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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8-6-/2022-0606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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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龙陵中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龙陵中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15日,属民营企业,法人代表:段映国,注册资金:2000万元,主要经营新型建筑材料研制、生产、销售及科研成果推广及应用;钢结构制造及产品销售、金属型瓦和复合夹心板制造及销售。公司位于龙陵县黄草坝工业园区,占地513.16亩,龙陵县新型环保节能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78600万元,建设原材料堆放区、产品养护区、成品堆放区、装卸区、综合办公楼等配套基础设施,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采用目前国内、外先进的加工工艺和生产设备,建设年产3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建设年产3万吨装配式钢结构生产线;建设年产25万平方米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生产线;建设日处理石灰岩矿山尾矿废弃物达100吨综合利用生产线。

公司属于龙陵县招商引资企业,是云南省2018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绿色建材是建材行业的发展方向,也是建设生态文明,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需要。产品销售已与多家经销商、建筑工程企业达成合作协议,结合企业所属区位优势销售可覆盖云南省滇西片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依托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孟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结合“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将在资源获取、市场拓展、合作开发、开放发展等发展机遇,加强与发达地区、境外国家的合作区域经济不断纵深融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2021年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补助资金300万,现300万元资金已全部到账(2021年12月14日到账20万元、2022年4月11日拨付100万元、2022年4月21日拨付180万元)。专项资金公司都将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分别为进行场地平整、支砌重力式挡土墙等。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后,产品生产结合水电硅一体化使用上游生产的尾矿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现绿色环保节能低碳的建材产品,生产技术或装备居国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达优、能耗降低1446吨标煤、减排38.2%,新型环保节能材料比传统方式可节约钢材10%,木材80%,水资源50%,降低施工能耗40%,促进项目施工工期提前30%,现场施工人数降低25%,建筑垃圾减少80%,建筑使用面积可增加5%,施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100%,是推进城乡建设集成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公司带动其他配套材料产业发展,能够拓宽当地就业渠道,改善当地就业环境,促进当地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极大地缓解当地就业压力,带动当地群众的脱贫致富,新型墙材不仅满足现代人们居住质量的要求,而且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节约土地、节约能源、可以大幅度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等特征。项目生产过程中燃料主要使用天燃气,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工业废气污染,改善当地空气质量,项目建设生态效益明显。

2、阶段性目标

第一阶段:完成基础工程(场地平整、挡土墙支砌、临时设施建设、给排水、边坡治理等)。

第二阶段:办公楼、车间厂房建设。

第三阶段:设备购进及安装。

第四阶段:产品生产。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公司职责分工

公司主要负责人领导执行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对各项决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决议的贯彻执行。项目部负责工程的计划、实施、检查、跟进、落实、安全、预结算等工作。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及管理工作。

2、管理流程

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集中使用、突出重点;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原则。

确定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的前提条件下,将项目资金纳入年度资金使用整体预算当中,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做到公司预算与资金使用的合理衔接,避免资金使用不当。

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预算执行,不得随意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和内容。确有必要调整的,可根据使用轻重缓急与范围进行确认。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应确保按期完成,原则当年使用完毕相关资金。

3.组织实施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及资金安排程序,由各施工班组及部门-项目部-财务部-董事会逐级审核报批付款申请。专项资金使用应按年度预算进行支出使用,设立台账,负责专项资金支出的日常管理。不得用于发放工资、津贴、偿还贷款、支付利息等不符合专项资金使用条例,不得用于基础性办公室设施的建设。

4.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制度建设完善,对各部门、各岗位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管理规范、岗位职责、考核细则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地

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及资金使用发挥效率,项目资金使用后续管理,为今后相关各方实施类似项目及长效管理提供借鉴及参考。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建〔2021〕120号);

3.《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龙财建〔2021〕42号);

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规划〔2022〕51号);

5.龙陵县新型环保节能材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等相关文件。

(三)绩效评价方法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进行使用;

2、公正公开评价客观,实事求是,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

3、 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资金使用。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基本按照进度进行,具备良好的管理制度且执行有力,项目完成后落实责任人,整体绩效良好。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资金经过充分考虑,且按照既定计划实施。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资金拨付有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使用名录,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支出。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制约项目如期推进主要问题: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未全面落实。项目建设总用地513.6亩,至今仅有建设用地指标178.5亩,剩余335.1亩已有指标但未报批。原因是: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用地报批需符合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委托地方人民政府实施的成片开发方案,我县成片开发方案正在上报,造成项目无法推进建设。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现因企业前期投入资金量过大,及用地手续等原因制约,项目建设推进困难重重,用地手续批复时间不明确等原因,公司结合实际,调整项目建设规划,在已取得批复178.5亩建设用地上,先建设一条蒸压加气块生产线,预计2022年底投产,并实现产值2000余万元。再取得335.1亩用地手续后及时实施生产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