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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9-4/20230915-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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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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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牵头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和省、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负责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金融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县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县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负责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龙陵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负责龙陵县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龙陵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8.负责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负责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负责组织拟订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负责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落实,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按照省“数字云南”“数字保山”的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草案。

13.负责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行政管理。

14.负责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权限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能源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辖区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转报由国家和省、市核准的电网、水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发展和实施,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开展能源领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7.负责拟订电网等有关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措施和建议。负责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电力调度,负责电力需求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

18.负责提出煤炭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权限内煤炭建设项目核准和初步设计审批、煤炭生产能力核定有关工作。负责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负责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1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承担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宏观经济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编制完成《龙陵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计划(草案)报告》,并经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牵头制定了《龙陵县2022年稳增长15条政策措施》,切实将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做好经济指标月调度季调度监测分析工。

2.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平稳增长。今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大抓项目年”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抓发展就要抓项目”的鲜明导向,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突出作风引领,深入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以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推动项目工作大提质。

3.着力增强发展活力,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成立了龙陵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了《龙陵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龙陵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政策措施文件,在贯彻过程中紧盯市场主体倍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三大目标,通过简政放权深化投资审批改革、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社会“生态圈”、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进流程再造优化服务提效率等系列改革措施落实落细,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准入效能持续提高,2022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得分76.52分,较2021年得分增2.94分,在全市5县(市、区)排位由2021年第四上升到第三,与全市最高分76.87分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4.全力打造“美丽县城”,扮靓“滇西雨屏”。龙陵县始终紧扣“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的总要求,对照“美丽县城”优化提升和“回头看”指标,全力建设“滇西雨屏”,美丽龙陵。

5.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力促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乡村振兴局等20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524号)精神,建立起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优化了《龙陵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后续扶持工作,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积极整合各类资金投入安置区后续扶持,2022年以来,累计整合项目26个,投入资金4004.88万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3604.68万元、项目贷款300万元、自筹资金100.2万元);二是搬迁农户未出现返贫致贫现象,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三是安置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更方便、快捷、舒适;四是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加强,搬迁劳动力就业更加充分,群众增收致富能力逐年增强;五是社会融入成效明显,搬迁群众自我管理意识与能力明显提高,对新家园的归属感认同感逐步增强。

6.加大能源监管力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一年来辖区能源企业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7.加强价格管理工作,优化价格服务供给。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取消、降低、停征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及各项价格收费政策。继续执行降低30%收费标准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2021年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1.68万元,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10.68万元,降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3.57万元,降低城市道路占用费4.58万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成品油价格政策。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用电价格政策。四是积极推进价格改革,优化价格服务供给。开展了镇安集镇供水价格、勐糯集镇供水价格、龙陵县城区2012年部分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平达乡集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定价工作。五是认真开展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统计工作。对我县25个收费单位的收费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统计收费金额5126.36万元,并按时、按质、按量录入国家发改委市场价格监管信息系统。六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坚持对全县多个重要商品价格进行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向,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情况。七是加强价格认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协助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的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提供价格重要依据。

8.积极发展粮食产业,保障粮食储备安全。一是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地建设,为国家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做实地方政府储备粮油监督管理、军粮供应、储备救灾物资管理及粮食购销轮储等各项工作,完成2022年全县粮油库存检查,组织开展粮油市场巡查、安全生产检查13次,确保了全县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三是有序开展粮食购销领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工作,平稳推进龙陵县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及新建项目(一期)建设。

9.积极提高政治站位,打造信仰坚定发改队伍。一是抓组织,提升凝聚力。实行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党支部抓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党建责任体系,选优配强支委班子。二是抓队伍,提升战斗力。注重在经济发展、项目推进、营商环境、争资引资、粮食安全等工作中引导党员亮身份、做表率。三是抓融合,提升聚合力。促进党建与经济、项目、争资、营商融合。在谋项目、争项目、推项目中打头阵、当先锋。四是抓示范,提升向心力。紧扣“六稳”“六保”,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围绕“两新一重”、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加强项目谋划。五是抓作风,提升执行力。通过不断“自我革命”,实现了从“要我干”到“我要干”、从“躺平式”到“奔跑式”的积极转变。同时,我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常讲、常谈、常提醒,增强干部职工廉洁风险责任意识、作风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和辐射股、能源股、价格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政策法规股。所属单位1个,是龙陵县项目前期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3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968,327.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68,327.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93,881.57元,增长37.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93,881.57元,增长37.0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收入增加1703371.41元,基本收入增加990510.16元,故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2693881.5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969,027.53元。其中:基本支出5,732,903.41元,占总支出的57.51%;项目支出4,236,124.12元,占总支出的42.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94,581.57元,增长37.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90,510.16元,增长20.89%;项目支出增加1,704,071.41元,增长67.3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增设两个股室,2022年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32,903.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57,626.72元,占基本支出的91.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5,276.69元,占基本支出的8.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36,124.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项目498,324.27元,工作开展情况聚焦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目标,建立起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联席会议制度,扎实推进后续扶持工作;“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经费290,982元,工作开展情况始终紧扣“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的总要求,对照“美丽县城”优化提升和“回头看”指标,全力建设“滇西雨屏”,美丽龙陵;粮食风险基金1,992,200.00元,工作开展情况做实地方政府储备粮油监督管理、军粮供应、储备救灾物资管理及粮食购销轮储等各项工作;2022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429,545.6元,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来,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1.41亿元,地方政府政府专项债资金0.6亿元,为项目工作接续推进、持续发力奠定了良好基础;十四五”规划纲要执行工作经费538,440.25元,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完成《龙陵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计划(草案)报告》,牵头制定了《龙陵县2022年稳增长15条政策措施》;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经费7,340.00元,工作开展情况完成2022年全县粮油库存检查,组织开展粮油市场巡查、安全生产检查13次,确保了全县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龙陵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45,824.00元,工作开展情况紧盯市场主体倍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三大目标;龙陵县健康生活目的地展馆参展工作经费196,368.00元,工作开展情况为确保旅交会顺利召开,共同宣传好文旅康养、绿美云南、美丽县城、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康体疗养等云南特色;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52,400.00元,工作开展情况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平稳发展;2022年市局下达2021年度烟草打假打私补助经费81,000.00元,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价格认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协助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的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提供价格重要依据;2022年单位自有资金到位700.00元,工作开展情况保持救灾物资储备存储、供应、运输安全,拉运上下维护救灾物资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68,327.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2,693,881.57元,增长37.03%,主要原因分析是机构改革,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增设两个股室,2022年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40,33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57692.3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4680.9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964元,单位自有资金支出7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6,3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健康生活目的地管参展工作经费196,368.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1,38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工资456,09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87,656.16元,死亡抚恤657,634.8元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7,78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67,787.4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2,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对企业补助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2,4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14,851.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0%。主要用于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498,324.27元,2022年“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经费290,982.00元,龙陵县美丽坝区规划编制费286,000.00元,2022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43,545.6元,“十四五”规划纲要执行工作经费296,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995,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2%。主要用于对企业补助粮食风险基金1,995,20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5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8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39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5.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45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4.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4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5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8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0,3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45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响应国家号召,节俭开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483.01元,增长1.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93.99元,下降2.9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的原因是易地办、美丽办等减少公车使用频率,修车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577.00元,增长8.78%,公务接待费增加的原因是由于2022年新成立政策法规股,国动办等机构并入发改局,相应接待上级增多,但未超年初预算数。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增加,2022年国动办等机构并入发改局,且新成立政策法规股,接待上级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相关工作下乡,去市级开会、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和上级发生的接待支出,投资、项目、营商环境、信用体系、易地办、粮食和物资、“美丽县城”建设等工作的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276.69元,比上年减少90,439.18元,下降15.9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比2021年人员减少,为节省开支,压缩办公费用,各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费50,459.1元,水费984.9元,电费8,090.87元,网络费23,662.94元,公务接待费81,455.00元,工会经费21,779.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394.00元,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171,250.00元,春节慰问离退休干部11,200.00元,离退休人员2022年护理费6,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3,995,492.12元,其中,流动资产70,835.16元,固定资产1,529,52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2,395,130.9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46.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4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2项,账面原值99,16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77平方米,账面原值12,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8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827.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0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787.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827.2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