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22-021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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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5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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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8.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3.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6.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和道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依法对全县机动车和驾驶员实施有效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负责辖区320国道50余公里、省道120公里、县乡公路1000多公里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中队、车管中队,城区交警中队、松山交警中队、红勐交警中队、木城交警中队。行政编制23人,截止2021年12月底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1人,其中在职民警31人,辅警7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一,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强化队伍管理,队伍整体形象得到提升。
第二,狠抓事故预防长效管理,深化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第三,狠抓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交通出行环境平安畅通。累计完成大型交通安保活动共计50余次,累计出动警力1950余人次,出动警车690余台次,圆满完成各项安保任务,有效净化了辖区交通安全环境。二是加大路面管控,提高见警率,严查各类交通违法。
第四,深化“放管服”工作,狠抓车驾管窗口服务,交通管理便民服务更加深入。
第五,严把驾驶人、车辆准入关。充分运用交管“12123”、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重点机动车/驾驶人源头管理系统、缉查布控系统等系统平台采取隐患研判、按月通报、一档两卷、走访告知、提醒告知等措施严把驾驶人准入、审验、换证关口和重点车辆检验、报废、违法处理等关键环节,切实从源头上“清零”人车隐患。
第六,狠抓交通安全宣传,辖区群众交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第七,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大队全体民警辅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照分工,大队参与到全县4个健康检测卡点开展联防联控24小时不间断检査,登记人员身份信息、询问来往事由,全面排查,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隔离、早救治,坚决遏制疫情势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2.9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6.61万元,下降14.48%,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减少397.37万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以及辅警工资弥补部分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20.7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2.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2.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2.94万元(本级财力1042.94万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6.61万元,下降14.48%,主要原因为公共安全支出收入减少185.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增加7.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7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2.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7.3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非税用于弥补辅警工资支出列为项目支出,不在基本支出中体现;项目支出2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0.7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非税安排资金填列于特定目标类项目,主要为交通无异常辅警补助经费21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经费1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及协警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公务经费等,具体为:
2040201行政运行633.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基本工资及津补贴446.49万元,工伤、生育0.35万元,电费2.5万元,水费2.5万元,工会经费7.09万元,办公费15.5万元,奖金9.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3.4万元,印刷费0.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8.8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1.44万元;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非税安排办案业务支出及弥补辅警工作经费;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7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民警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万元,用于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75.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辅警社会保障缴费,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及大病报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有执法执勤用车购置预算经费15万元,因预算经费来源于非税收入,编制预算时不够细化,故购车采购预算将补做计划,本次公开时未体现。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7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76.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0次,共计接待约3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76.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76.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大队实有8张执法执勤用车,其中7张购置年份较远,车况差,预计于今年置换一辆执法执勤用车用于交通安全巡逻防控及事故处理工作。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交通辅警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我大队现有交通辅警70名,基本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为财政拨款保障,但由于财政每人每月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350人/月核定,辅警实际工资收入约2700元,差额部分及公积金补贴部分均由单位自筹从非税清算弥补,相关工作业务经费也由非税下达,故申请该笔项目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预算下达210万元交通辅警补助经费,用于发放辅警工资、缴纳公积金,购买服装等。大队需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出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
①质量指标:资金使用效益较上年提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人均配备符合标准,资金用于发放工资及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本年内辅警工资得以完全保障,不拖欠、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正常缴纳,被装购置符合需求,维护好公安机关庄严形象,群众满意度提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执法执勤用车购置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我大队现有8张公车编制,实有8张执法执勤用车,其中7张使用年限均大于8年,使用频率高磨损大车况车,预计本年内上报县人民政府新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用于交通巡逻防控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预算下达1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购置专项经费,用于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大队需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出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
①质量指标:资金使用效益较上年提高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新购置车辆要结合工作实际符合工作要求。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本年内辖区交通秩序良好畅通,未发生较大交通安全事故,通过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及回访,投诉率降低,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交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交通秩序良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8.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7.2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没有非税安排办案业务经费中的办公及专用材料费,且用于弥补辅警工资支出调整项目支出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400.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5万元,固定资产2278.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7.0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58万元,流动资产减少62.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预算(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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