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04_A/2018-091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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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201000
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及有关指示下,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2、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负责县级公安政法经费偶的管理和稽查。
3、负责依法承担的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强制戒毒的审批工作。
4、负责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以及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组织指导和参与公安工作的理论研究、学术讨论、经验交流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6、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
7、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侦查和处置特大案件、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9、做好警卫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1、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2、组织开展权限消防监管和道路交通工作。
13、负责协调公安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森林公安、武警内卫部队开展相关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们认真贯彻全国及省市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高效落实市局党委的决策和措施,全力推动反恐维稳、打防管控、民意警务、信息化建设、公安改革等工作,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为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抓实反恐维稳工作,社会政治安全稳定。我们坚持立足县内、兼顾境外、双向并重的原则,紧紧围绕缅甸果敢“3·06”事件态势及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渗透破坏动向,切实加强秘密力量建设,采取公密结合等手段,努力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组建了合成作战中心,做实公安部大情报工作联系点各项工作,建立了“4+N”联席会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情报信息会商研判。全年共搜集上报境内外情报信息1991条,被上级公安机关采用421条,直报公安部情报信息185条,上报数排名全省第一、采用率排名全省第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力服务。我们全力强化边境管控,严格落实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的边境管理工作模式,强化边境巡逻管控,严密渡口通道查缉防控。今年新招录了10名巡防人员,在木城边防派出所领导组织下,适时开展边境线武装巡逻。在勐糯半斤坝新建了抓拍系统。边防“五桥”检查站加大检查力度。下半年开始,在半斤坝、平达七道河等交通要道、便道设立公安检查站和查缉点,24小时开展双向查缉,严防涉恐人员借道我县潜入潜出和就地“圣战”,严防违禁物品通过我边境流入流出。全年共查验过往人员540余万人次,车辆210余万辆次,核查过往新疆籍人员303名、缅籍人员1831名。我们大力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工作,自主研发境外人员管控系统,依托可视化管控系统和社区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居住在县内的2名新疆籍重点关注人员、43名缅籍穆斯林人员及县内涉众型经济犯罪人员、重点上访人员等实行每日见面等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成功破获了公安部督办的“2·06”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妥善处置了“10·17”边民事件。全年共查处遣送“三非”人员307名,破获涉外案件94起,抓获涉案人员338名,其中刑事拘留20 名,行政处罚80名。我们全面总结推广腊勐镇松山村矛盾纠纷“三级三调”工作模式,全面排查因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殡葬改革等可能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积极协调化解,主动开展稳控,全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8起,配合党委政府参与维稳处突87场次,实现了“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社会大局平稳可控”的目标。我们严格落实反恐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反恐法》宣传“六进”活动,强化涉恐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反恐办实体化运作,常态化开展反恐成员单位、重点目标和行业场所督导检查,严厉查处涉恐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开展《反恐法》集中宣传72场次,查处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案8起,抓获违法行为人8名,办理行政案件5起,核查过境辖区新疆籍维吾尔族人员67人、重点国家地区人员21人。我们认真开展网络巡查、舆情导控、违法信息巡查处置、网上重点人和重点阵地管控等工作,加强网上情报信息工作,严格落实网吧实名上网制度。全年共搜集上报互联网信息661条,舆情反制信息58篇,舆情导控120条,被上级网安部门采用156条。同时,超前工作、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50余次安保警卫任务。
(二)强化打防管控,治安形势持续好转。我们严格落实情报导侦、以奖代补等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打击“盗抢骗”、“三打击一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年共接有效报警5937起,立刑事案件582起,破3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0人,其中起诉90起143人,抓获逃犯29人;立命案2起,破2起,连续12年实现命案全破;立现行案件503起,破250起,破案率49.7%,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5%,其中城区下降39%。我们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涉烟、假冒伪劣、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涉案价值1400多万元;查获假冒注册商标案268起,查获涉案白糖8775吨。我们认真落实打击“毒品境外源头”和“境内毒资源头”的要求,强化公开查缉、专案侦查、预防教育、打零收戒等工作,不断拓展打击覆盖面,严厉打击毒品的内地“消费端”和境外“供应端”,努力切断毒品供应链条,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战绩卓著。成功侦破了“3·31”特大走私贩毒案、“6·22”特大武装走私贩卖毒品案等,全年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1人(其中涉毒特殊人群41人),缴获毒品304.16千克;破获零星贩毒案件78起,收戒吸毒人员451人,其中强制隔离129人,社区戒毒232人,社区康复90人,目前红茶社区在戒166人,新发现吸毒人员298人。开展14周岁至55周岁重点年龄段人员“全民尿检”87724人,完成全县重点年龄段全员尿检人数的49.4%,通过尿检查获吸毒人员168人,该做法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我们全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缉枪治爆、扫黄禁赌等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治安案件1217起,查处1083起,查处违法人员820人;破获涉枪案件19起,收缴各类枪支79支、子弹2097发及一大批危爆物品;查处卖淫嫖娼案件4起、赌博案件6起。
(三)狠抓交通消防管理,公共安全平稳可控。我们积极推进“交安办”、“消安办”实体化运作,充分发挥法律在社会治安防控、社会治理工作中的组织引导、规范、保障、惩戒和教育作用,严格落实道路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挂牌督办、社会公布制度,强化重点车辆、重点部位综合治理,全力整治无证无牌、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农村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加强道路交通警示教育体系、交通事故防控体系及交通管理科技设备建设,大力开展交通宣传教育、道路交通违法查处等工作。投资400万余元在城区和镇安集镇新建交通技术监控48个,320国道龙山卡至深沟段区间测速设备正在建设,预计12月底建成使用。全年共受理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8起,死亡19人,受伤10人;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29%、9.52%、33.3 %;共受理简易程序交通事故498起,受伤258人,通过快处快赔处理交通事故622起,其中微信自助处理119起;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0529起,其中重点违法行为5118起,非现场执法17992起。推出的“以案析法”、“现身说法”等经验得到省厅交警总队认可,组织开展的执法“大直播”行动、村级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我们严格落实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挂牌整治力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应急逃生演练。全年共发生火灾事故11起,无死亡和受伤人员。同时,我们严格督促单位内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单位内部绝对安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加强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重要路段管控。不断完善监管场所管理,全力确保监所绝对安全。看守所共关押犯罪嫌疑人 1280人,拘留所共收拘留人员534人。通过深挖犯罪获取情报信息93条,破获刑事案件 86起,监管场所第二战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创新思路措施,“四项建设”深入开展。我们在市局信息化“三个一”工程建设框架下,积极推进城乡视频监控防控网建设,加快推进边境渡口、村寨、通道“三合一”智能卡口、视频监控摄像头建设,共建设卡口21套,新建和整合视频监控摄像头612个。杨德忠警务室按照发动群众出一点、动员单位出一点、汇报党委政府出一点的模式,建成覆盖辖区重要部位、重点人员聚居区的视频监控摄像头192个。强力推进县城“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已建成高清视频摄像头356个,完成城区东坡公园、龙山湖及周边区域103个高清视频监控布点工作,近期开工建设。各乡镇积极筹措资金,在乡镇中心集镇、重要路口、重点单位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共建成视频监控摄像头998个。各单位、各部门立足内部安全需要,积极构建单位内部视频监控网络,共建设单位内部视频监控摄像头1243个。我们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参与研发“警民快采APP”,并全力做好试点工作,共采集人员信息3414条、车辆信息28632条。全力应用可视化系统、“社区警务APP”、智能警务核查终端等采集信息、强化管控,成立了县城客运站警务室。目前,全县已采集“一标三实”信息35万余条,共核查人员12.2万余人、车辆4.2万余辆。全年应用信息化手段破获各类案件280余起,服务群众600余人次。我们不断健全合成作战机制,抽调网安、情报、国保、刑侦、技侦共10人组建了合成作战中心,整合各类系统和作战平台16个,制定完善20余个工作制度。合成作战中心及各侦查部门在侦查案件过程中,综合应用大数据碰撞比对、彩云可视化信息比对、彩云智搜、SIS系统、可视化系统、“社区警务APP”等数据、平台、手段开展信息数据比对碰撞、分析研判,做到“逢案必用、逢事必用”。局领导、所队领导通过可视化管控系统对全局各部门民警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可视化督察,倒逼民警自觉开展工作,监督考量民警日常工作。社区民警应用可视化管控系统、14个社会信息采集APP,严格落实辖区重点人员每天见面、重点场所每天采集、每天入户等工作。我们强力推行局领导、科所队领导办案、执法办案积分制,制定完善受立案管理工作、接处警及如实受立案网上巡查通报、执法办案奖惩机制,严格案件审核、考评工作,执法质量稳步提升。未发生被人民法院判决无罪、国家赔偿、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或者确认违法、有责信访案件等严重执法问题的案件,没有因为执法出现问题被省厅、市局通报批评的案件。同时,我们大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共投入2000余万元建成红茶社区和腊勐派出所,平达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快速推进,县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规划、地勘及初设评审、三通一平立项招标等工作,将于12月22日开工建设,力争明年建成投入使用。
(五)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放管服”改革赢得好评。我们认真落实公安部及省厅、市局62条便民利民措施,结合实际出台了县局42条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政策“双落地”。把临时身份证办理、准迁证开具下放到派出所,实现了身份证及户籍业务跨乡镇办理。全面解决涉缅婚姻子女、回流边民落户问题,完善了户籍管理规范,放开非婚生、超生子女落户条件,全年共为1520名无户口人员解决了落户问题。在“龙陵警方”微信公众号上研发挂接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出入境、户政、治安、交管、消防、网安等12类118项业务网上预约办理,以及15项业务查询服务,实现公众号推介关注用户数分部门自动统计,解决了以时间段下推介任务和统计不准确的问题。落实了驾考科目三考试线路、科目二考试场地,建立了11个快处快赔服务网点、10个邮政网点便民服务站、8个摩托车报废点。出入境管理大队自主研发了境外人员管理服务系统,在办证厅设立导办台和缅语服务窗口,聘请村级境外人员管理助理员,负责协助管理、采集信息、代办证件工作。通过努力,公安机关服务质量和行政审批效率极大提高,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全年共办理各种证照2.1万份、户籍业务3.4万人次。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旅游警察中队,在全市治安系统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擂台赛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2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龙陵县公安局机关部门
2.龙陵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
3.龙陵县公安局镇安派出所
4.龙陵县公安局龙新派出所
5.龙陵县公安局龙江派出所
6.龙陵县公安局腊勐派出所
7.龙陵县公安局象达派出所
8.龙陵县公安局平达派出所
9.龙陵县公安局碧寨派出所
10.龙陵县公安局勐兴派出所
11.龙陵县公安局看守所
12.龙陵县公安局拘留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6人。其中:行政编制20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4辆,在编实有车辆7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3,850,359.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50,359.8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24,212.88元,增长1.95%,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度在职人员工资调整,红茶社区成立,新招录辅警40人,合计新增10830659.24元;
2.2017年度结转较2016年度结转增加2478899.04元;
3. 2016年度看守所竣工搬迁,2017年度项目资金较2016年度减少7127547.3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8,833,525.55元。其中:基本支出44,196,693.84元,占总支出的64.21%;项目支出24,636,831.71元,占总支出的35.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686,277.63元,增长14.44%,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2017年度在职人员工资调整,红茶社区成立,新招录辅警40人,合计新增支出10830659.24元;
2. 2016年度看守所竣工搬迁,2017年度项目资金较2016年度减少4127547.32元。
3、红茶社区工程改建,2017年度,项目经费增加3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196,693.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86,277.63元,增长14.44%,主要原因为:
1. 人员经费,2017年度在职人员工资调整,新增基本支出7918277.63元;
2.红茶社区成立,新招录辅警40人,新增基本支出7680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8%,人均159421.6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82% ,人均17365.1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636,831.71元。与上年对减少2,219,305.65元,下降率8.26%,主要原因为:
2016年度看守所竣工搬迁,2017年度项目资金较2016年度减少2219305.6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33,525.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686,277.63元,增长14.44%,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2017年度在职人员工资调整,红茶社区成立,新招录辅警40人,合计新增支出10830659.24元;
2. 2016年度看守所竣工搬迁,2017年度项目资金较2016年度减少4127547.32元。
3、红茶社区工程改建,2017年度,项目经费增加3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4,479,46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435221.0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09648.8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0926.40元、基本建设支出(平达派出所)75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413669.24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54,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13295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304.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0,100元,支出决算为510,1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6,7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4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龙陵县公安局2017年度严格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做细做全2017年初“三公”经费预算,在经费支出中精打细算,严格执行厉行节俭制度,确保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41,700元,增长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00元,下降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3,400元,增长33.3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2016年减少1700元,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俭条例,对我局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严格登记;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3,400元,原因是2017年度红茶社区投入使用,到社区调研、参观、开展警示教育的单位较多,致使我局2017年度接待费用有所提高,下步工作中我局一定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700元,占66.01%;公务接待费支出173,400元,占33.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6,7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3辆。主要用于巡逻防控,警情处置、各项安保等支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400元。其中:局机关接待上级领导考核、调研等各项支出11.32万元,红茶社区接待各单位参观、开展警示教育接待支出4.1万元,各乡镇派出所接待对口科室考核、指导工作支出1.92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17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局机关接待上级领导考核、调研等各项支出11.32万元,21批次;红茶社区接待各单位参观、开展警示教育接待支出4.1万元,9批次;各乡镇派出所接待对口科室考核、指导工作支出1.92万元,6批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龙陵县公安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1,286.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62,617.19元,增长99.26%,主要原因为:
1. 2017年度我局“智慧城市”监控系统支出1924617.19元;
2.巡特警大队新招录辅警40人,新增基本支出2380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智慧城市”监控系统支出1924617.19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78669.2元,其中办公费1324100元、印刷费216500元、手续费20600元、水费95800元、电费121600元、邮电费118500元、会议费123100元、培训费5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00万元、委托业务费58469.2元。
(3) 巡特警大队新招录辅警40人,新增基本支出238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龙陵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39,387,263.67元,其中,流动资产81,750,286.78元,固定资产42,006,903.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385,888.61元,无形资产244,185.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450,958.4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6,157,371.67元,固定资产增加2,876,4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5,185,888.61元,无形资产增加231,225.2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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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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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139387263.7
| 81750286.78
| 42006903.08
| 9643691.65
| 9434420
| 2037100
| 20891691.43
|
|
| 15385888.61
| 258045.2
| 13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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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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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96,205.02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334,184.8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262,020.22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334184.8元,专用设备购置262020.22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龙财预(2017)267号文件及龙财预(2017)268、269、270号文件,我局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我局自评为良,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自评,制度完善支出规范,达到预期效果。具体支出绩效自评如下:
一、投入情况。
(一)、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已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并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二)、资金到位及时且到位率为100%,未影响项目支出进度。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19.42%,原因为原定编制中40名暂定编已不列入核定编制,故存在超编情况;“三公经费”较2016年增加41700元,增长率8.9%,原因是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较小;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为93%,重点项目包括与我局业务息息相关的中央及省级政法部门支付资金、红茶社区基础设施改造经费、缉毒办案业务经费、看守所建设缺口资金、平达派出所基础建设项目等。
二、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完成率为100%,支付进度率为93%,结转结余率为7%,“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我局根据采购计划预算进行规范采购,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二)、完善健全各项制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已得到有效执行;
(三)、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五)、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有专人管理资产。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三、产出效果
(一)、重点项目实际完成率为98%,2017年中央及省级配套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案业务经费及装备采购均已全部按计划实施,充实了我局基本办公、办案装备,为处理各类警情案件充实后备办案资金;2017年末红茶社区基础设施改造已基本完成,截至目前,红茶社区戒毒人员360余人,已达到了预期目标;缉毒业务经费的投入,有效缓解了因资金不足制约了的缉毒工作的有效开展,禁毒装备的更新换代,及时为我县的扫毒工作提供了后备力量。项目执行完成及时,质量达标。
(二)、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超出预期目标。
2017年,龙陵县公安局党委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全县社会治安和反恐维稳形势,着眼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团结带领全局民警、职工、辅警奋力开拓、积极创新,大力强化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反恐维稳、边境管控、预防打击、服务管理、规范执法等工作,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四项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努力提升公安核心战斗力,十九大安保维稳“四场保卫战”和市局下达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我局共接有效报警5937起,立刑事案件582起,破3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0人,其中起诉90起143人,抓获逃犯29人;立命案2起,破2起,连续12年实现命案全破;立现行案件503起,破250起,破案率49.7%,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5%,其中城区下降39%。我们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涉烟、假冒伪劣、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涉案价值1400多万元;查获假冒注册商标案268起,查获涉案白糖8775吨。我们认真落实打击“毒品境外源头”和“境内毒资源头”的要求,强化公开查缉、专案侦查、预防教育、打零收戒等工作,不断拓展打击覆盖面,严厉打击毒品的内地“消费端”和境外“供应端”,努力切断毒品供应链条,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战绩卓著。成功侦破了“3·31”特大走私贩毒案、“6·22”特大武装走私贩卖毒品案等,全年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1人(其中涉毒特殊人群41人),缴获毒品304.16千克;破获零星贩毒案件78起,收戒吸毒人员451人,其中强制隔离129人,社区戒毒232人,社区康复90人,目前红茶社区在戒166人,新发现吸毒人员298人。开展14周岁至55周岁重点年龄段人员“全民尿检”87724人,完成全县重点年龄段全员尿检人数的49.4%,通过尿检查获吸毒人员168人,该做法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我们全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缉枪治爆、扫黄禁赌等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治安案件1217起,查处1083起,查处违法人员820人;破获涉枪案件19起,收缴各类枪支79支、子弹2097发及一大批危爆物品;查处卖淫嫖娼案件4起、赌博案件6起。
(三)、群众满意度高,社会满意度高。把群众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第一标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推动基层派出所持续改进和加强执法服务工作。完善警情处置和窗口服务回访、抽访制度,推动100%回访报警当事人和窗口服务对象,严格按标准进行回访抽访。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公安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县公安局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公安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