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180914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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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制定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编制重要商品储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实施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和县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市分配的和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
3.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制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政策,负责县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4.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制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受理县级重大专项规划和乡镇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县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衔接乡镇总体规划,负责草拟县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县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县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中长期规划等与县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制定区域协调发展及全县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6.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研究制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起草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7.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负责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制定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国家、省、市、县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制定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
8.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承担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具体工作和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县“桥头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9.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负责价格、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重大价格及收费争议。负责对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和价格认证工作。
10.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拟定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以及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11.承办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宏观经济有效调控。2017年,全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9亿元,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21.8亿元,增长6%;第二产业33.7亿元,增长15.5%;第三产业23.43亿元,增长12%。预计实现人均生产总值27340元,增长11%;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3.8亿元,增长35%;财政总收入9.6亿元,增长1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5亿元,增长8.9%;财政总支出27.2亿元,增长1.8%,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29亿元,增长3%;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105亿元,增长7.4%;各项贷款余额达55.72亿元,增长16.57%;全县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6154元、9902元,分别增长10%、12%。全县经济社会总体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2.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3.8亿元,增长35%。一是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强化工作落实,实行固定资产投资责任目标考核、重大项目县级领导挂钩、投资月度调度等制度,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宏龙日产300万Ah动力锂离子电池、永隆年产5万吨工业硅钙合金、品斛堂酒业基地、国道219线黄草坝至南伞段二级公路改造工程(黄草坝至象达段)、松山小镇、石斛小镇、棚户区改造、易地搬迁、龙陵县人民医院迁建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二是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S233隆阳区三达地至龙陵县半斤坝、S234线龙陵县半斤坝至隔界洼公路建设项目、龙陵县通用机场、勐堆水库、龙陵县旅游轨道交通等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PPP合作模式大力推广。强化PPP模式政策研究,认真完善县级PPP项目储备库,已初步建立县级PPP项目储备库,列入储备项目45项,总投资1011.35亿元,其中,2017年全县重点推进PPP项目14项,总投资515.83亿元,已通过一方案两报告论证5个,并通过省级审核纳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总投资110.05亿元。四是特色小镇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创建特色小镇的有关要求,结合产业、城镇、人口、文化等实际,龙陵县初步提出建设龙陵松山小镇、龙陵石斛小镇和龙陵健康小镇等3个特色小镇。龙陵松山小镇和龙陵石斛小镇已列入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其中,龙陵松山小镇参照省级一流标准创建,龙陵石斛小镇按照市级一流标准创建。目前,龙陵松山小镇和龙陵石斛小镇建设顺利推进。
3.强化简政放权,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充分发挥项目的抓手作用,全面推进项目网上审批制度建设,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组织开展了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严格遵守项目的核准、备案制度,把好招投标标准关、公告发布关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关,使招投标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确保了国家资金的安全,提高了投资效益。开展了重大项目专项督查,加大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和专户管理,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切实发挥好发改部门投资主管职能,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督促项目建设,严格实行县级领导挂项目、责任单位抓项目的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将项目建设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全县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投资平稳较快增长。配合政务服务管理局召集所涉部门、乡镇梳理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并按要求录入系统,同时牵头完成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目前,我局共计梳理政务服务事项47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11项,政府内部审批6项。按照便民要求,除行政处罚事项外,办理深度都达到二级以上,支持快递物流、支持预约办理。认真承接和取消审批事项,2017年取消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在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节能审查,县区发改局负责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至2000吨标准煤(含1000吨标准煤,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在500万千瓦时至10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
4.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2017年,从发改系统争取到上级各类资金共计2201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580.8万元,省级资金375万元,市级资金55万元。为改善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起到了重要作用。
5.能源工作稳步推进,安全管理有序落实。腾龙桥一级站、公养河四级站建设有序推进,全县水电装机达到55.9435万千瓦;2016年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已完工,全县的户通电率达99.9%;龙陵天然气支线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项目顺利推进。2017年,预计完成能源投资25584万元。其中,水电站建设完成投资17500万元,电网建设完成投资8084万元,力争完成市对县能源投资任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市能源局在腾龙桥一级水电站举办了“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与安全管理”培训会议,现场对2017年防洪度汛、地质灾害及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指导培训。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双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了汛前、汛中、汛后及每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全年出动安全检查32人次,检查在建水电站项目9个,整治油气管道隐患7处,并完成1处重大隐患整改。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全市在建能源项目安全形势稳定,施工进展顺利,全县在建能源建设项目没有一起安全事故发生。
6.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稳步推进。龙陵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搬迁任务搬迁4300户16888人,截至目前,40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已全部开工建设,建档立卡户已动工建房2927户,房屋主体已完工2837户,已入住297户。2017年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完成总投资4500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35630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9.18%。
7.以工代赈、兴边富民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认真抓好以工代赈、兴边富民申报工作,及时组织竣工项目验收,不断加强在建项目的资金管理、质量监督、进度督查。2017年,争取上级以工代赈资金330万元,用于龙陵县龙山镇核桃坪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实施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兴边富民工程项目10项,截至10月底,已完成6项,在建4项,完成投资1115.85万元。
8.市场监管有序,价格稳定。认真做好月度、季度、年度价格走势分析及预测,认真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定价工作。坚持以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为重点,强化价格监督,加强价格执法,规范价格秩序:一是积极开展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对全县成品油加油站点进行了3次巡查;二是积极开展涉农涉企价格专项检查。共检查单位12个,查出价格违法案件1件,涉案金额0.3万元;三是对县城范围内的4个超市定期进行巡查。加强价格认定,为协助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的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提供价格重要依据。2017年全县共受理各类委托价格认定506件,认定金额4418万元,其中:涉案260件,认定金额1506万元;涉烟244件,认定金额1024万元;商品2件,认定金额1888万元。2017年取消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暂停收取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6项收费。认真开展了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上报工作,纳入收费统计单位114个,统计收费金额3989.95万元。
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以内,确保了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9.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幅精简群众、企业办事创业申办材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二是继续完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持续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三是编制完成《龙陵县万亿元投资项目规划》,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优化。
10.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严格按照《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完成了2016年县级储备粮(稻谷)680吨和2016年县级储备油脂(菜籽油)60吨的储备轮换工作任务。认真开展粮食购销,搞活经营的过程中,积极与各驻龙部队加强联系,做好服务,确保了驻龙部队官兵吃上放心粮、满意粮,完成军供粮油供应任务40吨;认真执行国家出台的各项粮食政策,抓好粮食收购、储备及仓储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储备管理整改成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储备粮油安全。
11.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促党建发展。认真按照“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和“规范化支部建设”要求,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重点,切实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以示范点创建为契机,树牢党建与发展理念,提升勇于担当精神,处理好党建、发展二者之间的关系,全面提高局党支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龙陵发改事业“跨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思想组织保证,助推龙陵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12.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管党治党寸言必争、反腐倡廉寸土不让、跨越发展寸劲不松”的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管好干部职工,防患于未然,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督促检查力度。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廉洁自律,认真抓好局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独立核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067,54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67,541.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3,754,283.26元,增长113.31%,主要原因为: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6年市级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励资金)222000元,新增收入92000元;
2.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工资等资金)3805691.6元,新增收入1659580.44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离休干部工资及死亡抚恤资金)1052026.4元,新增收入614878.92元;
4.农林水支出1766823.9元,新增收入1716823.9元;
5.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收入131000元、粮食工作经费收入4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303,541.9元。其中:基本支出7,203,541.9元,占总支出的98.63%;项目支出100,000元,占总支出的1.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3,920,621.74元,增长115.89%,主要原因为: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6年市级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励资金)222000元,新增支出92000元;
2.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工资等资金)3991691.6元,新增支出1845580.44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离休干部工资及死亡抚恤资金)1052026.4元,新增支出614878.92元;
4.农林水支出1766823.9元,新增支出1716823.9元;
5.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支出131000元、粮食工作经费支出4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03,541.9元。与上年对比增4,876,283.26元,增长209.53%,主要原因为:
1.行政运行资金(工资等),新增基本支出2375814.44元;
2.农林水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766,823.90元;
3.粮食挂账利息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31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25%,人均1468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93%,人均7148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955,661.52元,减少90.53%,主要原因为:
1.“十三五”规划项目,减少项目支出305,661.52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价格调节基金减少项目支出150000元,2017年已取消。
3.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4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3,54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3,920,621.74元,增长115.89%,主要原因为: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6年市级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励资金)222000元,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000元;
2.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工资等资金)3991691.6元,新增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5580.44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离休干部工资及死亡抚恤资金)1052026.4元,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878.92元;
4.农林水支出1766823.9元,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6823.9元;
5.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000元、粮食工作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13,6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9%。主要用于2016年市级固定资产考核奖励资金222000元、工资等支出3991691.6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2,0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工资资金372472元、在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4328.4元、离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支出26522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766,8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镇安新能源小镇项目、乡镇集镇提升改造项目前期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大瑞铁路龙陵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工作经费50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7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粮食挂账利息补贴资金131000元、粮食工作经费40000元;
21.其他(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资金500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00元,支出决算为164,900元,完成预算的10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为0元,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400元,完成预算的10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500元,完成预算的93.0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行政运行资金(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由于汽车大修超预算支出490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7,224.74元,增长11.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163.7元,增长2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38.96元,下降1.5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行政运行资金(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由于汽车大修支出增加18163.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00元,占63.31%;公务接待费支出60,500元,占36.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4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地区经济工作、农村经济工作、能源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9,137.64元,与上年对比增2,145,144.68元,增长1,002.44%,主要原因为:
(1)农林水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766,823.90元;
(2)粮食挂账利息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31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农林水支出资金,办公费、差旅费、乡镇等补助资金2228137.64元;
(2)粮食挂账利息支出资金131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14,334,900.62元,其中,流动资产1,476,443.62元,固定资产1,746,4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11,112,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23,741.9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99,223.06元,固定资产减少189,0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增加11,11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9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32平方米,账面原值78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2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19,791.99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05,24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114,551.99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10524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县财政安排发改局项目前期经费3200000元,支出1550000元,其中,支出龙新乡、平达乡、龙江乡、碧寨乡乡镇集镇提升改造项目前期经费400000元,镇安镇新能源小镇建设项目前期经费1000000元,龙山镇、龙新乡、象达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经费150000元,未支付完资金年底由县财政收回。
总体来说,2017年县发改局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国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未出现廉政风险。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发改局固定资产中房屋面积332平方米,账面原值78000元,其房屋单价过低原因为:房屋为90年代以前建造,属原物价办公用房。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部门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上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