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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1533024MB1852088X-30/2023-0216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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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76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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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双拥优抚安置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中央、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有关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92928.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61946.0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30982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53725.29元,增长136.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5848.29元,项目支出增加2246895元,其他收入增加43098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消防员优待金、优抚对象困难生活补助、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他优抚支出等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61946.05元,其中:本年收入4861946.0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61946.0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22743.29元,增长117.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5848.29元,项目支出增加2246895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消防员优待金、优抚对象困难生活补助、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他优抚支出等项目。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430982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30982元,上年结转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92928.0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61946.05元,其中:基本支出1958351.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848.29元,增长23.7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工资福利预算数增加;单位配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增长,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未纳入预算收入及单位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办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9035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6895元,增长342.1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消防员优待金、优抚对象困难生活补助、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他优抚支出等项目支出,单位资金—其他支出43098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430982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该支出为2022年度单位自有资金的结转结余安排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958351.05元,其中:人员经费1485216.73元;公用经费473134.3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20个项目,资金共计2903595元,其中:民生类项目8个,资金共计1683395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8个,资金共行10762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4个,资金共计144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功能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450.56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192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死亡抚恤补助;2080802伤残抚恤18828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伤残抚恤补助;2080805义务兵优待619200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和消防员家庭的优待金;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80000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费和维护费支出;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647695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对象的部分生活补助和困难解困补助;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378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300000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人员的管理机构经费;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36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费;2080905军队转业安置321000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的其他支出和两保接续支出;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宣传、培训等支出;2082801行政运行710550.28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和福利等基本支出;2082850事业运行603841.5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及工资福利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1921.1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5961.62元,主要用于服务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4568.64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经费;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315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9个项目,资金共计430982元,其中:专项业务类项目9个,资金共计430982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000元,较上年减少818元,下降1.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00元,较上年减少818元,下降4.8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次,共计接待203人次。

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压缩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元,增长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元,增长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出行,节约车辆燃油费,由于车辆老旧维修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申报项目8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其中4个项目涉密不宜公开。义务兵优待经费、退役士兵安置、其他优待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编制绩效指标4个。2023年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不涉密项目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费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支出补助资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保退役发〔2022〕29号、保退役发〔2021〕24号、云退役规〔2020〕1号、云退役发〔2021〕76号文件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解决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执行发放好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和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下达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支出资金64.77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保退役发〔2022〕29号、保退役发〔2021〕24号、云退役规〔2020〕1号、云退役发〔2021〕76号文件要求,每月认真执行和发放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支出补助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发放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让他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改善,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项目二:

烈士纪念设施维护改造经费及大坝烈士陵园管护费补助资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四条第四款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烈士纪念设施维护改造经费及大坝烈士陵园管护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改造及大坝烈士陵园管护。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下达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纪念设施维护改造经费及大坝烈士陵园管护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资金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四条第四款要求,认真执行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及管护费地放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及管理使烈士纪念设施得到有效的保护。

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宣传、购置、培训经费资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退役发〔2019〕81号、云退役发〔2019〕51号文件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宣传、购置、培训经费等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宣传、购置、培训经费等支出。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下达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宣传、购置、培训经费等支出资金1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保云退役发〔2019〕81号、云退役发〔2019〕51号文件要求,开展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宣传、购置、培训经费等支出。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宣传、购置、培训经费等支出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得到有效提升。

项目四:

一、项目名称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龙政办发〔2013〕81号文件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执行发放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下达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3.1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龙政办发〔2013〕81号文件要求,每季度认真执行和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让他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改善,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473134.32元,比上年预算增272014.72元,同比增135.25%,占基本支出的3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新增事业人员1人,人员经费用及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522838.52元,其中,流动资产395182.31元,固定资产127656.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0476.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76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