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24022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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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200000
龙陵县公安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龙陵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龙陵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龙陵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龙陵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1、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及有关指示下,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2、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负责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稽查。
3、负责依法承担的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强制戒毒的审批工作。
4、负责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以及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组织指导和参与公安工作的理论研究、学术讨论、经验交流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6、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
7、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侦查和处置特大案件、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9、做好警卫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1、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毒品禁种、禁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2、组织开展权限消防监管和道路交通工作。
13、负责协调公安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森林公安、武警内卫部队开展相关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龙陵县公安局设内设机构15个,即政工监督室、警令部、法制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刑侦大队、警务保障室、网安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国保大队、交警大队、拘留所、看守所、巡特警大队;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龙山派出所
2.龙新派出所
3.镇安派出所
4.象达派出所
5.腊勐派出所
6.碧寨派出所
7.平达派出所
8.勐糯派出所
9.木城派出所
10.龙江派出所
11.红茶社区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县公安机关将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捍卫“两个确立”,以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大数据战略为动力,以锻造公安铁军为保证,全力以赴防风险、守边境、保安全、护稳定,确保龙陵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的稳定。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教育引导全警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工夫,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二是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结合边境地区特点,切实加强反恐维稳、边境管控、打击犯罪及公共安全治理等工作,着力提升驾驭复杂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全力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建设,以“治安基层基础年”为契机,切实抓好命案防控工作,积极创建智能安防小区、无发案村(社)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积极争取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全力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不断提升派出所民警维护稳定、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健全完善执法责任体系,推进构建完备高效的执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提升民警执法能力素养,始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扎实抓好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制度机制,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贪、正风肃纪,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4人,其中:行政编制208人,参公管理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9人,财政差额补助288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5人。
车辆编制50辆,实有车辆5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542514.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212040.2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9330474.08元,非财政拨款结余7000000.00元。
与上年72885556.75元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22656957.59元,同比增长31.09%,主要是项目经费新增上年结转9,330,474.08元,武警龙陵中队业务经费300000.00元,监管场所非税清算业务经费1800000.00元,监管场所成本性支出经费4000000.00元,2024年度技防建设项目运维经费600000.00元,2024年度公安业务经费7000000.00元,2024年度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00元,2024年度反恐业务经费2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542514.34元,其中:本年收入79212040.26元,上年结转收入9330474.0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212040.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72885556.75元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5656957.59元,同比增长21.48%,主要是项目经费新增项目经费新增上年结转9330474.08元,武警龙陵中队业务经费300000.00元,监管场所非税清算业务经费1800000.00元,2024年度技防建设项目运维经费600000.00元,2024年度公安业务经费7000000.00元,2024年度反恐业务经费2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542514.3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542514.34元,其中:基本支出66345100.26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2130456.49元,同比下降3.11%,主要是2023年度民警净流出10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2197414.08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7787414.08元,同比增加403.34%,主要是2024年未将2023年结转项目资金以及2024年单位自有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支出10760948.21元,主要用于办公、出差、被装购置、租赁、鉴定等业务支出。
204022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移民事务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出入境证照制作。
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10903891.44元。主要用于龙陵县看守所、拘留所在拘人员给养经费、监管场所非税清算业务经费及各项资本性开支。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53004953.06元。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040301公共安全支出-机关服务-行政运行31200.00元,主要用于维护边境安全的办公支出。
20499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2574.43元。主要用于维护边境安全稳定。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5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44252.48元。主要用于民警、辅警养老保险费。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50000.00元。主要用于民警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35000.00元。用于离世民警死亡抚恤。
208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3110400.00元。主要用于辅警人员费用。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28797.19元。主要用于民警基本医疗保险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07171.12元。主要用于民警人员公务医疗补助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8326.41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民警大病保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龙陵县公安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98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0元,增长83.6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公安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公安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0次,共计接待30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公安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78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0元,增长104.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0辆。
增减变化原因:龙陵县公安局部分公务车老化严重,已达到报废标准,急需购买新车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共申报项目1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10个,财政预算安排12866940.00元,2024年龙陵县公安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预算同步公开。
项目一
1.项目名称:2024年新办企业公章刻制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用于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开办环节,提高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24年预算下达130000.00元。主要用于为新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公章服务,资金到位后龙陵县公安局需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出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
①质量指标:资金使用效益较上年提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拨付及时率达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新办企业人员满意度。
项目二
1.项目名称:2024年拘留所在拘人员给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用于保障在拘人员基本生活开支,保护在拘人员享有的基本权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24年预算下达217820.00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拘留所在拘人员合法权益,资金到位后龙陵县公安局需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出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
①质量指标: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拨付及时率达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提高社会效益,保障在拘人员合法权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在拘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项目三
1.项目名称:武警龙陵中队业务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用于保障保障武警中队日常业务,如办公、水电保障、日常维修维护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24年预算下达300000.00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武警龙陵中队日常业务开支,资金到位后龙陵县公安局需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出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
①质量指标: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拨付及时率达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武警龙陵中队正常运转。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使武警龙陵中队人员的日常办公经费得到保障,同时通过对办公场所的日常维修与维护使办公环境得到优化。
项目四
1.项目名称:2024年度反恐业务经费
具体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项目五
1.项目名称:2024年度公安业务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用于龙陵县公安局日常业务,如办公、水电保障、日常维修维护、差旅、值班备勤等。此笔资金为非税安排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24年预算下达7000000.00元。主要用于为保障龙陵县公安局日常业务开支,资金到位后龙陵县公安局需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出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
①质量指标: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拨付及时率达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保障龙陵县公安局的日常业务,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优化民辅警的办案条件,提高破案率,提高办案效率。
项目六
1.项目名称:2024年度技防建设项目运维经费
具体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项目七
1.项目名称:监管场所非税清算业务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用于龙陵县红茶社区及龙陵县看守所日常办公及维修维护等支出,此笔资金为非税安排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24年预算下达1800000.00元。主要用于为保障龙陵县公安局日常业务开支,资金到位后龙陵县公安局需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出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
①质量指标: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拨付及时率达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保障龙陵县红茶社区及龙陵县看守所的日常业务,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优化民辅警的办案条件,提高破案率,提高办案效率。
项目八
1.项目名称:2024年度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用于保障在押人员基本生活开支,保护在拘人员享有的基本权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24年预算下达2619120.00元。主要用于为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资金到位后龙陵县公安局需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出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
①质量指标: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拨付及时率达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提高社会效益,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在拘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提高在押人员满意度。
项目九
1.项目名称: 监管场所成本性支出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用于龙陵县红茶社区及龙陵县看守所代购点成本性支出,此笔资金为单位自有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24年预算下达4000000.00元。主要用于代购点成本性开支,资金到位后龙陵县公安局需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出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
①质量指标: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拨付及时率达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保障龙陵县红茶社区及龙陵县看守所的代购点成本支出,能够保障在押人员的权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使在押人员的日常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生活更加便利。
项目十
1.项目名称:2024年度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龙陵县公安局人员多,部门多,部分派出所老化严重,需要及时修缮,保证安全,该笔资金为单位自有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24年预算下达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的修缮以及弥补日常办公不足,资金到位后龙陵县公安局需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出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
①质量指标: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拨付及时率达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改善办公环境,优化设施设备,提升办案效果,持续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平安龙陵建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优化民、辅警及职工办案环境,提升办公、办案效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5434485.56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69134.22元,同比下降16.44%,占基本支出的10.32%,主要是本年度较上年度民警净流出10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陵县公安局资产总额213284607.72元,其中,流动资产47440753.25元,固定资产59995889.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8773987.17元,无形资产127432.22元,其他资产16946545.9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314498.2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07622.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1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