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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1533024MB1852088X/20230424-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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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2022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中央、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有关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一级核算单位,内设2个股室,共有行政编制5个,实有行政人员6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独立编制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编制5个,实有事业人员6人。

人员情况:2022年末实有在职在岗人员11人,其中:行政在岗人员5人,事业在岗人员6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负责相关经费的报批、核发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障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负责退役军人残疾等级和伤亡抚恤申报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承担符合政策规定的烈士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指导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承担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安置计划,拟订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和中央、省市属驻龙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承担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教育管理。负责移交地方1至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697752.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602722.0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95030元,上年结转0元。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621061.0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621061.01元,其中,基本支出1661503.00元,项目支出20959558.01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22697752.01元,本年指标财政拨款支出22621061.01元,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100%,本年结转结余指标不列入本年收入。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控制制度》、《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运行和议事规则》等制度,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自评组织过程

1.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2.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评价范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包括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的重点项目,单位围绕2022年度狠抓落实年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省、市2022年度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的要求,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整改措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2年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公”经费管理见成效,自评得分15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收入2239202.76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82502.76元,项目支出预算656700元。2022年收入预算调整数22697752.01元,比预算数增加20458549.25元,差异率914%;预决算差异过大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包含了县级财政安排基本支出,部分县级财力安排的项目支出,中央、省、市专项业务经费未包含在内,所以导致年初预算数与预算调整数差异较大。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22697752.01元,本年指标财政拨款支出22621061.01元,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100%,本年结转结余指标不列入本年收入。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6818元,决算数29557.38元,其中公务用车预算数28000元,决算数12318.38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8818元,决算数为17239元,未超出预算数。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22697752.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602722.01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其他收入95030元。2022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2621061.01元,其中基本支出1661503.00元,项目支出20959558.01元。按支出经济结构分类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7%,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单位基本运行经费,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93%,这与单位的行政职能分不开,抚恤补助、退役安置是我单位工作的重要部分,资金绝大部分是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军人、义务兵优待、退役士兵安置资金等,所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比重大。

2.预算管理: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制定《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控制规范》、《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管理制度》《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运行和议事规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合法、合规、完整;预算资金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重大开支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基础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已按规定时限和内容在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

3.资产管理: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制定《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未超标准,固定资产卡片与账面相符,固定资产购置资料完整并及时归档,资产使用率为100.00%。根据绩效目标,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完成率达到100%,过程自评结果得分30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22年部门职责的各种任务,得分40分。

1.加强教育管理,树立正面典型

一是强化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确保每一名退役军人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二是培树正面典型,深入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组织推荐1名退役军人参加2022年度“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推荐2名退役军人加入“老兵永远跟党走”市级宣讲团,并组建县级“老兵永远跟党走”宣讲团,开展主题宣讲2场次。

2.开展双拥共建,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认真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工作。为驻龙部队官兵、优抚对象、企业军转干部、现役军人家属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充分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以来,通过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驻龙部队4个单位,官兵300余人,军休干部3人,企业军转干部7人,战时二等功臣9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获得者4人,打卡慰问优抚对象3332人次,召开春节座谈会121场次、八一座谈会35场次,共计发放慰问金55.56万元。二是落实拥军优属政策。今年以来悬挂光荣牌72块,送立功喜报39份,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99.16万元,2021年秋季以来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56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个工作条件3人,8月12日完成安置选岗,国家分散供养1人,自主就业52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84.285万元,安置率100%;组织28人参加一年以上职业技能和学历教育培训,培训期间发放生活补助金5.6万元。

3.做实纪念褒扬,弘扬烈士精神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致敬·2022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利用微信工作群、朋友圈、微博等进行宣传2000余次,引导烈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共约500余人次进行网上祭扫;牵头开展“9·30”烈士纪念日活动。二是完成县级散葬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投资36.6万元对全县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进行整修,并顺利通过市级验收。三是开展烈士遗物收集工作。将整理英烈事迹、搜集烈士遗物作为重要工作之一,积极走访收集龙陵辖区内的烈士遗物。共走访烈士遗属(亲属)48户,共收集烈士遗物70余件。四是积极筹备龙陵县烈士纪念陈列馆建设,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教育功能,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的浓厚社会氛围。目前已建成。

4.聚集精准服务,落实优抚政策

是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2022年以来,发放各类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15889人次,资金1072.29万元。二是认真执行《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部分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规定》,兑现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455人次,30.6万元。三是发放成建制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1316人次,43.43万元。四是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有序推进。落实6名在乡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缴费1.37万元,资助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29人,缴费23万元,发放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179人次,发放资金30.25万元。五是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认真做好优待证申领工作。目前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录入4364人,优待证申领录入3412人,制作完成优待证2105余张。

5.抓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确保民生事项

紧紧围绕各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中央、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进行逐人逐项清理,通过核查,不存在发放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错发、漏发、滞留发等问题,资金运行安全。同时将涉及到退役军人的4项优抚资金纳入财政惠民惠农资金补助资金“一卡通”系统,推动民生政策直达快,实现优抚资金发放全流程可追溯、可监控。目前全县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持卡1720人,已全部激活并正常使用。

6.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覆盖”“五有”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保障体系。目前,已建成1个县级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10个乡镇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121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县乡村三级贯通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全部完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服务保障到位、政策宣传到位、信息通报到位、沟通联系到位、规范管理到位,切实打通退役军人政策落实、服务保障的“最后一公里”。

7.双拥模范县创建情况

紧紧“围绕一个目标、落实八条标准”的总体工作思路,认真开展创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工作。做好双拥画册、双拥宣传片,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强新媒体宣传,在各级媒体发表双拥工作通讯信息112条,其中“环球在线”2篇、“学习强国”5篇、《保山日报》5篇、保山新闻网3篇,利用“龙陵新闻”“平安龙陵”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0条,在“七彩云端”网站开辟了双拥宣传专栏。设置各类服务标牌135块,永久性宣传标识99块;宣传标语9条,在双拥一条街设置2家“双拥商店”。完成县级双拥“八个一”(双拥学校、双拥医院、双拥道街、双拥林、双拥社区、双拥公园、军民共建小康村、军民团结示范点)建设;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全民拥军优属、驻军拥政爱民的良好氛围,驻地部队与广大人民群众结成了休戚相关、生死与共的鱼水深情,为加快部队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8.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

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全面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强化涉军维稳工作的属地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责任,建立部门联动舆情信息工作机制,稳妥调控管控涉军敏感舆情。严防发生负面舆情炒作事件。同时梳理各类对象诉求,逐类研究提出措施办法,督促地方落实政策完善访情台账,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确保退役军人实现“北京不去、省内不聚、省外不串、网上不炒”,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分析从履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方面来进行,效益指标20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20分,效果自评得分40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科室、各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单位业务人员绩效评价水平有待提高。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将评价结果做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评价,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单位领导和业务科室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四)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五)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