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04_A/2017-102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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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机关运行安排情况
(三)项目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龙陵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一)主要职责
1、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及有关指示下,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2、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负责县级公安政法经费偶的管理和稽查。
3、负责依法承担的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强制戒毒的审批工作。
4、负责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以及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组织指导和参与公安工作的理论研究、学术讨论、经验交流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6、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
7、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侦查和处置特大案件、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9、做好警卫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1、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2、组织开展权限消防监管和道路交通工作。
13、负责协调公安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森林公安、武警内卫部队开展相关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龙陵县公安局设内设15个机构,即政工监督室、警令部、法制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刑侦大队、警务保障室、网安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国保大队、交警大队、拘留所、看守所、巡特警大队;十一个派出机构,即龙山派出所、龙新派出所、镇安派出所、象达派出所、腊勐派出所、碧寨派出所、平达派出所、勐糯派出所、木城派出所、龙江派出所、红茶社区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龙陵县公安局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5人。其中:行政编制19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
实有车辆编制46辆,在编实有车辆46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龙陵县公安局财务总收入352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20.35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3520.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20.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20.35万元(本级财力3520.35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20.3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52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0.35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公共安全-武装警察-内卫,主要用于武警内卫生活补助;公共安全-公安-行政运行、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禁毒管理、拘押收教场所管理,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含生活补助、抚恤金);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包含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公安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938.8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与上年对比增加947.17万元,增幅5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452.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与上年对比增加288.93万元,增幅66.1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将辅警人员工资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调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85万元,主要是指在押人员生活补助、遗属补助、内卫生活补助等,占基本支出3%,与上年对比减少364.08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辅警人员工资由原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转换为商品服务支出。截止2017年初预算取数时点,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造成增量。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从2016年起,按10%比例统一压缩省级部门公用经费用于脱贫攻坚,故公用经费较上年调减。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经费是根据上级下达专款来执行,年初没有项目经费的预算,而2016年项目经费预算是上年结余的工程款,在2016年已列支。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11万元,其中货物类211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21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四)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时,主要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六、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