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20-091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201000
龙陵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根据云政办发[2009]228号文件,龙陵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能是:
1、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及有关指示下,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2、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负责县级公安政法经费偶得管理和稽查;
3、负责依法承担的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强制戒毒的审批工作;
4、负责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以及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组织指导和参与公安工作的理论研究、学术讨论、经验交流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6、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
7、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侦查和处置特大案件、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9、做好警卫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1、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2、组织开展权限消防监管和道路交通工作;
13、负责协调公安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森林公安、武警内卫部队开展相关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龙陵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及省市公安局长会议、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为主线,全力打好政治安全保卫仗、风险化解攻坚仗、严打犯罪主动仗、公共安全治理仗、社会防控整体仗,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任务。以此同时,全县公安机关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平安建设主力军作用,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边境稳定、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1)紧扣“五条线”,高效完成了大庆安保维稳任务。一是以系统谋划为中心线,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民警,把安保维稳工作做“细致、精致、极致”;二是以管好基础为稳控线,严格落实行业场所实名制登记、安全检查等,采取精准暗访、专项督查、集中清查等措施,用好《反恐怖主义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三是以战时纪律为警戒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民警荣誉感、归属感、鼓舞激励斗志。
(2)加快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进度,边境维稳工作取得新成效。强推数字边境建设,按照省公安厅党委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部署、市公安局“四线三网”管控体系,以及县委、县政府“雪亮工程”建设要求,树立全县都是边境的“大边境”理念,加快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进度,积极筹措资金。
(3)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推进平安龙陵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坚持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切实把专项斗争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部署,在打“财”断“血”“破网打伞”上下功夫,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构建“1(一个指挥部)+6(六个工作机制)+N(N个工作组)”工作新格局,做强基础保障,压实工作责任,抽调15名精干民警充实到扫黑除恶专班,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优势警力打好攻坚战、歼灭战,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长效,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二是命案侦防工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命案侦防工作十条措施》《龙陵县公安局命案侦防八条措施》,通过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工作责任倒查、强化社会治安防控等有效措施,创新完善机制,不断深化命案侦防工作;三是刑侦工作方面。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网上追逃、侵财类违法犯罪等工作;牢固树立“打击就是防范、小案也是大案、追赃即是惠民”的工作理念,以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及随盗等高发违法犯罪为打击重点,立足本地实际,波次推进集中收网行动;四是禁毒工作方面。按照全国“禁毒2019两打两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以打团伙、断通道、摧网络为目标,借助禁毒大数据系统,破获毒品刑事案件82起,抓获106人,缴获毒品257.13516千克;五是经侦工作方面。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治理工作及打击防范银行卡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齐抓共管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同时认真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信息咨询公司、网络借贷、P2P及不稳定因素的风险排查掌控;六是打私工作方面。从组织保障上搭建由“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尽其责、各方齐抓共管”工作构架,从查缉堵截上打造以科技导侦的新格局,研发出“打私实战应用模型”,并在全省边境打防管控专题应用研讨座谈会上交流,获得广泛认可;七是治安重点业务工作方面。认真开展缉枪治爆、黄赌毒整治、重点行业治乱等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共受理治安案件870起,查处657起,处罚648人。
(四)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体系,充分运用腊勐“三级三调”工作模式,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围绕龙陵平安建设的发展定位,紧盯重点项目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摸排和风险评估,全面落实管控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基层社会治理有力。四是应急处突建设有力。强化公安特警专门力量建设,常态化开展特警训练及日常演练,细化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五是强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互联网+微警务”,实现群众在网上自助办理13类户籍业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6人。其中:行政编制20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644人,主要是公安局辅警实有在职214人,边境地区专职辅警430人。
离退休人员5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0人。
实有车辆编制46辆,在编实有车辆4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5,789,913.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789,913.3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8500591.76元,下降率22.93%,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经费无法及时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5,494,760.07元。其中:基本支出73,694,202.47元,占总支出的69.86%;项目支出31,800,557.60元,占总支出的30.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99613.32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经费无法及时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694,202.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375184.83元,增长14.12%,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边境地区专职辅警补录人员达到编制数,导致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及在职民警职务职级晋升等,主要原因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800,557.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21937.12元,下降率26.26%,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资金无法及时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494,760.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99613.32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经费无法及时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7,810,3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2%。其中行政运行主要是民警、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人员经费61285372.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是地方基层政法建设项目资金11762400.00元,信息化建设主要是“智慧城市”建设经费,各城市监控几卡扣抓拍网路租赁费2971300.00元,执法办案(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网络运行与维护)主要是针对各办案部门所办理不同类型案件的专案经费12233953.00元,特别业务(特情费开支)2836570.50元,其他公安支出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及各种公安业务装备经费6720734.1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48,39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1526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64606.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36,03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3236032.4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0100.00元,支出决算为510,025.95元,完成预算的9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9,779.45元,完成预算的133.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246.50元,完成预算的34.7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俭原则,从思想、行动上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本年度因单位执勤执法用车老旧,车辆维修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接待开支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4.05元,下降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3,079.45元,增长33.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153.50元,下降65.2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俭原则,从思想、行动上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本年度因单位执勤执法用车老旧,车辆维修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接待开支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9,779.45元,占88.19%;公务接待费支出60,246.50元,占11.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9,779.4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9,779.4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6辆。主要用于龙陵县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各乡镇派出所、刑侦大队、禁毒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等)接处警、办理各类案件调查、取证、抓获犯罪嫌疑人、安保、维稳处突等工作需要(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246.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246.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配合各省、市、县办理跨地州案件发生的接待9次,接待人次121人,上级公安机关调研、督查各项工作开支18次,接待人次199人,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4,151.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22872.16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填报口径出错导致误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龙陵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84517278.95元,其中,流动资产36734837.71元,固定资产47782441.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5050040.41元,无形资产267245.2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96041.2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395972.85元,固定资产增加1014434.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11312864.00元,无形资产不变267245.2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4517278.95 |
36734837.71 |
48417059.53 |
9643691.65 |
10751508.00 |
35050040.41 |
267245.2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6886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6886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713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 年龙陵县公安局项目涉密,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龙陵县公安局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部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