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9-4-04_A/2017-0926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2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社会经济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制定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等;(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和重大问题;(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4)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制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5)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6)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和政策衔接,研究制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等;(7)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8)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9)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宏观经济有效调控。2016年,全县预计完成生产总值68.6亿元,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完成20亿元,增长6%;第二产业完成28.8亿元,增长14.8%;第三产业完成19.8亿元,同比增长14.3%。预计实现人均生产总值23900元,增长11%;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83.8亿元,增长33%;财政总收入达8.48亿元,增长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5.44亿元,增长12%;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95.6亿元、54.01亿元,分别增长22.33%、15.11%;全县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4260元、8900元,分别增长10%、12%。全县经济社会总体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是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2016年,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83.8亿元,增长33%。一是抓实重点项目建设。龙陵县日产300万Ah动力锂离子生产项目、易地扶贫搬迁、腾龙桥一级电站、段家坝水库、松山大遗址纪念园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县人民医院迁建、保山硅基产业园(龙陵园中园)基础设施建设、国道219线黄草坝至龙镇桥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县城龙山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轱辘河水库等项目实现开工建设。完成“五网”项目投资20.6亿元,完成“省、市四个一百”重点项目投资43.78亿元,支撑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二是抓牢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S233隆阳区三达地至龙陵县半斤坝、S234线勐糯(半斤坝)至木城隔界洼公路建设项目、龙陵县通用机场、勐堆水库、孟连高速(龙陵段)等前期工作,2016年全县安排项目前期经费3000万元,较2015年的2300万元净增700万元,助推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三是抓实项目督查工作。制定了《龙陵县2016年重大项目督查工作方案》,并成立了重大建设项目、五网建设项目等专项督查组,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对推进较慢的项目采取预警、问责等方式加以督促,保障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

三是项目审批管理有加强。充分发挥项目的抓手作用,全面推进项目网上审批制度建设,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严格遵守项目的核准、备案制度,把好招标标准关、公告发布关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关,使招投标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确保了国家资金的安全,提高了投资效益。开展了重大项目专项纪律督查专项活动,加大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和专户管理,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切实发挥好发改部门投资主管职能,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督促项目建设,严格实行县级领导挂项目、责任单位抓项目的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将项目建设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全县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投资平稳较快增长。

四是向上争取资金平稳增长。2016年,从发改系统争取到上级各类专项资金共计269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834.8万元,省级2079万元。为改善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1、2批国家专项基金累计争取国开行、农发行发行专项建设基金2.54亿元,为加快推进在建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争取到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17.5亿元和投贷联动水利贷款6亿元,为加快推进全县教育、卫生、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是“十三五”规划顺利完成编制。根据国家、省、市、县的工作安排,县“十三五”规划办公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研究确定了我县“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主要经济指标、主要建设项目等。目前,已完成了《龙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修编、完善和发布,正在抓紧印刷。

六是能源工作稳步推进,安全管理有序落实。腾龙桥一级站、公养河四级站建设有序推进,全县水电装机达到53.0135万千瓦;2015年农网升级改造工程、龙陵县220千伏黄龙变(二期)工程已完工,全县的户通电率达99.9%;龙陵天然气支线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项目顺利推进。2016年,共完成能源投资3.64亿元。其中,水电站建设完成投资1.8亿元,电网建设完成投资1.56亿元,天然气完成0.28亿元,圆满完成了市对县能源投资任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过联合专项检查,11座在建水电站和2个天然气公司都成立了防洪度汛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有防洪度汛及安全管理措施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及度汛方案;按照度汛要求,落实了抢险队伍,准备了防汛麻袋、铁锹、锄头、雨具等防洪物资。电站方面,特别要求电站的全体职工均为抢险人员,服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和调遣。试运行的9座水电站均对其大坝、前池、引水渠、压力管道、泄洪闸、进场道路、厂房、生活区、滑坡易发区等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险患和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在建重点项目企业单位都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防洪度汛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天气或降雨情况加强观测、巡视、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七是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兴边富民项目建设稳步推进。认真抓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上报、审批工作,及时组织竣工项目验收,不断加强在建项目的资金管理、质量监督、进度督查。2016年实施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兴边富民工程项目12项,截止10月,已完成6项,在建6项,完成投资1280.88万元。2016年我局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以上。

八是市场监管有序,价格稳定。认真做好月度、季度、年度价格走势分析及预测,认真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定价工作;做好价格举报受理和对违反市场管理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加强市场价格巡查;积极做好价格咨询和信访答复工作,2016年收到由县信访局转县发改局办理的涉及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收费问题的信访件1件,我局认真组织调查,查找相关政策依据,及时对信访人进行了书面答复。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共取消收回收费许可证正本99本,副本138份,开展收费统计单位122个,统计收费金额4131.56万元(不含医疗收费收入9975.05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2536.86万元,事业性收费1594.7万元。今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件,案件涉及金额3.3万元。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以内,确保了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九是经济体制改革及公车改革稳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商业新模式,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已接近尾声,目前,已完成全县71个参改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公务交通补贴已列入工资发放,完成司勤人员安置120人,车改后配套政策正在完善,车辆处置工作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发改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发改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发改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3313258.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3258.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3,897,404.54元对比,减少15%,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转入社保机构。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如下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改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3382920.16元。其中:基本支出2327258.64元,占总支出的69%;项目支出1055661.52元,占总支出的31%。与上年支出4,490,808.89元对比减少25%,主要原因为2016年“十三五”规划编制支出减少,同时,退休人员转入社保机构,相应支出减少。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如下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7258.64元。与上年2,567,404.54元对比减少240145.9元,主要原因2015年支出科目中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905000元,为基本支出,2016年此项支出无,同时,2016年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基本工资上又有所增加,故2016年基本支出减少,但幅度不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5661.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7742.83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1000000元,2016年度无,其次,2299901其他支出又增加了250000元,故2016年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发改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2920.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4,490,808.89元对比减少25%,主要原因为2016年“十三五”规划编制支出减少,同时,退休人员转入社保机构,相应支出减少。(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9577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固定资产考核奖励、物价价格调节基金、2015年结余的“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14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为离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死亡抚恤金等。

3.农林水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经费。

4.交通运输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为大瑞铁路龙陵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铁路建设工作经费。

5.其他支出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发改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675.26元,完成预算的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6236.3元,完成预算的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438.96元,完成预算的3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原因为2016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频率、经费大幅下降,厉行节约成效明显;公车改革后公务运行维护费同时有所下降。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52840.49元,下降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1151.45元,下降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1689.04元,下降7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频率、经费大幅下降,厉行节约成效明显;公车改革后公务运行维护费同时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236.3元,占58%;公务接待费支出61438.96元,占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236.3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6236.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以工代赈、兴边富民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438.9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1438.96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接待人次1335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发改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992.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1425.36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经费有所缩减。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接待费、差旅费、机关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75,471.81元,实际采购74,280.30元,其中货物类56,180.00元,服务类18,100.3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不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