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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aj/20171027-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10-2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人民法院2016年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人民法院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接受县人民代表在会及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对且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理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及本院决定再审的申诉案件。

3、处理非诉案件和来信、来访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

6、负责本院干部队伍建设,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书记员、执行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

7、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

8、管理本院各种装备、物资和经费。

9、在审判过程中适时提出司法建议,管理本院司法行政工作。

10、在审判过程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11、承办上级法院交办及应由本院办理的其它事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介绍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刑事审判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法高效审理好故意伤害、毒品、醉驾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利益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运用司法调解手段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97件,判处罪犯100余人,有力地惩罚了犯罪,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职务犯罪案件,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向前发展。

积极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民事审判围绕“保增长、惠民生、调结构”发展大局,审理好婚姻家庭、继承、房地产、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劳动争议等各类民商事案件749件,有效解决诉讼争议标的,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注重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688件,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认真处理行政争议,有效促进依法行政。行政审判积极探索“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新型诉讼模式,力促“官民和谐”。建立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共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法治龙陵”建设。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力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工作坚持依法执行和文明执行并重,分散执行与集中执行、说服教育与强制措施相结合,加强法院内部立、审、执协调配合,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录入力度,加大罚款、司法拘留、布控、查控、刑事处罚等强制措施的打击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执结执行案件210件。有力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强化信访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十八大、国庆等重要节点期间安保维稳工作,积极解决当事人合法合理诉求,努力在息诉罢访上下功夫,上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均已得到妥善化解,处理来信来访。推行院领导值班接访、分管领导跟踪督办等制度,没有发生因接访不当等问题而引起矛盾激化、越级上访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结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目前,我院共有一个院机关,分别在镇安、龙新和勐糯和设有三个基层法庭,但三个基层法庭中,只有勐糯法庭和镇安法庭有机构和人员(3人),其中龙新法庭均只有机构没有人员,全院共有12个二级科室,3个基层法庭。我院人员编制为政法编55人,机关工人3人。2016年末我院全院共有职工66人,其中:在岗职工57人(机关工人3人),正式退休9人,提前退休1人。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1179件,结案1087件,结案率85.1%。

2106年我院公务用车改革后,共有车辆编制6辆,具体为执法执勤用4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1辆。特种专来技术用车1辆;其中镇安法庭和勐糯法庭各一辆执法执勤用车。院机关2辆执法执勤用车,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1辆。特种专来技术用车1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结算情况说明

2016年县财政年初下达预算基本支出4291421.08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336122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525.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671.8元。项目支出160000.00元。与2015年度预算安排相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8.33%;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1.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1.16%。项目支出不变。

2015年度我院共拨入经费7759106.48元,2016年我院共拨入9977606.8元,比上年增加2218500.32元,上升了28%。上升原因为工资收入、乡镇岗位补贴及按照财政管理规定返还的罚没收入,其原因主要在于司法救助金及乡镇岗位补贴补助,还有罚没收入返还的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二、支出结算情况

(一)2016年度用于保障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9913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06179.56元,主要为工资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6%。

(二)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名称

2015年

2016年

公务接待

70923.4

112852

因公出国境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164734.47

459062.52

合计

235657.87

571914.52

接待费比上年增加原因为:上年大部分接待费由预算外支出。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比上年增加的原因为:案件增加、车子老化;上年结算时将执法执勤用车列入专用然料费支出。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5年会议费支出53773.8元。本年度我院共支出会议费42737.00元,比上年度减少25.82%。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15年培训费支106002.00元,2016年培训费支出92332.00,比上年减少的主原因为,严格控制执行厉行节约。主要采取视频培训。

4、我院2016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情况

5、2016年我院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16年我院上及共下达我院指标9982106.8元,支出9878506.8元。其中基本支出5692836.8元,结余69000.00元;项目支出4185670.0元,结余34600.00元。

2015年度资产总计16767223.54元,2016年资产总计18111956.24元,比上年度增加7.42%.增加主要原因为2016年装备采购。

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96万元,实际采购128万元,其中货物类128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16年度结算无名词解释

 

 

龙陵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