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3-0426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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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牵头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和省、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负责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金融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县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县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负责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龙陵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负责龙陵县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龙陵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8)负责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负责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负责组织拟订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负责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落实,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按照省“数字云南”“数字保山”的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草案。
(13)负责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行政管理。
(14)负责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
市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权限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能源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辖区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转报由国家和省、市核准的电网、水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发展和实施,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开展能源领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7)负责拟订电网等有关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措施和建议。负责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电力调度,负责电力需求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
(18)负责提出煤炭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权限内煤炭建设项目核准和初步设计审批、煤炭生产能力核定有关工作。负责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负责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1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承担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
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本部门机构无变化。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部门机构编制为2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8人。2022年底实有在职人数为29人,离休3人。和去年相比实有在职人数减少1人,变动原因是本年公务员退休2人,调入事业人员2人,调出事业人员1人,故年末实有人数减少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加强宏观经济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编制完成《龙陵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计划(草案)报告》,并经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牵头制定了《龙陵县2022年稳增长15条政策措施》,切实将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做好经济指标月调度季调度监测分析工作,共组织召开调度会15次,并按照“奋战前三季度”“冲刺四季度”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全县前三季度及全年GDP增长目标任务,同时将各项支撑指标分解到责任部门。全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7.21亿元,增10%;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1亿元,增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亿元,增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亿元,增9%;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08.2亿元,增2%;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98.2亿元,增7%。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平稳增长。今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抓项目年”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抓发展就要抓项目”的鲜明导向,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突出作风引领,深入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以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推动项目工作大提质。2022年1—9月,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7.01亿元,增25.1%,增速全市第一。谋划储备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28个,总投资24.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9个,总投资60.1亿元。2022年来,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1.41亿元,地方政府政府专项债资金0.6亿元,为项目工作接续推进、持续发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着力增强发展活力,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成立了龙陵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了《龙陵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龙陵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政策措施文件,在贯彻过程中紧盯市场主体倍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三大目标,通过简政放权深化投资审批改革、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社会“生态圈”、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进流程再造优化服务提效率等系列改革措施落实落细,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准入效能持续提高,2022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得分76.52分,较2021年得分增2.94分,在全市5县(市、区)排位由2021年第四上升到第三,与全市最高分76.87分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四)全力打造“美丽县城”,扮靓“滇西雨屏”。龙陵县始终紧扣“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的总要求,对照“美丽县城”优化提升和“回头看”指标,全力建设“滇西雨屏”,美丽龙陵。对标“美丽县城”建设指标体系,规划建设项目57个,总投资33.99亿元。已实施项目49个,完成投资30.71亿元。2021年3月获评“云南省美丽县城”以后,新增项目17个,总投资37.92亿元,完成投资8.90亿元。围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谋划项目101个,总投资730.21亿元。2022年按照《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常态化“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1〕768号)文件要求,制定《龙陵县“美丽县城”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常态化“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专题部署研究工作17次,累计召开推进会议、交办会议30次,周报告120期,月调度月督查月通报17次。10月11日省“美丽县城”建设常态化“回头看”专家组到龙陵开展了实地评价。
(五)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力促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乡村振兴局等20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524号)精神,建立起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优化了《龙陵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后续扶持工作,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积极整合各类资金投入安置区后续扶持,2022年以来,累计整合项目26个,投入资金4004.88万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3604.68万元、项目贷款300万元、自筹资金100.2万元);二是搬迁农户未出现返贫致贫现象,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三是安置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更方便、快捷、舒适;四是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加强,搬迁劳动力就业更加充分,群众增收致富能力逐年增强;五是社会融入成效明显,搬迁群众自我管理意识与能力明显提高,对新家园的归属感认同感逐步增强。
(六)加大能源监管力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截至2022年10月,共召开安全生产会议34次,与监管对象签订责任状38份,与分管领导签订4份,开展安全检查86次(其中电站安全80次,输油管道6次)。一年来辖区能源企业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七)加强价格管理工作,优化价格服务供给。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取消、降低、停征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及各项价格收费政策。继续执行降低30%收费标准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2021年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1.68万元,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10.68万元,降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3.57万元,降低城市道路占用费4.58万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成品油价格政策,今年1-10月共19次(13升6降)调整了成品油销售价格。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用电价格政策,1-3季度停征电力价格调节基金933.37万元。四是积极推进价格改革,优化价格服务供给。开展了镇安集镇供水价格、勐糯集镇供水价格、龙陵县城区2012年部分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平达乡集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定价工作。五是认真开展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统计工作。对我县25个收费单位的收费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统计收费金额5126.36万元,并按时、按质、按量录入国家发改委市场价格监管信息系统。六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坚持对全县多个重要商品价格进行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向,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情况。七是加强价格认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协助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的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提供价格重要依据。2022年1—10月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共受理各类委托价格认定案件302件,认定金额336.69万元,其中:涉案101件,认定金额243.27万元;涉烟201件,认定金额93.42万元。
(八)积极发展粮食产业,保障粮食储备安全。一是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地建设,为国家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做实地方政府储备粮油监督管理、军粮供应、储备救灾物资管理及粮食购销轮储等各项工作,完成2022年全县粮油库存检查,组织开展粮油市场巡查、安全生产检查13次,确保了全县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三是有序开展粮食购销领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工作,共完成问题整改20个,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问题2个,平稳推进龙陵县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及新建项目(一期)建设,确保2023年6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九)积极提高政治站位,打造信仰坚定发改队伍。一是抓组织,提升凝聚力。实行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党支部抓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党建责任体系,选优配强支委班子。二是抓队伍,提升战斗力。注重在经济发展、项目推进、营商环境、争资引资、粮食安全等工作中引导党员亮身份、做表率。三是抓融合,提升聚合力。促进党建与经济、项目、争资、营商融合。在谋项目、争项目、推项目中打头阵、当先锋。四是抓示范,提升向心力。紧扣“六稳”“六保”,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围绕“两新一重”、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加强项目谋划。五是抓作风,提升执行力。通过不断“自我革命”,实现了从“要我干”到“我要干”、从“躺平式”到“奔跑式”的积极转变。同时,我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常讲、常谈、常提醒,增强干部职工廉洁风险责任意识、作风意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工作计划》,围绕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2年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安排为6786585.49元,支出预算安排为6786585.49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县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
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县财政局;
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
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
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5.在预算执行中严格预算支出规定,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23〕82号)要求,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全面负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
(2)认真梳理,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县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把关。
2.组织实施
(1)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
(2)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严格按照项目管理高效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实施。
(3)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部门整体投入项目资金474.16万元,包括2022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224.6万元,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经费15.24万元,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经费2万元,粮食风险基金199.22万元,龙陵县健康生活目的地展馆参展工作经费20万元,龙陵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烟草打假打私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8.1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2年,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年初重点工作计划、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得到提升。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2年部门整体投入项目资金423.242412万元,包括2022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75.729212万元,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经费15.24万元,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经费0.734万元,粮食风险基金199.22万元,龙陵县健康生活目的地展馆参展工作经费19.6368万元,龙陵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4.5824万元,烟草打假打私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8.1万元。
(四)效果情况分析
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资金管理方面,总体执行较好;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正常工作运转,发挥了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项目管理上需要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全面推进资金预算支出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以绩效评价为手段、结果运用为导向,确保绩效管理对民族宗教领域财政资金实行全覆盖,切实提高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同时,提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思想认识,根据要求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尽可能提供相关依据,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开支,进一步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办法,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资金支出更加合理,预算执行更加科学;二是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三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建立了长效机制。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