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8-6-/2016-092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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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陵县工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龙陵县工信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龙陵县工信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陵县工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商贸、科技进步、专利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商贸流通、科技和技术发展战略和对策。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牵头拟订服务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三)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工作。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新兴产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负责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职称评定工作。
(五)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全县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八)管理县级科技“三项费”、科学技术普及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审核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
(九)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民营科技企业及技术市场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促进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十)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务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十一)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的开放和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口岸(通道)建设,负责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
(十四)指导电子商务工作,分析研判电子商务发展状况,提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龙陵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统筹协调,确保工业经济稳步增长。一是分解细化工作目标。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分解细化到各规模以上企业,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调控不放松。二是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努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停产半停产企业,通过深入细致的了解掌握情况,通过多方协调,确保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二)合力并进,推动重点项目实施。加大项目前期经费投入,继续实行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和下场办公协调推进机制。加快园区总体规划编制步伐,在园区功能定位准确、总体规划批准的前提下,加快协调入园项目地灾、安评、矿场压覆等前置审批报件。加快资金下达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达项目单位,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好沉淀资金使用效益,统筹用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2015年,集中推进了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标准产房建设项目、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12500KVA硅铁炉改造项目、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深部资源接替改扩建探矿工程等21个项目,其中完工15个项目,正在建设5个。
(三)用活政策,支持企业做强做大。落实省工信委对新纳规企业、当期产值增幅达到20%的企业奖励政策。培育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长达规,2015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1户,新培育7户。加快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四大行业发展,对符合条件限上企业落实省市扶持政策,培育限上商贸企业4户;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资源税按照5.5%执行,对完成煤炭转型升级的企业按照实际征收额的60%给予奖励。从2015年5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引导并组织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与第三方合建网络销售平台发生电子商务交易,共交易26000吨白砂糖,实现销售收入11569万元,给予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模式创新财政资金补助100万元。组织实施云南省推进蔗糖产业振兴3年行动计划,全县完成6.2万吨国储和省储食糖短期工业收储计划,给予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公司食糖短期储存财政资金补助620.25万元。
(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2015年,完成培育200户微型企业,拨付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补助资金600万元,累计带动就业1600人次。
(五)狠抓节能降耗,资源节约利用再上新台阶。我们认真做好企业2015年度节能降耗工作。2015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热值,下同)74.48万吨标煤。全力推进节能技改和淘汰落后设备,全面推行电机能效提升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取技改专项资金支持,加大技改投入力度。
(六)加快“两化”融合,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大力支持我县的电子商务发展,为推动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培育、壮大服务经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鼓励电子商务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组织电子商务专家开展一次(两期)电子商务培训,培训企业45户,培训农村电商人才1000余人次。初步规划在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设立龙陵县电子商务培训基地。
(七)落实“两个责任”,党的建设有序推进。
1.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收集职工、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对照领导班子的实际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全面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增强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三化同步”的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理转化工作,选好示范点,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按照一线工作法,全面完成对帮扶村、社区的党建工作、经济发展和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工作的帮助指导,认真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5年,工信局走访、回访碧寨乡中寨村贫困户125户次,制定切实可行帮扶计划。调研龙新乡勐冒村扶贫工作,收集970份《贫困登记表》,下拨经费5万元,用于村组织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确保2020年全面同步实现小康。抓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在基层党(总)支部青年干部职工中建设一支充满活力的党员后备队伍。工信局党委完成机关党支部委员补选、海螺党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0名,预备党员5名,转正党员3名。
2.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干部廉政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惩治预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六个严禁”通知》、认真填写“五个清单”及《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严格防控廉政风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工信队伍廉洁从政能力,保障干部队伍的安全。
(八)严防死守,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稳步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的决策部署,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未发生邪教组织聚集闹事情况,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未发生进京上访或越级上访情况,未发生内部人员犯罪、内部人员受治安处罚和恶性刑事案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效维护和谐平安大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强化宣传舆论攻势,提高企业和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制定《2015年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工作要点,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共签订《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02份,签订了《2015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3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确保履职到位。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龙陵县工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是一个独立行使行政职能的独立核算机构,内设机构10个,局领导7人,股室领导10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编制4人。2015年末实有在职职工28人,离休1人,退休33人,领遗属补助5人。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工信局2015年度收入1114.27万元,比预算增288.56%,主要是各级加大了企业的扶持力度,项目资金增幅提高,项目资金年初预算16万元,本年决算964.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工信局2015年本年支出1501.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78万元,占总支出的11.51%;商品和服务支出13.13万元,占总支出的0.9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1.86万元,占总支出的14.1%,其他资本性支出1104万元,占总支出的73.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41万元,增72.53%,分别是2011301行政运行支出181.48万元,增34.6%,2011308招商引资38.4万元,增4.49倍,2011399其他商贸事务支出25.53万元,增100%。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考核奖励和项目前期费用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36万元,除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6.68万元,增15.24%,2080801死亡抚恤21.69万元,增100%,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死亡抚恤增加。
(三)节能环保211能源节约利用支出25万元,增加支出20万元,增4倍。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79万元,增100%。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对小微企业性扶持资金200户,600万元;限额商贸企业扶持资金2户,6万元;云南永昌铅锌公司产品技术认定扶持20万元。其他补贴260万元主要用于对工业企业(品斛堂、永昌铅锌、永昌硅业以及蔗糖发展支出)的工业发展扶持。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5万元,增10.17倍,主要是限额商贸企业扶持资金9户,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2.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资659.0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加大了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基本工资调标、补发调标增资数及实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晋升职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死亡抚恤。
3、节能环保支出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节能环保工作经费。
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2%,主要用于小微企业性扶持、企业产品技术认定扶持和工业发展扶持。
5、商贸服务业等支出33.5万元,主要用于限额商贸企业扶持。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工信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全年支出中确保决算不超预算。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龙陵县工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上年相比净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龙陵县工信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2.2万元,比上年增加4.27万元,因单位车辆老化增加了维护费用3.26万元,其他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龙陵县工信局国内公务接待203批次,约2216人,接待费开支10.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0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龙陵县工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度,我单位发生资产增加1.25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购置,均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我部门无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