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4091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14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0301000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牵头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和省、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负责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金融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县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县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负责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龙陵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负责龙陵县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龙陵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8.负责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负责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负责组织拟订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负责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落实,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按照省“数字云南”“数字保山”的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草案。
13.负责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行政管理。
14.负责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权限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能源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辖区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转报由国家和省、市核准的电网、水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发展和实施,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开展能源领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7.负责拟订电网等有关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措施和建议。负责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电力调度,负责电力需求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
18.负责提出煤炭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权限内煤炭建设项目核准和初步设计审批、煤炭生产能力核定有关工作。负责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负责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1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承担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积极统筹全县经济工作。2023年1—9月,龙陵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5.45亿元、增1.1%。规上工业增加值增6.8%,固定资产投资71.4亿元、降23.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52亿元、增6.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9亿元、增2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7亿元、增7.2%;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完成124.22亿元、增8.5%,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完成112.5亿元、增12.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13元,增4.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56元,增9.5%;引进市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29.91亿元,增9.24%。
2.全力推进项目投资。一是坚持以重点项目促投资,扎实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引擎作用,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后劲持续增强。二是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成立跨部门项目攻坚工作专班,围绕年度46个重点前期项目、24个要素保障项目、52个县级重点项目,召开项目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堵点、难点。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5个14880万元、省市预算内前期经费420万元,县级财政安排项目前期费1500万元。三是加强项目谋划储备。聚焦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领域和政策导向,滚动建立“两库一清单”,谋划储备项目135个,总投资442.6亿元。四是抓实项目建设。列入2023年省级重大项目6个、1—3季度重大产业项目15个、全县重点投资项目52个、全县重点前期项目45个。项目分别明确县处级领导挂钩,通过挂钩领导靠前指挥、主管部门牵头统筹、责任部门具体推动、要素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见效。
3.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促进经营主体倍增。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挖掘市场潜力,加快经营主体培育。截至目前,全县实有经营主体27461户,净增3594户,增速15.06%,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00.66户。二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开展“县长局长走流程”活动,发现并整改问题17个。启动政务服务综窗改革,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87.9%。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完成交易场所软硬件设施建设,首次实现跨州市远程导地评标。三是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建立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企业制度,21名处级领导和20个县级部门挂钩联系52户行业龙头企业、重点招商企业,并为企业解决问题46个;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帮扶,办理贷免扶补15户,发放贷款290余万元。及时办理营商环境投诉件,办结率达100%。
4.“绿美相融”擦亮龙陵生态底色。一是绿美创建扎实开展。制发绿美系列三年行动计划8个、“十美”专项方案10个。制定绿美单位(机关)选树实施方案,完成创建绿美单位105家。确定单位包村示范点88个,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参与人数达4.22万人次,植树37.77万株。组织开展“博爱龙陵 绿美家乡”募捐活动,共筹集资金4.47万元。二是专项任务有序推进。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7.89%,完成营造林0.6521万亩、义务植树37.77万株,建成区绿地率达37.58%、绿化覆盖率达41.8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18平方米、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5%;完成绿美农村公路288公里,绿美校园1所,绿美景区4个,绿美富民产业总产值20.88亿元。计划创建绿美城市1个、绿美社区3个、绿美乡镇1个、绿美乡村103个(其中省级绿美乡村3个)、绿美河湖4条、绿美园区1个,目前均已按要求上报市级审核评定。三是点位建设成效明显。全县绿美建设点位182个,完成绿化面积34.2万平方米、植株8.59万株,累计投资6490.89万元,点位进度达103.66%。四是宣传引导不断强化。刊发绿化美化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特色亮点等宣传材料37篇,被市级及以上采用11篇(省级以上刊发6篇),其中《“五突出”擘画绿美乡村新图景》典型经验被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工作亮点在全省推广。
5.数字经济建设不断夯实。一是数字产业持续推进,1—9月完成数字经济固定资产9895万元,增56.79%,完成核心产业营业收入74.06亿元。二是数字网络基础逐步完善,截至目前,建成5G基站382个,121个村社区5G网络覆盖率达90%,4G网络覆盖率达100%,宽带互联网覆盖率达100%,全县中小学(含教学点)互联网接入率达100%。三是建成县级电商服务运营中心1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75个,实现企业上云31户,完成电商网络交易额26.1亿元,网络零售额12亿元。四是政务服务云桌面已布设至乡镇、村(社区),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一体化平台开展业务办理。
6.辐射中心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将辐射中心建设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抓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龙陵县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抓实整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三是牵头制定辐射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实施项目31项,总投资251.2亿元。
7.能源安全巩固提升。一是强化辖区内能源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6次。二是推动能源项目顺利实施。500千伏德宏至兰城线项目已完成基础施工40基、铁塔组立3基。2022年中央预算内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10kV及以下项目,已完成新建(改造)10kV线路160.719千米,低压线路223.419千米,配电变压器132台,电杆组立5450基。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已开工,完成电杆组立170基。同时,加快9个充电站,26个充电桩建设,已安装交流充电桩11个、直流充电桩13个,正在办理动火作业相关手续。三是加快新能源项目规划。申请纳入云南省2023年第二批次新能源建设方案项目2个,2个风电场测风塔材已进站场。
8.抓实价格监督管理。完成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完成城市道路及公园广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标准、2013年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松山大遗址公园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核定。今年来共受理各类委托价格认定案件265件,认定金额357.8万元。
9.抓实粮食物资储备。一是做实政府储备粮油购销轮储及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二是有序开展秋粮收购,落实仓容及秋粮收购资金,并严格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及有关政策要求。三是完成象达、龙江等粮点储粮智能化设备安装,新建龙新粮点3500吨仓库;四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治理、长效治理取得新成效。五是多形式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暨“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
10.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围绕持续稳定增收推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年内共计开展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1249人次,实现就业7218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区域联动分类开展产业扶持,实现户均有2项以上产业支撑;持之以恒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促社会融入,营造“自强不息、诚实守信、感恩奋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11..信用体系工作。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文件,有效推动了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信用信息归集和报送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将存量行政归集数据录入保山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是贯彻落实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力推进全县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信用宣传活动,推进诚信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四是信用环境评估。加强对超过公示期及未超公示期的行政处罚信息的修复。
12.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各级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2个问题均已完成验收销号;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4个问题已完成验收销号2个,已完成整改2个待验收销号;县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13个问题已完成验收销号4个,已完成整改6个待验收销号,正在整改3个。二是开展八大专项行动,城镇污水垃圾治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尾矿库污染治理、重要河流禁捕整治、重点河湖保护治理、劣Ⅴ类水体治理等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三是严格落实《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2022年版)》,目前未出现违规审批项目的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和辐射股、能源股、价格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政策法规股、国防动员股。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龙陵县项目前期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10,973,670.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73,670.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05,342.84元,增长10.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5,342.84元,增长10.0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收入比去年增加1,159,481.23元,基本收入比去年减少154,138.39元,合计比去年增加1,005,342.8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73,670.37元。其中:基本支出5,578,765.02元,占总支出的50.84%;项目支出5,394,905.35元,占总支出的49.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04,642.84元,增长10.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4,138.39元,下降2.69%;项目支出增加1,158,781.23元,增长27.3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为:节俭开支,省吃俭用,节省单位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为:新增加2022年稳增长市场培育补助资金、“四上”服务业企业补贴经费、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补助资金、救灾储备物资采购经费等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78,765.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69,875.27元,占基本支出的90.88%;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508,889.75元,占基本支出的9.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94,905.35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重点项目前期经费842,700.00元;龙陵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75,700.00元;单位工作经费80,000.00元;2022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35,000.00元;价格认证、物价定价工作经费48,100.00元;拍摄警示片、专题片工作经费81,100.00元;“四上”服务业企业补贴经费24,000.00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经费173,800.00元;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300,000.00元;粮食安全工作经费56,500.00元;龙陵县2022年稳增长政策措施市场主体培育补助资金100,000.00元;能源安全工作经费76,700.00元;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3,000,000.00元;优化营商环境、跨部门项目攻坚、推长工作经费321,200.00元;救灾储备物资采购经费166,4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73,670.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05,342.84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收入比去年增加1,159,481.23元,基本收入比去年减少154,138.39元,合计比去年增加1,005,342.8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13,27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84,836.07元,办公费415,492.69元,印刷费13,457.5元,差旅费99,490.21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4,627.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工资426,375.6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31,924.64元,死亡抚恤456,327.2元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2,57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92,577.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补助龙陵县泰康硅业有限公司、云南省龙陵县龙山硅有限责任公司、龙陵县景升商贸有限公司、龙陵县顺康硅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补助资金30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16,58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重点项目前期经费842,700.00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经费173,885.2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323,604.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对企业补助粮食风险基金3,000,000.00元等。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0,508.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1,722.3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78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2.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8,7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0,508.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1,722.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7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响应国家号召,节俭开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40.67元,下降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328.33元,增长21.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的原因是随着车辆老化,修理费增多,公务用车出行增多,过路费、燃油费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669.00元,下降27.83%,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省吃俭用,减少接待支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省吃俭用,减少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相关工作下乡,去市级开会、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和上级发生的接待支出,投资、项目、营商环境、信用体系、易地办、粮食和物资、“美丽县城”建设等工作的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8,889.75元,比上年增加33,613.06元,增长7.07%,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比2022年人员增加,办公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费86,842.18元,公务接待费58,786.00元,工会经费49,272.2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722.33元,其他交通费用192,26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2,870,717.54元,其中,流动资产83,052.62元,固定资产1,551,40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000.00元,其他资产2,503,021.1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46.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4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77平方米,账面原值12,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8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236.8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001.8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236.8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