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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1533024MB1852088X-/2022-0706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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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2021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21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通知》(财社〔2020〕16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云财社〔2020〕303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预算通知》(财社〔2020〕17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云财社〔2020〕3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退役口省级春节走访慰问经费的通知》(云财社〔2020〕34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社〔2021〕190号)文件要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按时把相关退役军人工作及优抚对象补助等政策落实保障到位,2021年发放各类补助补助资金1887.34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发放重点优抚对象补助人数1718人、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人数2675人、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及军休干部、现役军人、三等功驻龙部队等慰问补助人数1962人、完成搬迁零散烈士墓到镇安大坝烈士陵园5座,就地修缮零散烈士墓31座;对西山坡烈士纪念塔进行了清洗。

(2)严格按有关政策标准发放及项目整修工作。

(3)按标准发放各类补助资金1887.34万元。

(4)认真履行好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更好地为退役军人服务及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的生活有所改善。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1年各类补助项目资金预算1887.34万元,支出1887.34万元,按政策规定已发放到位。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完成好各种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及时向财政协调好相关资金,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经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高,补助对象基本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通知》(财社〔2020〕16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云财社〔2020〕303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预算通知》(财社〔2020〕17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云财社〔2020〕3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退役口省级春节走访慰问经费的通知》(云财社〔2020〕34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社〔2021〕190号)文件要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按时把相关退役军人工作及优抚对象补助等政策落实保障到位,2021年度县财政下达各种补助项目资金1887.34万元,支付1887.34万元,按政策已执行到位。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优抚对象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慰问资金、县级以下烈士墓修缮项目等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持续性项目,每年都需要开展。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1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年度计划,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全县有关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以上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经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高,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我局在收到资金后及时按年初预算进行分配,年中对专项资金进行过一次检查,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此项经费资金拨付使用及时,能够在时限内完成执行,自评为100分。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达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优抚对象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慰问资金、县级以下烈士墓修缮项目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持续性项目,根据年初预算、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圆满完成优抚对象相关政策要求。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符合政策享受优各种补助人数3655人,全年实际完成值6355人,完成率100%。经费足额拨付率100%,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全县优抚对象队伍总体保持稳定,年内无群体性事件发生,补助对象覆盖率100%,完成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2021年12月底前执行完毕,资金使用完毕。按照绩效方案,能够在时限内完成。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目标:2021年各种补助项目资金支出1887.34万元,未超过预算,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做好退役军人群体的长期稳定达到100%及以上;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各类对象补助覆盖率100%,满意率95%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县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其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