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lgaj/2026081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整治规范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线索。
(二)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犯罪线索。
(三)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线索。
(四)大肆实施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五)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线索。
(六)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渠道
(一)全国统一平台举报:登录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可通过网络搜索“12337”,或通过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入口登录提交线索,全国扫黑办统一实时受理。
(二)公安机关举报渠道:
龙陵县公安局:110;龙陵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0875-6123272;龙山派出所:0875-6121032;镇安派出所:0875-6881017;勐糯派出所:0875-6820023;龙江派出所:0875-6830196;龙新派出所:0875-6800028;象达派出所:0875-6850019;平达派出所:0875-6860041;碧寨派出所:0875-6828017;腊勐派出所:0875-6880339;木城边境派出所:0875-6810110。
来函来信来访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邮编:678300。
三、举报须知
(一)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有关问题线索,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并对线索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二)鼓励实名举报,线索尽量附带相关证据材料、时间、地点、人员信息等,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蓄意虚假举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龙陵县公安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