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16_A/2017-0401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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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龙陵县公安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公安厅局长会,县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委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不动摇,改革创新、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超前预警、超前服务,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各种邪教组织的渗透和破坏活动,以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为全力维护我县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龙陵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实行部门预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大改革(政府采购、国库单一支付制度、部门预算)的重中之重,是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措施。实行部门预算有利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框架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实现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部门预算是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合理的基础。实行部门预算就是将财政资金按部门和项目进行分配,通过零基预算办法,把原来按功能划分的资金细化到部门和项目,把部门的各种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预算一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 必须严格执行。
三、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龙陵县公安局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努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推进移民工作。安排项目的原则:保障移民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具体做法
(一)全面清理预算单位的经常性业务。充分预估2017的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数。对于不可预估的临时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培训、学习等,在编制预算时无法预估,只能特殊解决。
(二)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要求在提出预算时,一要充分反映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对各项工作,都要根据业务性质及消耗水平合理确定所需资金;二要考虑财力的可能,根据财政收入的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三是对所申请的资金合理分类排序,让财政部门了解部门的主要任务,统筹兼顾。
五、部门预算编制数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原则及做法,预算数为收入安排35203507.6元,支出35203507.6元。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为44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59.5万元,减15.5万元,减幅26.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取消部分出国团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预算均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