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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aj-/2020-0917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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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公安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54101000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处龙陵县龙山镇320国道旁,管辖全县10个乡镇,121个自然村,肩负着国道58.2公里、省道250余公里、县乡道路1500公里、城市街道24公里、其它道路500余公里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大队现有民警32名,交通协管员67名,下设4个建制中队(松山中队、红勐中队、木城中队、城区中队)。大队的主要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查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向公民宣传交通法规;组织实施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各级警卫任务;接受公民报警、救助,打击车匪路霸及各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活动,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狠抓事故预防长效管理,深化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大力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交通出行环境平安畅通;继续深化“放管服”工作,狠抓车驾管窗口服务,交通管理便民服务更加深入;狠抓交通安全科技设备投入,城区、乡镇集镇交通秩序畅通有序;推进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同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辖区群众交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持续狠抓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70人,主要是交通辅警。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原因为以前年度电动巡逻车、摩托车及公车改革后已拍卖的车辆还未资产处置批复,故实有车辆较多。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121,695.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01,695.67元,占总收入的99.7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2%。与上年对比减少3980023.24元,下降30.38%,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及津补贴标准提高,民警工资基数增加,2019年人员经费较2018年增166185.35元,严格控制办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减450978.05元,本年内无重点项目支出,项目经费收入减3914088.62元,年末无结转减20717.17元,2018年年初结转结余239575.2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121,695.67元。其中:基本支出8,515,226.21元,占总支出的93.35%;项目支出606,469.46元,占总支出的6.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198881.32元,下降31.52%,主要原因为: 人员经费:根据龙组(2019)调字第121号调出至腾冲1人,龙公党(2019)调出至县公安局3人,龙委(2019)152号文件从县公安局调入1人,2019年末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3人,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较上年减少,社保缴费减少,。

日常公用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较2018年减少450978.05元,原因为2019年辅警人员工资不在劳务费中列支,工会经费本年无收支,本年没有使用基本支出购买警用被装且退休人员公务经费无收支,较上年支出减少,由于本年度加强日常办公开支管理登记,日常办公费用减少。

项目经费:本年中央及省级政法业务经费及装备经费减少,相应支出也减少,无基础设施建设专业设备购置大幅度减少,较2018年减3914088.6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15,226.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4792.7元,下降3.24%,主要原因于严格控制单位支出,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严控财务报销,减少办公办案浪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6,469.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14088.62元,下降86.5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中央及省级政法业务经费及装备经费减少,相应支出也减少,无基础设施建设专业设备购置大幅度减少,较2018年减3914088.62元。具体项目开支用于办案业务支出包括办案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办案燃料费以及警用执法装备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01,695.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上年对比减少4000023.24元,下降30.5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中央及省级政法业务经费及装备经费减少,相应支出也减少,无基础设施建设专业设备购置大幅度减少,较2018年减3914088.62元,其他支出减少20000元,为平达财政所拨木城交警中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134,20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7%。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及、协警工资及辅警社保缴费,以及日常办公、办案业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5,81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养老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1,67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元,支出决算为188,430.88元,完成预算的26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9,297.88元,完成预算的89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33.00元,完成预算的18.2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仅为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划分三公经费部分,我大队警用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于执法办案,多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付,但由于该项资金属转移支付,年初无法预算,故决算数与预算数出入较大;本年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严格审批报销,坚持厉行节俭原则,从思想、行动上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5,797.12元,下降22.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142.12元,下降6.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655.00元,下降82.3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报销审批手续,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及车辆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297.88元,占95.15%;公务接待费支出9,133.00元,占4.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297.8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9,297.8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3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管业务交流及督查,本年度共13个批次,99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099.9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0978.05元,下降56.69%,主要原因分析县财政困难,部分公务费差旅费、各项办公支出未拨付。其中:行政单位1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099.9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0978.05元,下降56.69%,主要原因县财政困难,部分公务费差旅费、各项办公支出未拨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用,如水电费、报刊杂志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用品耗材等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2711068.51元,其中,流动资产585.2元,固定资产12710483.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1069936.8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6690.95元,固定资产减少10853245.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711068.51

585.2

12710483.31

10850404.51

119054.93

 

1741023.8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9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9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91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龙财行(2019)13号公安系统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中央转移支付财政安排资金720000元,实际到位720000元,实际使用489864.93元,主要用于支付办案业务相关支出包括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燃油费等,以及保障民警执法办案所需装备配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关于龙陵县县本级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下达指标720000元,2019年使用资金489864.96元,结转至下年230135.04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办案业务经费重点投入办案(业务)任务重的一线基层中队办理各类交通案件开支的差旅费、交通费、邮电费、协案费、办案业务费以及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经费;一线执法办案民警装备购置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单位非常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了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人均配备符合标准,资金运用至一线基层中队,保障一线基层办案需求并按照资金性质严格使用,注重实效保障重点倾斜基层。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辖区交通事故死亡率较上年降低。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本年内辖区交通秩序良好畅通,未发生较大交通安全事故,通过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及回访,投诉率降低,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目标工作已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目标明确,使用资金合理安排,专款专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要求。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要简单明了、符合项目需求、易于评价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精准的编制预算,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加大投入,努力提升民警的执法业务素质,加强硬件管理,提高专业技术,适应新形势下的交通管理模式。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龙财行(2019)118号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中央转移支付财政安排资金117400元,实际到位117400元,实际使用76604.5元,主要用于支付办案业务相关支出包括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燃油费等,以及保障民警执法办案所需装备配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关于龙陵县县本级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下达指标117400元,2019年使用资金76604.5元,结转至下年40795.5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办案业务经费重点投入办案(业务)任务重的一线基层中队办理各类交通案件开支的差旅费、交通费、邮电费、协案费、办案业务费以及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经费;一线执法办案民警装备购置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单位非常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了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人均配备符合标准,资金运用至一线基层中队,保障一线基层办案需求并按照资金性质严格使用,注重实效保障重点倾斜基层。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辖区交通事故死亡率较上年降低。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本年内辖区交通秩序良好畅通,未发生较大交通安全事故,通过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及回访,投诉率降低,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目标工作已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目标明确,使用资金合理安排,专款专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要求。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要简单明了、符合项目需求、易于评价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精准的编制预算,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加大投入,努力提升民警的执法业务素质,加强硬件管理,提高专业技术,适应新形势下的交通管理模式。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龙财行(2019)32号道路交通管理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市级安排资金40000元,实际到位40000元,实际使用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交通管理业务相关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关于龙陵县县本级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下达指标40000元,2019年使用资金4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开展交通管理工作所需的各项办公费用,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专用材料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单位非常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了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时,切实符合支出要求,资金运用至一线基层中队,保障大队各项业务相关支出,为办理交管业务提供有效资金保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车驾管业务、事故、秩序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本年内辖区交通秩序良好畅通,未发生较大交通安全事故,通过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及回访,投诉率降低,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目标工作已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目标明确,使用资金合理安排,专款专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要求。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项目绩效目标制定要简单明了、符合项目需求、易于评价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精准的编制预算,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履行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机动车注册登记、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交通警保卫工作、交通事故处理、驾驶人申请考试、机动车检验和驾驶人审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事故预防等交通管理职责任务及龙陵县公安局及县政府临时交办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交通管理工作要点及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努力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高道路通告效率,使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合理、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并与部门职能职责相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我大队总收入为9121695.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101695.67,占总收入99.78%,其他收入为20000元,为平达乡政府给木城交警中队交通安全经费,占总收入0.22%。2019年我大队支出9121695.67元,其中基本支出8515226.21元,占总支出93.35%,项目支出606469.46元,占总支出6.65%。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阶段

成立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管财务副大队任组长,督查室主任副组长,综合中队财务人员具体负责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撰写自评报告、结果上报等。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项目的相关资料,主要是:确定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补充评价项目的个性指标、项目的背景和基本情况、项目的实施及管理情况、项目申报立项的文件资料、项目调整的文件资料、项目完工验收资料、反映绩效评价指标所对应绩效点的相关佐证材料。

②组织实施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结合大队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根据单位各项目股室开展的自评情况,2019年度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准确,导致部门决算报表中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有差异,预算控制率较高和预算完成率较低,影响部门评分及评价等次。

二是年末结余结转过大,结转资金全部为项目资金,结转的原因是项目周期长,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

整改情况: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分析,有效分析出单位全年经济运行情况,为来年预算编制、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可以有效加强预算编制的适用性、合理性、科学性,可以有效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水平,可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可以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水平。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年初制定绩效目标,年中进行绩效目标进度考核,年底上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重点项目资金分别上报项目绩效报告。下一步将专门针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54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