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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9-4-/2022-0708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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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2021年度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21年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部门整体支出目标明确,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综合总分100分,自评分85.2分,评价结果为良。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项目预算数550.72万元,执行数253.2万元。

2.完成的绩效目标。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合理研究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研究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拨付困难。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包括核实和评述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列举本年度绩效问题和原因。

预算数和执行数偏差大的原因是财政资金拨付困难。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提高、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及时与财政对接,积极协调资金,确保绩效目标的完成。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严格预算支出规定,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县委、县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2021年决算收入727.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7.44万元,占总收入100%。2021年决算支出727.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27.44万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474.24万元,占总支出65.19%;项目支出253.2万元,占总支出34.81%。

经济运行工作。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在对县情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完成《龙陵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报告》,并经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牵头完成《龙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及发布工作。三是按照“三季度‘定大局’、四季度‘交清账’”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全县前三季度及全年GDP增长目标任务,并将各项支撑指标分解到主责部门。园区优化提升。龙陵工业园区优化提升方案获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成为首批审核通过的27个优化提升开发区之一,优化提升后重新命名为“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目前已完成龙陵工业园区规划修编工作并通过县级联合审核上报。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一是持续开展就业帮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龙陵县不断完善人社部门牵头,农业、扶贫、商务、科技、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搬迁人口中,有劳动力的3158户7756人,从事农牧业生产2265人,实现转移就业3110户5491人,实现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家庭至少1人就业。二是采取长短结合、分类开展产业扶持。依托储橙、石斛系列产品精深加工、特色种植养殖业、发展乡村旅游等,持续增加群众收入。实现户均有2项以上产业支撑,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享受2项以上产业扶贫政策支持,带动搬迁农户增收,巩固提升了搬迁群众产业发展后劲。三是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政策宣传、典型示范引领等措施,全面推进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全县共谋划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120个,计划总投资2.53亿元,目前,已累计争取到后续扶持资金1905万元,为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提供了资金及项目保障。美丽县城建设。2021年3月28日,龙陵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美丽县城”。积极配合保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开展龙陵县“美丽县城”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及集中采访,组织推进龙陵县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究上报“美丽县城”省级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价格管理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取消、降低、停征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县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上报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电价政策;四是协助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的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提供价格重要依据。粮食工作。一是组织完成了地方储备粮(稻谷)、储备油、动态大米轮换验收入库及2021年龙陵县粮油库存检查,目前全县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二是全面推进2020年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整改。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落实八个着力:一是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增长;二是着力抓实项目增投资;三是着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四是着力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工作;五是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六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七是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八是着力推进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

编制2021年部门绩效目标时,按年度预算编制要求,根据部门三定方案、部门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及其他重点工作要求,科学设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填报了《龙陵县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明确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填报并撰写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报告》。通过评价工作的开展,加快了预算的执行进度,各项工作与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比偏差较小,圆满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1)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22〕159号)要求,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全面负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

(2)认真梳理,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县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把关。

2.组织实施

(1)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

(2)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严格按照项目管理高效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实施。

(3)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727.4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27.44万元。项目支出包括价格认证、物价定价工作经费5.45万元,2021年“美丽县城”建设前期工作经费24.7万元,龙陵县“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工作经费26.29万元,大米应急加工设备升级改造补助项目经费2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67万元,粮食生产经营性补助资金5万元,龙陵县健康生活目的地展馆参展工作经费2.91万元,烟草打假打私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36.32万元,龙陵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作经费13.62万元,2020年项目前期专项资金51.91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550.72万元,实际完成253.2万元,得分6分。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质量达标率100%。得分10分。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完成及时率100%。得分10分。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与部门工作任务相符性100%。得分1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改善民生起到积极作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使群众享受到高质量的生活,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完成率100%。得分2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得分20分。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资金支出更加合理,预算执行更加科学;二是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三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