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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8-6-/2016-123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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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工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龙陵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做到了服务为民,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到位,调整充实了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了具体工作责、加强督导检查,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相关领导主动抓、信息主管科室具体抓、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多次要求局机关各股室要做好此项工作,具体负责部门要狠抓落实。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结合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的实际,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修改完善了《龙陵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制度》。《制度》首先明确了公开形式和公开程序。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三种形式。主动公开在信息的生成20个工作日内按照报批、公开的程序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在申请人填写《龙陵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并通过互联网、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后,首先由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受理、转办、答复、反馈、督办的程序进行,并于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可以公开或不予公开。其次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对不执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定和要求的;不按规定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公开信息的;公开的信息内容不真实,搞虚假公开的;需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公开的信息,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公开的;故意泄露或者利用尚未公开的信息谋取个人利益的;不受理、不答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和投诉的;依照有关规定应予追究责任的,视情况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对违反《制度》隐匿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泄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考核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限期整改。

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印发了《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保密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对上网文件的审批、检查工作,必须经保密审查后,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

三、主动公开信息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6条。其中,计划总结公开2条,经济运行1条,政策文件4条,重要工信工作内容公开19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目前,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计划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将进一步梳理机关各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及时公开,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将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对内部各部室、各派驻机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