警工资在劳务费中列支,因预算口径不同导致误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辅警、边境地区专职辅警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陵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41409432.61元,其中,流动资产55169580.84元,固定资产86239851.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2129714.04元,无形资产172666.0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892153.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457410.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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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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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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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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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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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41409432.61 |
55169580.84 |
86239851.77 |
54789230.78 |
12644834 |
18805786.99 |
32129714.04 |
17266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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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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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74728.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74728.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边境地区专职辅警经费
1.项目名称:边境地区专职辅警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解决边防部队改制后边境管控力量不足的问题,切实维护边境地区持续稳定,根据2018年5月19日十届省委常委会第84次(扩大)会议精神,计划在我省边境地区组建一支边境治安管控专职辅警队伍,计划保山市招聘941名,其中龙陵471名,主要协助从事边防派出所、边防检查站等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
专职辅警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基础工资:专职辅警基础工资每人每月3700元(含社会保险单位支付部分)。此项经费由省财政保障。绩效工资:专职辅警绩效工资平均每人每月500元。此项经费从市财政补助经费中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龙陵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2020年度到位176227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资金2020年度支出17620600.00元,资金执行率99.99%。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于边境地区专职辅警人员。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龙陵县公安局将在规定时限内将项目绩效情况按标准公开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各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龙陵县公安局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2020年度公安民警服装经费
1.项目名称:2020年度公安民警服装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了《公安民警着装管理规定》。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政法部门服装经费的通知》中“两统一两直接”的规定,为方便各州(市)、县(市、区)公安局(分局)顺利完成每年度公安民警服装采购及配发,省公安厅按照各地区公安民进参加工作时间对应配发制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龙陵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2020年度到位437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资金2020年度到位437000.00元,到位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于在职民警服装采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龙陵县公安局将在规定时限内将项目绩效情况按标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各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龙陵县公安局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龙陵县公安局禁毒情报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龙陵县公安局禁毒情报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陵县公安局禁毒情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投资[2017]529号)文件、《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陵县公安局勐糯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龙发改投资[2018]278号)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蓝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初步设计。
该项目新建建筑一幢,四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398.9平方米,一层高3.9米,二、三、四层高3.3米,层面楼梯盖高3.0米,室内外高差为0.5米,建筑总高度17.3米。建筑整体成一字型布置,采用内走廊方式。建筑色彩以灰色涂料与白塑钢玻璃窗为主。外墙建筑色彩与标识采用蓝色调及公安派出所规范统一标识。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龙陵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2020年度到位580000.00元,属2019年度项目资金结转,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资金2020年度到位580000.00元,属2019年度项目资金结转,到位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于禁毒情报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龙陵县公安局将在规定时限内将项目绩效情况按标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各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龙陵县公安局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2019年度司法救助金
1.项目名称:2019年度司法救助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司法救助金制度是指在司法活动中,有关当事人因其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导致生活困难,通过正常法律途径无法得到赔偿转由国家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社会救助制度。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龙陵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2020年度到位14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资金2020年度到位140000.00元,到位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于司法救助项目。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龙陵县公安局将在规定时限内将项目绩效情况按标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各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龙陵县公安局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龙陵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龙陵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位于龙陵县龙山镇东坡路,新建业务技术用房一幢,六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7150.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457.25平方米(全部为业务技术用房),地下建筑面积为693.65平方米(其中:人防地下室306.03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387.62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21117300.00元,其中建安费为1804200.00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15890000.00元,省级补助2810000.00元,市、县配套及自筹2417300.00元。
龙陵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于2014年10月17日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发改投资[2014]1372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7年12月24日经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保建复[2017]119号)批复初步设计报告,该项目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图审、预算、工程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已列入2018年度建设计划,并于6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龙陵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2020年度到位5890000.00元,属2019年度项目资金结转,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资金2020年度到位5890000.00元,属2019年度项目资金结转,到位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于龙陵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建设项目。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合格。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龙陵县公安局将在规定时限内将项目绩效情况按标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各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龙陵县公安局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2.基本职能
根据云政办发[2009]228号文件,龙陵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能是:
1、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及有关指示下,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2、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负责县级公安政法经费偶得管理和稽查;
3、负责依法承担的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强制戒毒的审批工作;
4、负责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以及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组织指导和参与公安工作的理论研究、学术讨论、经验交流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6、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
7、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侦查和处置特大案件、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9、做好警卫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1、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2、组织开展权限消防监管和道路交通工作;
13、负责协调公安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森林公安、武警内卫部队开展相关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3.年末机构人员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206人,其中:行政编制199人,参公管理编制7人。在职实有23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3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3人。
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等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0年龙陵县公安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0年决算收入1215275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527500.00元,占总收入1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0%。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25737600.00元,增加率26.87%。
2.2020年决算支出969819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5494800.00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78367300.00元,占总支出74.29%;项目支出18614500.00元,占总支出25.71%。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8512900.00元,负增长8.1%。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龙陵县公安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龙陵县公安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龙陵县公安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详见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20年3月10日——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20年4月1日——11月30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龙陵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维稳、安保,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公安工作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保护神”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开展维稳、处突等公安工作;(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3)符合部门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2.预算配置:(1)预算编制科学,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科学编制我台中期项目规划,项目规划突出重点,充分体现项目的前瞻性、完整性;(2)确保重点支出安排,所有预算项目按照我部门的主要职责安排项目,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的完成,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3)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等于上年预算数。
(2)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1)严格预算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严控结转结余,结转结余控制目标为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3)项目组织良好,部门开展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中,均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的核查作为所有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4)“三公经费”节支增效,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等于上年预算数;
2.预算管理:(1)管理制度健全,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障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程公开透明。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细化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监控。(2)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建立了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和监督,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3.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建立了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和监督,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完成率100%。以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毒、涉赌、涉恐、涉枪、走私、电信网络诈骗、“三非”等违法犯罪活动,成功侦破5·16”故意杀人案 “4·29”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7·26”开设赌场目标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全年共接有效报警5163起,同比下降4.48%;立刑事案件456起,破208起,抓获86人,破案率44.06%,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立命案3起,破3起,破案率100%,实现命案连续15年全破;立电信诈骗案71起,破案24起,抓获4人,查获“两卡”33700张、“四件套”44套,自7月18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以来,全县仅立电信网络诈骗案31起,环比下降65.55%,占全年发案数的22.14%,实现了发案数持续下降的目标;受理治安案件786起,查处660起642人,查处率为83.9%;查获涉黄案件45起46人,打掉组织卖淫团伙1个;查获涉赌刑事案件16起(其中境外开设赌场案3起、网络赌博案13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95人,打掉涉赌团伙3个;破获毒品刑事案件61起(其中万克毒品案9起),抓获93人,缴毒420.86公斤,同比上升63.8%;收戒吸毒人员250人,查获372人,新发现72人;立经侦案件53起,破49起,抓获77人,打掉走私犯罪团伙9个,查获各类走私案件426起459人、初烤烟叶255.08吨、卷烟10.53万条、冻品76.79吨及白糖、牛等大批走私物品,案值35737000.00元;查获妨害国(边)境刑事案件40起55人,查处妨害国边境行政案件1139起、中国籍人员14人、缅籍“三非”人员1125人,遣返“三非”人员1111人,打掉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人员团伙2个;摸排核查跨境违法犯罪线索2561条,抓获上网逃犯37人、境外逃犯8人;查处破坏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案件395起393人。切实抓好本地毒品治理工作,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县毒情呈现新增吸毒人员下降、戒断巩固率上升、红茶社区戒断效果显著、毒情形势明显好转的新拐点;新发现吸毒人员从2018年的310人下降至2020年的72人,吸毒人员戒断巩固率从2018年的36.7%上升至2020年的54.1%、复吸率从2018年的36.2%下降至30.6%;红茶社区自2017年投入使用以来,吸毒人员出所复吸率仅为2.86%。
把疫情防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细抓实,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先后制定了应急预案、“封县”预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方案及处突流程,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监所疫情管控各项措施,在边境线及与德宏、临沧边境州市相邻的交通要道、便道、小道设置卡点进行严防死守,在“五桥”及3个高速路口实行双向查缉。目前,共设立18个环县疫情防控卡点,抽调162名警力会同卫健、属地乡镇开展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扫码亮码、绿码通行”制度,严密核查打击“三非”、偷渡人员,9月份以来,共查破偷越国(边)境案件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8人。
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1)认真落实省、市公安机关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深入推进“一门通办”试点工作,整合治安、出入境、网安、禁毒、交警、龙山派出所6个部门119项政务服务事项,成立龙陵县政府服务公安分中心,形成了县级服务中心、派出所服务点和社会服务站的“三级服务网络”,实现公安业务集中办公、高效审批、“一门通办”,“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目前,共建成县级公安政务服务中心1个、派出所服务点9个、社会服务站5个、乡(镇)摩托车报废点8个,出台便民利民措施13条。(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对报警人及案件当事人回访,关注度和满意度的调查,处警效率达到大众要求,对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龙陵县公安局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门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龙陵县公安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龙陵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