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23-021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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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54100000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和道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依法对全县机动车和驾驶员实施有效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负责辖区320国道50余公里、省道120公里、县乡公路1000多公里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中队、车管中队,法制中队、宣传中队、特勤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城区交警中队、松山交警中队、红勐交警中队、木城交警中队、黄龙交警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更加从严治警锻造“四个铁一般”交警铁军。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提升警务实战能力训练;做实争先创优暖警惠警。
2.坚持“两个至上”,更加深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主线、4个季度集中攻坚行动为载体、4个‘十百千’工程建设为基础,全力防风险、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第一是健全源头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第二是严把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关;第三是提升国省道事故防控能力;第四是加强城市交通安全治理、构建立体交通安全宣传体系。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加强重点时段主题宣传和预警提示。
3.坚持提升服务,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着眼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交管”政务服务,推广交管业务网上预约等新服务。加大车驾管业务的监管工作。着力加强对各车管窗口、车驾管社会 服务站、派出所办理车驾管业务监管力度,严把业务的审核监督和工作质量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444460.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44460.5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5035.07元,同比增长0.14%,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增加665035.07元,用于辅警工资弥补部分及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减少65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444460.54元,其中:本年收入10444460.5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44460.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5035.07元,同比增长0.14%,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收入减少30369.3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增加51591.36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6186.93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444460.5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444460.54元,其中:基本支出8844460.54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665035.07元,同比增长8.13%,主要是2023年预算人数较上年减少2人,以及2023年绩效工资部分纳入预算管理,故人员经费及相应工资福利支出有增减,且2023年辅警月工资标准按新标准1600元/人/月核算,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6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650000元,同比下降28.89%,主要是本年度辅警人数不变,财政年初预算保障辅警工资标准提高,用于弥补辅警工资及工作经费部分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及协警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公务经费等,具体为:
2040201 行政运行6875174.6元,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基本工资1245756元,津贴补贴2801124元,电费40000元,水费20000元,工会经费68781.6元,办公费130000元,奖金49021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34000元,印刷费3000元,公务交通补贴270000元,公务接待费1700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13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专用材料费4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元;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676000元,主要用于非税弥补辅警工资部分及2023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员及劝导员补助经费县级保障部分;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2076.8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民警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000元,用于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75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辅警社会保障缴费,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9199.96元,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及大病报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7563.2元,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0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445.98元,主要用于民警工伤及大病报险财政配套部分。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8844460.54元,其中:人员经费7018378.94元;公用经费1826081.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16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16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交通辅警工资弥补部分及日常工作经费。具体为: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600000元,用于保障好交通辅警工资性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因年初预算三公经费仅从基本支出中核定,我部门为政法部门不提取车辆经费,经费由年中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中列支,此处“三公”经费为全年总预算财政批复数。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元,下降76.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000元,较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7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元,下降8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15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年初未批复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故较上年减少15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交通辅警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我大队现有交通辅警70名,基本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为财政拨款保障,但由于财政每人每月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600人/月核定,辅警实际工资收入约2700元,差额部分及公积金补贴部分均由单位自筹从非税清算弥补,相关工作业务经费也由非税下达,故申请该笔项目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预算下达1600000元交通辅警补助经费,用于发放辅警工资、缴纳公积金,购买服装等。大队需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出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
①质量指标:资金使用效益较上年提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人均配备符合标准,资金用于发放工资及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本年内辅警工资得以完全保障,不拖欠、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正常缴纳,被装购置符合需求,维护好公安机关庄严形象,群众满意度提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826081.6元,比上年预算增440395元,同比增31.78%,占基本支出的20.65%,主要是2023年人员较2022年预算减少,故按人提取的公用经费减少,但本年度安全员劝导员经费保障经费增加,且新增了值班备勤费,故机关运行经费总额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4334750.1元,其中,流动资产88405.12元,固定资产22779486.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96400元,无形资产77045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805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91.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11541.79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54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