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20-092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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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1200000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龙陵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林区治安实际,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掌握全县林区治安动态,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提供林区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各森林派出所的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并受理派出所受理确有困难的案件。
4、直接受理全县林区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盗伐、滥伐、森林火灾、猎杀、走私、倒卖野生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等重特大案件。
5、负责森林刑事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
6、负责办理、查处森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等工作。
7、负责森林公安民警警衔变动的申报工作;负责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森林公安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森林公安的武器弹药、被服装备的配发、管理和使用监督。
9、承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参与林区道路的交通秩序维护;
11、参与林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查处;
12、参与林区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3、参与林区范围内的机动车、驾驶人源头管理;
14、参与林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事故先期处置(林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管辖不变,仍由辖区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受理);
15、开展林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16、开展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授权、委托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龙陵县森林公安局设8个机构,其中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法制科、刑事侦查中队、政工监督室、治安中队;3个派出机构,即龙陵县森林公安局龙山派出所(加挂龙陵县森林公安局龙山派出所交警中队牌子)、龙陵县森林公安局象达派出所(加挂龙陵县森林公安局象达派出所交警中队牌子)、龙陵县森林公安局镇安派出所(加挂龙陵县森林公安局镇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牌子)。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执法主业,严打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牢固树立执法就是主业的理念,对涉林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查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同时,积极办理林区内的治安案件。期间,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410起,比去年同期的285起增加125起,增长率43.85%。其中刑事案件75起(滥伐林木案2起、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1起、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1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1起、非法狩猎案1起、盗窃案1起、野生动物类刑事案件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7人,刑事拘留13人,批捕9人,取保候审26人,移送起诉16人,与2018年18起相比增加57起,增长率316.6%。林政案件308起(其中滥伐林木案13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12起、无证运输木材案30起、承运无证木材案13起、货证不符案7起、盗伐林木案1起、野外违规用火案24起、非法收购木材案2起、毁坏林木案2起、森林防火期内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案1起、临时占用林地1起、野生动物类案件202),较2018年267起增加41起,增长率15.35%,林政处罚310人,处罚企业1家;治安案件1起;没收木材288.3129立方米,木料18.27吨,木炭78.68吨,木材变价款1511785.4元,收缴罚没款共计2675400.4元;收缴射钉枪3支、子弹10发、铅条2条;收缴野生动物活体、死体322只,野生动物制品18.411千克,收缴猎具98套。
2、严打专项整治,维护林区治安稳定。一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建立扫黑除恶台账9类,制定工作计划1个,宣传方案1个,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第一次工作通报对接会边督边改问题清单,制定可行整改方案1个,申请扫黑除恶专项经费2.5万元,为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保障,截至目前,我局共排查走访辖区内涉林企业50余家,排查刑事案件76起,排查林政案件300起,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隐患。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5次,悬挂宣传横幅23条,设置举报箱3个,发放宣传材料30000份,问卷调查80余份,聘请林管员为宣传员及监督员1113人,发放志愿者袖套1113个,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23条。二是积极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格按照破案、打处、收缴“三个绝对数”和“四个快速”工作要求,制订工作方案2个,成立专案组,出动车辆228台次,收集线索259条,检查农家乐、饭店酒店、集贸市场450处,核查野生动物加工、驯养繁殖场所220处,清查整治古玩城、花鸟古玩市场等重点场所150次,开展网络巡查80次。共查获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271起,林政案件202起,刑事案件70起,重特大案件3起;打处人员292人次,其中抓获犯罪嫌疑人77人,刑事拘留13人,批捕9人,取保候审26人,移送起诉12人;收缴穿山甲片22.826公斤、枪2支、子弹25发、捕猎工具98套、野生动物死体、活体322只/头、野生动物制品41.372公斤;涉案价值为1838250元。 三是积极开展展“双严6号”专项行动。进入防火期以来,加强巡逻防控密度,排除安全隐患。充分整合警力、护林员力量深入城市面山、重点林区、重点区域进行地、空网格式巡逻,从严从快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24起,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案1起,处罚教育违法人员25人,组织民警开展防火巡查52次,参加“无火清明”武装巡护1次,深入各地乡镇开展专项督查6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四是积极开展打击走私工作。2019年以来,我局共查获两辆走私物品的货车,收缴走私冻品37.74吨、木材202.4285立方米、走私药品(西洋参、药膏)35件、手机18件、烟草40件、茶几板3块,处理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案25起,木材拍卖款919761元、罚款58000元;五是开展“打击破坏候鸟等鸟类资源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开展保护候鸟宣传18次,宣讲1次,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共查处各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案件55起,涉案价值5万余元。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民警综合实力。一是加强民警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逢会必讲,加强“元旦”、“春节”“清明”、“中秋”等节日期间作风督查工作。2019年,没有发生过任何违法违纪案件,创建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森林公安执法队伍;二是认真开展学教活动。认真落实上级部署,以自学和集中学的方式,开展“学党章、党条例、学准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周一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三是向科技要警力,加大培训力度。民警先后参加各类培训11期60人次,网络安全知识培训24人次,健康教育培训22人次,其它业务培训20人次;四是警营文化及从优待警工作。积极开展了墙体文化、勤俭节约等警营文化建设,不断加强民警核心价值观、道德文化建设。
4、强化基础建设,提升警务保障能力。一是县局执法办案场所已投入使用并不断完善相关硬件设施;二是镇安派出所业务用房已投入使用、龙山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筹备前期工作;三是龙山派出所指挥中心已建设完成。
5、严抓执法质量,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法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检察院机关行政、刑事两法衔接工作。截至10月30日,共录入行政案件200起;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信息100余条。共审核各类案件399起(审核刑事案件30起),期间按照市局的要求在全市开展2013至2019年案件集中检视评查之前,我局组织警力对期间办理的969起(其中林政案件810起、刑事案件159起)案件进行了自检自查。
6、积极探索创新,强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一是成立林区治安防控巡逻队。积极创新,充分整合专业扑火队、 民警、辅警力量,成立以治安中队、辅警为主的巡逻队,全面加强对林区的巡逻。完善以“三情”为主的林区基础台账和“四网”为主的防控机制,及时掌握区域内的山情、林情、社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利用护林员GPS定位系统及时对重点区域巡护轨迹进行指挥监控。充分发挥各乡镇护林员的作用,及时发现林区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行业场所和重点人员管理,全面掌握涉林行业及重点人口情况,建档管理,实行动态监控,着重加强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料,确保管得住,控得严,从而提高森林公安机关的掌控能力;四是着力排查涉林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19年调解涉林矛盾纠纷4起。
7、强化宣传工作,切实建立警民和谐关系。一是以森林防火、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成果为抓手,突出内宣、外宣工作,抓好新兴媒体手机报、警务微博的建设工作。2019年,我局撰写党风廉政建设信息24条,其中县监察委采用12条,云南法制报采用2条;上报原创微博210条;共编发简报信息245条,被市局采用115条、省局采用47条;外网信息被市级网站采用13条,省级报刊、网站采用14条(照片2张),中央级报刊、网站采用4条;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并采取制作宣传挂历、宣传折页、工作展板、发放宣传单、利用手机报、制作永久性宣传牌等方法进行全方位宣传。期间,共制作宣传挂历1万份、利用街天组织宣传1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万多份。采集林区警务信息64000余条。
8、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党组从主题教育一开始,及时成立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主题教育《实施方案》。9月20日,组织召开了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制定下发了《龙陵县森林公安局主题教育具体工作部署安排》,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每天、每项内容;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组织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到西山坡党史人物陈列馆和大坝烈士陵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次。其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精心研究制定《调查研究工作方案》,明确调研主题、内容、人员、时间等,根据保山市森林公安局的要求形成调研报告一份,局领导班子成员完成各人的调研报告1篇,开展党课、对照党章找差距等多种形式进行主题教育的学习,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9、做好大庆安保工作。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决战开始以来,龙陵县森林公安局一是启动社会治安防控一级勤务,多次组织召开国庆安保维稳决战攻坚会,研究部署决战阶段大庆安保工作,全体民警绷紧神经、凝心聚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安保维稳工作要求上来;二是实行双领导带班,按照50%的警力在岗值班及24小时值班备勤,局领导主持每日情报会商研判和视频调度;三是强化战时工作纪律,取消双休、节假日,严格外出报备制度;四是严格枪支弹药、警车、酒、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的管理;五是将安保维稳工作与“打野”专项行动、打击破坏候鸟等鸟类资源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有机结合,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巡查巡防、摸排布控、打击整治,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和动态查控。
10、抓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抓实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老干部、工会、保密、依法治县、档案、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做到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我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12442.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12442.0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80482.57元相比增加17731959.51元,增长43.51%,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5137635.4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95380.80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3925.14元;农林水支出减少3344220.29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12442.08元,其中:本年收入5712442.08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12442.08元(本级财力5712442.0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1500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80482.57元相比增加17731959.51元,增长43.51%,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5137635.4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95380.80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3925.14元;农林水支出减少3344220.29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12442.0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712442.08元,其中,基本支出5137635.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731959.51元,增长43.51%,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5137635.4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95380.80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3925.14元;农林水支出减少3344220.29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主要用于:204公共安全支出5137635.46元,2040201行政运行3637635.46元,其中工资福利3032700.2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4935.20元;20402099其他公安支出15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经费。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081.6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7481.6元,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16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经费。
210卫生健康支出255725.02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6354.6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9370.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712442.08元,项目支出0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3605906.88元,30101基本工资671712元、30102津贴补贴1847028元、30103 奖金511976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7481.6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2630.62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9370.4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84.26元、30114医疗费3724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76535.2元:其中,30201办公费167366元、30205水费10000元、30206电费18000元、30207 邮电费30000元、30211差旅费150000元、30215 会议费20000元、30216培训费元、30217公务接待费37638元、30218专用材料费5000元、30226 劳务费65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15000元、30228工会经费39685.2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696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9955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元。
310资本性支出1130000元:其中,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1100000元、大型修缮30000元。
五、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龙陵县森林公安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15334元,比上年预算减64666元,同比下降37.4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0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合规合理安排和执行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37638元,比上年预算减7362元,同比下降16.4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470人。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的文件精神,开源节流,不铺张,不浪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77696元,比上年预算减57304元,同比下降42.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696元,减57304元,同比下降42.4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是严格公车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976535.2元,比上年预算增371358.96元,同比增61.36%,占基本支出的17.09%,主要是办公费增加127366元、水费增加4000元、电费增加2000元、邮电费增加10000元、差旅费增加100000元、维修维护费减少4500元、会议费增加20000元、培训费增加30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7362元、专用材料费增加5000元、劳务费增加55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39685.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304元、其他交通费增加110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54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48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龙陵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