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19-091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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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201000
龙陵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根据云政办发[2009]228号文件,龙陵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能是:
1、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及有关指示下,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2、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负责县级公安政法经费偶得管理和稽查;
3、负责依法承担的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强制戒毒的审批工作;
4、负责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以及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组织指导和参与公安工作的理论研究、学术讨论、经验交流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6、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
7、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侦查和处置特大案件、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9、做好警卫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1、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2、组织开展权限消防监管和道路交通工作;
13、负责协调公安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森林公安、武警内卫部队开展相关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龙陵县公安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及省市公安局长会议、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以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四线三网”边境管控体系建设为主线,集中力量突出抓好边境整治、扫黑除恶、反恐维稳、打击整治、管理服务等工作,全力打造“最安全边疆”“最稳定边境”。同时,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1)打好边境防控战、境内管控战、环县封控战,维护边境社会治安稳定。按照省厅党委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部署和市局“四线三网”管控体系要求,全面强化情报主导、科技支撑、人力防控、查缉封控等举措,强力推动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有效保障了边境安全、社会稳定。一是情报主导,打好边境防控战。二是科技支撑,打好境内管控战。三是查缉堵截,打好环县封控战。
(2)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管控、反恐维稳等工作,确保社会政治安全稳定。一是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关口前移、深入群众、排查矛盾,努力消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县内棚户区改造、殡葬改革、大瑞铁路、易地扶贫搬迁、园区建设等重点项目及金融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做好民师、涉军、聚源众筹、善心汇等重点群体稳控,强化矛盾纠纷风险评估预警,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重点人员源头稳控等工作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是强化重点人员、场所管控措施。全力做好涉军、帮派、棚改、涉众型经济犯罪、未分配大学生、信访重点人、缅籍穆斯林等可能影响维稳工作的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适时对全县19个宗教场所开展基础信息专项调查,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渗透组织、邪教组织、重点境外非政府组织等开展调查摸排,严密防范“实际神”、门徒会等邪教破坏活动,并联合县委610办等帮教小组,进一步加强对邪教人员的防范控制,完成了涉军群体、境内缅甸穆斯林群体专项调查等10项国保基础调查工作和对省厅国保总队和市局通报的涉恐线索开展查缉。三是强化出入境人员管理。按照“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全、管理有效”的要求,切实把辖区内的境外人员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台账,实现境外人员管理工作“底数清、管得住、服务好”的目标。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人民战争、打击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足实际,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方针,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黑无恶抓整治”的思路,采取全面摸排犯罪线索、广泛发动群众、加强业务学习、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扫黑办”的职能职责作用等措施,全力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全面应用挖掘机涉毒网络研判预警系统,连续开展全市打零收戒“疾风扫毒”专项行动和全省“鹰眼一号”扫毒专项行动,认真分析研究边境贩毒活动的新动向、新特点,强化毒情调研,提升信息化应用技能,做到“毒动我知,毒来我挡”,掌握禁毒斗争的主动权,力争把毒品“堵在境外,查在县内”。三是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以“摧毁一批网络,斩断一些通道,查破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为目标,持续开展线索摸排、宣传发动、打击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好成效。四是深化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结合辖区实际,深入调研、加强研判,确定禁赌重点村寨、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打击整治“互联网+”赌博、农村赌博、地下流动赌场以及跨境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五是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紧紧围绕震慑犯罪、抓获现行、盘查嫌疑、服务群众、缩小出警半径五个关键环节,优化社会面警务,按照1分钟、3分钟、5分钟的处置要求,健全交巡警巡线、派出所控面、武警联勤联动制度,定期开展武装检查和集中清查,震慑违法犯罪。推动完善网格化管理,强化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案件多发区域巡逻防范。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治安防控,改进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推进内部保卫机构、力量和制度建设。
(4)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努力为全县公安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拓展信息采集。以被市局确定为“一标五实”社区警务社会化信息采集应用试点,“加油站数据模型”建设应用试点为契机,推动“机器采、全警采、社会采”硬件、软件建设,强化基础信息采集上传,做强信息化大数据应用的源头活水。二是强化信息化应用。不断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全警信息化应用意识和能力,县局坚持每周一半小时信息化培训,通过视频会议系统,由各部门应用能手对单个系统平台对全警进行点对点培训,树牢应用意识、提高操作能力。各部门、各警种针对实战需求,定期组织民警、邀请教官进行实战应用系统平台培训。三是抓好放管服改革。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QQ等渠道和平台,采取发放宣传单、召开群众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上级公安机关制定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监督和倒逼工作推进落实。县局认真学习贯彻各级改革措施,根据龙陵地处边境、交通便利等实际,从常住人口、境外人员、交通消防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着力着手,制定了42项具体举措。把临时身份证办理、准迁证开具下放到派出所,身份证及户籍业务实现跨乡镇办理,做到了群众少跑腿或不跑腿;制定工作规范,全面解决涉缅婚姻子女、回流边民落户问题,率先彻底扭转了非婚生、超生子女不交罚款不得落户的局面,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成效明显。(5)持续抓好交通、消防、公共安全管理,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一是全力保障交通安全。以“防事故,护安全,保畅通”和城市道路、农村集镇、景区景点“三不堵”为目标,全力推进道路交通生命防护工程,在事故预防上履行好管理责任,把规定的管理措施做到位;抓好事故源头治理工作,紧紧围绕人、车、路3个要素,依托信息化手段,对“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和吸毒、醉酒、多次违章等重点驾驶人实施精准管理,变被动式查处为主动式管理;深入推进百日攻坚战、“黄标车清零”专项行动,深入单位、村寨、企业、群众家中、学校进行清理排查,注重从重点车辆源头消除隐患;加强“两站两员”建设,实施户籍化分类分层管理,将交管工作与派出所工作、乡镇基层工作和禁毒工作相结合,做到交通问题治安化、社会化、禁毒化处理;强力开展专项整治,以酒驾、毒驾为重点,改变过去运动式、人海战术式的打击模式,强化情报引领意识,以侦查的思维、手段和方法,实现精准防控、精准打击。二是全力保障消防安全。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派出所消防警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消防网格员管理员3支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三是全力保障监所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全省公安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打造“忠诚、平安、法治、文明、有为”监所为目标,扎实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大整治活动,严防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同时,加快推进拘留所项目建设,切实提升监所硬件保障水平。目前,龙陵县看守所共关押犯罪嫌疑人737人,拘留所共收拘留人员626人。
(6)稳步推进规范化建设,执法质量及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加强执法管理,落实受立案制度改革要求。2018年,共对全县接处警及如实受立案工作开展网上巡查警情5100起,巡查出存在问题的警情、案件300件,下发《龙陵县公安局警情网上巡查监督通报》10期,对接处警信息登记、如实受立案定性、回访等进行巡查、督促整改落实,在认真履行执法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切实将如实受立案工作纳入长效机制,注重网上巡查通报和跟踪问效的有机结合,为全县接处警及如实受立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二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县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所有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法制及各办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并在法制大队成立专门的受立案监督管理机构,积极为法制部门履行审核监督提供必需的保障,确保受立案改革、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的有效运行。同时,严格按照公安部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要求,认真对全局执法办案场所进行管理、规范、升级,完成了镇安、腊勐、平达派出所办案场所的升级改造工作。
(7)坚持大投入大动作,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地规划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提升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2018年,先后筹措、投入派出所建设资金233万元,完成腊勐、平达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40余万元,对看守所、红茶社区及龙新、镇安派出所执法办案区进行升级改造;完成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主体工程于6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基础部分基本完成,接下来转入上部结构施工,年内主体工程封顶。腊勐派出所和平达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顺利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红茶社区二期和射击靶场建设已全面建成。禁毒情报中心与勐糯派出所业务用合建设项目“三通一平”已开工,主体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8)以扶贫攻坚、两学一做常态化机制化、基层党建深化年等活动为载体,全力推进队伍三化建设。一是抓实党建工作。以“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为抓手,制定了《龙陵县公安局“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实施方案》《巩固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方案》等基层党建“四个巩固深化”具体方案,制定了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三个清单”、“工作台账”和项目推进图。对26个党支部进行了分类定级,评定出11个先进党支部,13个一般党支部,2个后进党支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每月“党员日”等制度。
(9)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巩固和改进工作作风。一是强化管党治警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做到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解决好管党治警宽松软的问题。二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好县局29名纪检监察员、23名特邀监督员、18名法律顾问的作用,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局党委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深入查纠“四风”问题,着力解决会议多、文件多、报表多、考核多、检查多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枪酒车赌毒”等顽症痼疾。三是形成从严治警常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相互协调、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共同治理的“大监督”工作机制和沟通、会商、发现、移送、通报、追责、曝光的“大监督”责任链条,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标本兼治,加强风险防控,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局机关各部门
2.看守所
3.龙山派出所
4.龙新派出所
5.腊勐派出所
6.碧寨派出所
7.龙江派出所
8.平达派出所
9.象达派出所
10.勐兴派出所
11.镇安派出所
12、红茶社区派出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6人。其中:行政编制20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0人。
实有车辆编制46辆,在编实有车辆4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24,290,505.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290,505.1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4037687.86元,增长76.9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招入边防辅警445人,财政下达工资收入9349100元,民警及职工工资调标16625054.07元,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缉毒补助经费1088800元,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经费15890000元,木城边防所建设项目经费1200000元,禁毒情报中心建设1480000元,基础设施是建设及办案补助经费17810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07,694,373.39元。其中:基本支出64,571,878.67元,占总支出的59.96%;项目支出43,122,494.72元,占总支出的40.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860847.84元,增长56.4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招入边防辅警445人,财政下达工资收入9349100元,民警及职工工资调标16625054.07元万元,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缉毒补助经费10888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571,878.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375184.83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边防改制,新招入边境地区辅警人员445人,由公安局负责管理相关人员经费9349100元,工资调标16625054.07等原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122,494.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85663.01元,增长77.39%,主要原因是: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经费15890000元,木城边防所建设项目经费1200000元,禁毒情报中心建设1480000元,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缉毒补助经费10888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94,373.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860847.84元,增长56.4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招入边防辅警445人,财政下达工资收入9349100元,民警及职工工资调标16625054.07元,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缉毒补助经费1088800元,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经费15890000元,木城边防所建设项目经费1200000元,禁毒情报中心建设1480000元,基础设施是建设及办案补助经费178100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9,957,005.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2%。其中行政运行主要是民警、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人员经费56,765,187.63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是地方基层政法建设项目资金3,060,000.00元,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网络运行与维护主要是针对各办案部门所办理不同类型案件的专案经费7954952.71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主要是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日常经费补助1892700元,信息化建设主要是“智慧城市”建设经费,各城市监控几卡扣抓拍网路租赁费2314000元,其他公安支出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及各种公安业务装备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37,36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主要是:归口单位离退休费89,69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96,700.04元,死亡抚恤金436572.00元,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8144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0100元,支出决算为510,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6,7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2017年不变依然是0元,无增长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较2017年不变依然是336700元,无增长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2017年不变依然是173400元,无增长变动。龙陵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严格预算,严格审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8年度“三公经费”与2017年度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700.00元,占66.01%;公务接待费支出173,400.00元,占33.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7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6,7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2辆。主要用于龙陵县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各乡镇派出所、刑侦大队、禁毒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等)接处警、办理各类案件调查、取证、抓获犯罪嫌疑人、安保、维稳处突等工作需要(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4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3,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配合各省、市、县办理跨地州案件发生的接待13次,接待人次173人,上级公安机关调研、督查各项工作开支23次,接待人次312人,(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279.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731.12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作任务艰巨,脱贫攻坚期间办公费增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陵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25,497,272.55元,其中,流动资产54,130,810.56元,固定资产47,402,624.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3,737,176.41元,无形资产226,66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3,889,991.1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27,619,476.22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5,395,721.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15,385,888.61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23,479,131.21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212,801.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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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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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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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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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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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5,497,272.55 |
54,130,810.56 |
47,402,624.58 |
9,643,691.65 |
10,751,508.00 |
2,037,100.00 |
24,970,324.93 |
23,737,176.41 |
226,6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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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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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30,327.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9,4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22,091.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8,737.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情况说明: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9,499.00元,主要包含公安机关业务装备采购,警用侦查设备,反恐装备,日常警用装备采购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22,091.00元,主要是龙陵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采购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8,737.3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