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20-020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1-28 |
文号 | 浏览量 |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保障联防联控工作顺利开展,净化网络生态环境,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中共龙陵县委网信办、龙陵县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对网络信息要认真研判、仔细甄别,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快速进行删除处置,积极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的相关法律责任。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 0875-6128711(县委网信办)、0875-6126716(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举报邮箱 254226314@qq.com
中共龙陵县委网信办 龙陵县公安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