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21-03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541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二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和道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依法对全县机动车和驾驶员实施有效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负责辖区320国道50余公里、省道120公里、县乡公路1000多公里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设11个中队,即综合中队、秩序中队、宣传中队、特勤中队、科技中队、事故中队、车管中队,城区交警中队、松山交警中队、红勐交警中队、木城中队。行政编制23人,其中在职民警32人,协管员7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狠抓主题教育实践工作,强化队伍管理,队伍整体形象得到提升。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的学习,进一步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民意评警机制。
2. 狠抓事故预防长效管理,深化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狠抓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交通出行环境平安畅通,开展了“大型客车联合整治”、“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 “摩托车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货车非法改装”、“普通国省道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汽车低速电动车”、“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等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圆满完成“春节”、“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腾冲”、“清明”、“五一”、“国庆”等共计大型交通安保活动60余次,累计出动警力2100余人次,出动警车500余台次,圆满完成各项安保任务。
3. 深化“放管服”工作,狠抓车驾管窗口服务,交通管理便民服务更加深入。
4. 狠抓交通安全科技设备投入,城区、乡镇集镇交通秩序畅通有序,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加快推进智能城市集镇交通监控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城区集镇通行秩序,改善交通环境。今年以来,在城区主要路段新增电子监控11套,施划标线2000余米,设置260余面标志标牌;在象达镇集镇设置了11套交通违停电子抓拍设备,有效净化了城区交通秩序。
5. 严把驾驶人、车辆准入关。充分运用交管“12123”、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重点机动车/驾驶人源头管理系统、缉查布控系统等系统平台采取隐患研判、按月通报、一档两卷、走访告知、提醒告知等措施严把驾驶人准入、审验、换证关口和重点车辆检验、报废、违法处理等关键环节,切实从源头上“清零”人车隐患。
6. 持续狠抓脱贫攻坚工作
7. 扎实有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8. 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1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19.5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7.81万元,增长11.71%,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增4.36万元,津贴补贴减5.32万元,奖金增0.76万元,绩效工资减7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0.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0.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0.27万元,医疗费减0.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150万元,办公费增32.5万元,电费增1万元,印刷费增0.4万元,邮电费减1万元,公务接待费减0.1万元,劳务费减125.76万元,工会经费增0.02万元,被装购置费增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减0.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14万元,差旅费增1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增130万元,专用材料费增7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9.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9.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9.56万元(本级财力801.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418.24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7.81万元,增长11.71%,主要原因为本级财力拨款减少131.43万元,专项收入减少130万元,执法办案收入增加389.2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19.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1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57万元,主要原因为民警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且将执法办案补助用于弥补辅警工资部分也列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4.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县级财政配套农村兼职协管员补助经费4.24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及协警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公务经费等,具体为:
2040201行政运行785.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基本工资及津补贴448.54万元,工伤、生育0.35万元,电费2万元,工会经费6.97万元,公务经费15.5万元,劳务费(用于支付协警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113.4万元,水费1万元,印刷费0.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8.8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1.44万元,被装购置费10万元,非税弥补辅警工资150万元;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54万元,主要用于非税安排办案业务支出及基建支出;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7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民警养老保险支出;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75.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协警社会保障缴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0.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及大病报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93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6.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5.5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30次,共计接待约200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增长15.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增长15.3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为大队实有7张执法执勤用车年代久远,车况不佳,维修成本较高,故本年预算维修费用较上年增加0.4万元,且大队经向县人民政府请示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以弥补空编,购置费用为年中非税项目安排,故不在此次公开事项中体现,将于年末进行决算公开时体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申报项目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4.24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1年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1.项目名称: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兼职协管员补助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政发(2005)91号文件,以及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由各村(居)委会或社区一位基层领导担任辖区交通协管员,组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发动群众参与各种交通安全活动,兼职交通协管员每人每月发给0.005万元生活补助,每个村(居)委会或社区每年补助0.01万元办公经费,所涉及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由市县两级各负责5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组织前期准备情况: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自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预算下达4.24万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兼职协管员补助专项经费,用于发放各乡镇汇总的兼职协管员及安全员生活补助并发放到位。大队需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做出支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质量关,从而切实使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绩效指标
①质量指标:农村交通事故发生率较上年减少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人均配备符合标准,资金运用至各村社区及安全员,辖区交通事故死亡率较上年降低。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本年内辖区交通秩序良好畅通,未发生较大交通安全事故,通过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及回访,投诉率降低,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交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交通秩序良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9.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非税安排办案业务经费中的办公及专用材料费增加,非税用于弥补辅警工资支出调整至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两者差额较2020年增加15.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具体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54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