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5041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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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牵头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和省、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负责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金融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县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县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负责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龙陵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负责龙陵县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龙陵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8)负责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负责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负责组织拟订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负责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落实,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按照省“数字云南”“数字保山”的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草案。
(13)负责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行政管理。
(14)负责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权限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能源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辖区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转报由国家和省、市核准的电网、水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发展和实施,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开展能源领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7)负责拟订电网等有关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措施和建议。负责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电力调度,负责电力需求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
(18)负责提出煤炭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权限内煤炭建设项目核准和初步设计审批、煤炭生产能力核定有关工作。负责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负责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1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承担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本部门机构无变化。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部门机构编制为2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6人,申请使用事业周转编制1名。2024年底实有在职人数为30人,离休2人。和去年相比实有在职人数增加4人。变动原因是本年调入5人、新招录1人、调出2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积极统筹全县经济工作。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切实发挥县委、县政府参谋助手的作用,加强经济指标分析研判,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策。牵头制定并印发了《龙陵县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深入学习研究一揽子增量政策,并梳理、推送到有关部门。并根据政策投向,与第三方机构深入到各项目单位,共同谋划了一批近期及今后几年计划实施的项目,第一时间进行研究谋划申报。三是统筹“四上”企业培育工作。
(2)聚力推进项目投资。一是坚持以重点项目促投资,扎实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引擎作用,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后劲持续增强。二是积极推动项目建设。三是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四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
(3)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认真落实《龙陵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龙陵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经营主体培育、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及提升审批服务质效,牢固树立“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意识,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二是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三是经营主体增量提质。
(4)绿美创建有序推进。一是专项任务有序推进。二是点位建设成效明显。三是宣传引导不断强化。
(5)数字经济建设不断夯实。一是统筹推进“数字龙陵”建设工作。加强对全县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决策领导;建立协同高效的数字经济推进机制,统筹各级各部门力量,形成全县上下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格局,抓实全县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加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数字经济投资的运行监测分析。二是协同县直有关部门,围绕全县产业发展方向,争先争优,积极谋划一批可实施、效益好的数字经济项目,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并入库纳统。
(6)辐射中心建设稳步推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将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对照重点项目清单,加强前期工作研究,集中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强化项目谋划推进。
(7)能源保供能力不断加强。一是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能源保供安全。二是扎实开展电源保供。三是新能源开发有序开展。
(8)抓实价格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价格改革,优化价格服务供给。一是完成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级初验、市级复查核验等相关工作;配合民政局对殡葬用品及殡葬延伸服务等项目价格进一步规范和检查;配合教体局对教育收费项目进行相关检查;调整龙陵县城市道路及公园广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事宜。二是强化落实工作责任,圆满完成2023年度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价格认定职能作用。
(9)粮食安全有力保障。认真落实地方粮油储备规模、粮食质量监管及应急救灾物资管理责任,确保储备粮食和物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并组织全县粮储系统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落实”,圆满完成了2024年度粮油库存检查、粮食质量监督抽检、秋粮收购、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及2024年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等工作,龙新粮点投入使用。
(10)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认真履行县易地办工作职责,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及后续扫尾工作,筹备召开指挥部会议2次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围绕持续稳定增收抓就业,今年来共计开展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培训1876人次,就业3137户6974人,整体就业率95.9%。
(11)国防动员工作。一是丰富活动载体,加强宣传教育。二是统筹落实重点工作,抓好4项制度运行、军事设施保护问题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潜力关键指标核查等工作。三是调整组建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加强国防动员援战备战能力。四是积极引导申报军民融合企业,申报军民融合企业6家,通过认定2家,军民融合企业市场主体不断培育壮大。
(12)人民防空工作。一是抓好人防执法检查工作,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龙陵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执法检查。二是抓好人防手续的审批办理,依法依规做好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服务工作,审批办理工程项目3个,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14.48万元。三是积极推进人防指挥工程建设,目前机动指挥所建设项目提级论证材料已申报到省级;基本指挥所建设项目选址已基本拟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编制,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
(13)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文件,有效推动了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信用信息归集和报送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将存量行政归集数据录入保山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是贯彻落实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力推进全县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信用宣传活动,推进诚信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四是信用环境评估。加强对超过公示期及未超公示期的行政处罚信息的修复。
(14)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工作。一是围绕“专项行动”抓落实。二是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工作计划》,围绕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4年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安排为8179616.17元,支出预算安排为8179616.17元,收入支出预算安排与上年相比减少4141875.19元,原因为项目收入年初预算减少。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县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
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县财政局;
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
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
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5.在预算执行中严格预算支出规定,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绩〔2025〕2号)要求,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全面负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
(2)认真梳理,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县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把关。
2.组织实施
(1)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
(2)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严格按照项目管理高效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实施。
(3)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部门整体投入项目资金289.07万元,包括2024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50万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经费4.27万元,单位工作经费70万元,2024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3万元,绿化美化工作经费25万元,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经费13.1万元,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经费2万元,救灾储备物资采购经费21.7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4年,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年初重点工作计划、围绕县委、政府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得到提升。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4年部门整体产出项目资金119.01万元,包括2024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20万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经费4.27万元,单位工作经费54.44万元,2024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3万元,绿化美化工作经费2万元,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经费13.1万元,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经费0.5万元,救灾储备物资采购经费21.7万元。
(四)效果情况分析
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资金管理方面,总体执行较好;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正常工作运转,发挥了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项目管理上需要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全面推进资金预算支出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以绩效评价为手段、结果运用为导向,确保绩效管理对民族宗教领域财政资金实行全覆盖,切实提高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同时,提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思想认识,根据要求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尽可能提供相关依据,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开支,进一步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办法,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资金支出更加合理,预算执行更加科学;二是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三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建立了长效机制。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