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40206-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主体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根据《保山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保司通〔2019〕57号)的要求,经龙陵县司法局审核,确认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享有法定的行政执法权限,现予以公告。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陵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负责人:杨磊
三、执法区域:龙陵县
四、执法类别:发展和改革、粮食管理
五、监督电话:0875-6121247
六、办公地址:龙陵县龙山镇公租房南片区12栋1-2单元
七、邮编:678300
八、执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