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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1533024MB1852088X/20250220-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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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76400000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双拥优抚安置股,事业单位1个,为龙陵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以严谨务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2.全力抓实基层服务保障建设。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巩固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创建,高标准打造“枫桥式”退役军人之家,进一步提升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五有”建设标准。

3.全力抓实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落实“六保”任务和“六稳”措施,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减免、金融扶持、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引导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广泛参与培训,增强培训实效。实时收集退役军人就业意愿和招聘企业用人需求并精准配对推送信息,实现双向对接、线上联络,简化程序,确保完成年度全县退役军人的就业任务。

4.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保障。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抓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及时兑现现役军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出现役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他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补助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发放好民兵民工的生活补助。

5.全力营造拥军崇军良好氛围。扎实开展重要节日的走访慰问工作。强化军地创建合力,统筹协调做好官兵“三后”问题,用心用情用力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落实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补助等优待政策。积极推进社会化拥军氛围,与有意向的企业签订拥军合作协议。

6.全力抓实褒扬纪念工作。将英雄烈士事迹载入地方志,加大对烈士遗物、史料的收集、保护和陈列展示工作。进一步完善县级以下散葬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工作,完成大坝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248,231.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34,687.9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13,544.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57,412.41元,下降6.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027.07元,项目支出减少299,439.48元,其他收入减少28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优抚对象死亡抚恤补助和其他优抚支出等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34,687.97元,其中:本年收入7,934,687.9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入7,934,687.9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7,412.41元,下降3.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027.07元,项目支出减少299,439.48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优抚对象死亡抚恤补助和其他优抚支出等项目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48,231.9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248,231.97元,其中:基本支出1,687,312.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027.07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工资福利预算数增加;单位配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增长,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未纳入预算收入及单位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办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6,560,91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04.52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消防员优待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他优抚支出等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5,964.32元,其中: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支出;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582.4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820,4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死亡抚恤补助;2080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伤残抚恤387,0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伤残抚恤补助;208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义务兵优待620,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和消防员家庭的优待金;2080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160,000.00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费和维护费支出;2080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优抚支出1,141,2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对象的部分生活补助和困难解困补助;2080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420,375.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20809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10,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费;20809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军队转业安置345,000.00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2080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的其他支出和两保接续支出;2082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运行721,054.04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和福利等基本支出;20828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拥军优属473,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拥军工作支出;20828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运行611,808.8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及工资福利费支出;2082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宣传、培训等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1,572,267.65元,其中: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45,203.1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37,374.16元,主要用于服务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35,577.60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12.77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医疗补助;2101401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450,0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6个项目,资金共计313,544.00元,其中:专项业务类项目6个,资金共计313,544.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9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9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000.00元,较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00.00元,较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256人次。

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压缩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0.00元,下降3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出行,节约车辆燃油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申报项目1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其中8个项目涉密不宜公开。义务兵优待经费、企业干部四项政策、退役士兵两保接续资金、退役士兵安置、其他优待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编制绩效指标6个。2025年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不涉密项目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优抚对象死亡抚恤补助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保退役发〔2024〕34号、云退役发〔2021〕89号,保政办发〔2020〕28号,云政办发〔2019〕6号文件要求,残疾军人中央承担12个月,“三属”中央承担6个月,省级承担6个月的85%,剩余市承担20%,县承担80%,腾冲市承担100%。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省承担12个月的85%,剩余部分市承担20%,县承担80%,腾冲市承担100%。。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发放优抚对象死亡抚恤补助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执行发放好优抚对象死亡抚恤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下达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死亡抚恤助82.04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保退役发〔2024〕34号、云退役发〔2021〕89号,保政办发〔2020〕28号,云政办发〔2019〕6号文件要求。残疾军人中央承担12个月,“三属”中央承担6个月,省级承担6个月的85%,剩余市承担20%,县承担80%,腾冲市承担100%。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省承担12个月的85%,剩余部分市承担20%,县承担80%,腾冲市承担100%。每月认真执行和发放优抚对象死亡抚恤补助支出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死亡抚恤补助资金让他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改善,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优抚对象伤残抚恤补助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保退役发〔2024〕34号、云民优〔2006〕15号、云退役发〔2019〕187号文件要求,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平均工资的30%。对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自移交安置第二年1月起,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发放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护理费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配套。注: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指的是本县(市、区)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发放优抚对象伤残抚恤补助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执行发放好优抚对象伤残抚恤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下达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伤残抚恤助38.7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保退役发〔2024〕34号、民优〔2006〕15号、云退役发〔2019〕187号文件要求。每月认真执行和发放优抚对象伤残抚恤补助支出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伤残抚恤补助资金让他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改善,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项目三:

烈士纪念设施维护改造经费及大坝烈士陵园管护费补助资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四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安葬办法》《烈士公祭办法》《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退役发〔2020〕61号)的要求,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进行经费预算。经费用途为开展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活动花篮、菊花等开支,保障烈士亲属开展异地祭扫(含组织祭扫和自行祭扫)的差旅费,开展烈士精神宣传、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普法强基)、烈士陵园宣传栏制作等开支。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烈士纪念设施维护改造经费及大坝烈士陵园管护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改造及大坝烈士陵园管护。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下达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纪念设施维护改造经费及大坝烈士陵园管护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资金16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四条第四款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安葬办法》《烈士公祭办法》《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退役发〔2020〕61号)认真执行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及管护费地放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及管理使烈士纪念设施得到有效的保护。

项目四:

一、项目名称

其他优抚支出补助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保退役发〔2024〕34号、保退役发〔2021〕24号,保政办发〔2020〕28号、云退役发〔2021〕76号、云退役规〔2020〕1号文件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解决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执行发放好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和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下达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执行发放好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和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资金支出114.12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保退役发〔2024〕34号、保退役发〔2021〕24号,保政办发〔2020〕28号、云退役发〔2021〕76号、云退役规〔2020〕1号文件要求。每月认真执行和发放好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和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支出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发放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和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资金让他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改善,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项目五:

一、项目名称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退役发〔2021〕45号)规定文件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执行发放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下达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补助42.04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云退役发〔2021〕45号)文件要求,认真执行和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让他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改善,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项目六:

一、项目名称

拥军优属资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民优〔2014〕2号,云民电〔2015〕31号,保政办发〔2020〕28号文件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发放拥军优属资金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执行发放开展好拥军优属资金项目。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下达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属项目资金47.3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云民优〔2014〕2号,云民电〔2015〕31号,保政办发〔2020〕28号文件要求,认真执行和发放开展好拥军优属项目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好拥军优属工作让退役军人感受到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项目七:

一、项目名称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宣传、购置、培训经费资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退役发〔2019〕81号、云退役发〔2019〕51号文件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宣传、购置、培训经费等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宣传、购置、培训经费等支出。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下达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宣传、购置、培训经费等支出资金1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保云退役发〔2019〕81号、云退役发〔2019〕51号文件要求,开展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宣传、购置、培训经费等支出。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宣传、购置、培训经费等支出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得到有效提升。

项目八:

一、项目名称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退役发〔2023〕8号、龙退役发〔2023〕16号文件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执行发放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下达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4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云退役发〔2023〕8号、龙退役发〔2023〕16号文件要求,每季度认真执行和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让他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改善,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5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64,038.8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224.88元,下降5.62%,占基本支出的9.7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9月份行政人员退休1人,人员经费用及工会经费减少,专项业务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372,265.83元,其中,流动资产159,895.58元,固定资产1,212,370.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175.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5,044.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76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