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aj-/2019-051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5-13 |
文号 | 浏览量 |
广大驾驶员朋友: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切实加强机动车审验教育和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工作,大力提高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结合龙陵实际,机动车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部分业务可以在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学习,现将相关业务工作流程告知如下:
一、参加教育的地点
审验教育:驾驶人在龙陵县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龙陵交警大队警示教育中心)参加教育;办理相关业务。
满分教育:驾驶人分别在中心城区主要路口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驾驶人在龙陵县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龙陵交警大队警示教育中心)参加教育;办理相关业务。
二、参加教育的时间
审验教育:每周四8:00 —11:00、14:30 —17:30(节假日除外)
满分教育:驾驶人从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报名参加满分教育学习之日起30日内,持《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到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报到,参加为期6天的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学习期满后到龙陵县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接受课堂教育及警示教育,驾驶人可以分3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教育。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每天上午7:30开始,下午14:00开始
课堂教育及警示教育:每月集中开展4次,驾驶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安排
注:满分教育驾驶员学习结束后,摩托车驾驶证到交警大队考试中心考科目一,时间为每周一、三早上;汽车类科目一考试到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时间是每周一。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车管中队:李警官 13987572730、0875-6123400
城区中队:邱警官 13987572350、0875-6123280
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