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4MB1852088X-/2023-071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3-07-12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明确解读范围。以本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文件,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股室、中心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股室、中心负责同志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媒体专访、答记者问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如漫画解读,视频解读。
第四条 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在报送拟以政府名义出台政府规章、重要政策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一经政府审定,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
第五条 建立解读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六条 健全解读机制。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相关股室、中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有关股室、中心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政府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