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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9-4-/2023-0216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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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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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牵头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和省、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负责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金融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县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县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负责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龙陵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负责龙陵县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龙陵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8.负责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负责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负责组织拟订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负责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落实,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按照省“数字云南”“数字保山”的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草案。

13.负责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行政管理。

14.负责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权限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能源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辖区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转报由国家和省、市核准的电网、水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发展和实施,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开展能源领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7.负责拟订电网等有关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措施和建议。负责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电力调度,负责电力需求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

18.负责提出煤炭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权限内煤炭建设项目核准和初步设计审批、煤炭生产能力核定有关工作。负责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负责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1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承担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和辐射股、能源股、价格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单位1个,是龙陵县项目前期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宏观经济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编制完成《龙陵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计划(草案)报告》,并经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牵头制定了《龙陵县2022年稳增长15条政策措施》,切实将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做好经济指标月调度季调度监测分析工作,共组织召开调度会15次,并按照“奋战前三季度”“冲刺四季度”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全县前三季度及全年GDP增长目标任务,同时将各项支撑指标分解到责任部门。全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7.21亿元,增10%;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1亿元,增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亿元,增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亿元,增9%;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08.2亿元,增2%;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98.2亿元,增7%。

2.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平稳增长。今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大抓项目年”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抓发展就要抓项目”的鲜明导向,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突出作风引领,深入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以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推动项目工作大提质。2022年1—9月,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7.01亿元,增25.1%,增速全市第一。谋划储备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28个,总投资24.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9个,总投资60.1亿元。2022年来,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1.41亿元,地方政府政府专项债资金0.6亿元,为项目工作接续推进、持续发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3.着力增强发展活力,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成立了龙陵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了《龙陵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龙陵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政策措施文件,在贯彻过程中紧盯市场主体倍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三大目标,通过简政放权深化投资审批改革、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社会“生态圈”、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进流程再造优化服务提效率等系列改革措施落实落细,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准入效能持续提高,2022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得分76.52分,较2021年得分增2.94分,在全市5县(市、区)排位由2021年第四上升到第三,与全市最高分76.87分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4.全力打造“美丽县城”,扮靓“滇西雨屏”。龙陵县始终紧扣“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的总要求,对照“美丽县城”优化提升和“回头看”指标,全力建设“滇西雨屏”,美丽龙陵。对标“美丽县城”建设指标体系,规划建设项目57个,总投资33.99亿元。已实施项目49个,完成投资30.71亿元。2021年3月获评“云南省美丽县城”以后,新增项目17个,总投资37.92亿元,完成投资8.90亿元。围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谋划项目101个,总投资730.21亿元。2022年按照《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常态化“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1〕768号)文件要求,制定《龙陵县“美丽县城”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常态化“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专题部署研究工作17次,累计召开推进会议、交办会议30次,周报告120期,月调度月督查月通报17次。10月11日省“美丽县城”建设常态化“回头看”专家组到龙陵开展了实地评价。

5.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力促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乡村振兴局等20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524号)精神,建立起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优化了《龙陵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后续扶持工作,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积极整合各类资金投入安置区后续扶持,2022年以来,累计整合项目26个,投入资金4004.88万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3604.68万元、项目贷款300万元、自筹资金100.2万元);二是搬迁农户未出现返贫致贫现象,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三是安置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更方便、快捷、舒适;四是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加强,搬迁劳动力就业更加充分,群众增收致富能力逐年增强;五是社会融入成效明显,搬迁群众自我管理意识与能力明显提高,对新家园的归属感认同感逐步增强。

6.加大能源监管力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截至2022年10月,共召开安全生产会议34次,与监管对象签订责任状38份,与分管领导签订4份,开展安全检查86次(其中电站安全80次,输油管道6次)。一年来辖区能源企业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7.加强价格管理工作,优化价格服务供给。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取消、降低、停征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及各项价格收费政策。继续执行降低30%收费标准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2021年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1.68万元,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10.68万元,降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3.57万元,降低城市道路占用费4.58万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成品油价格政策,今年1-10月共19次(13升6降)调整了成品油销售价格。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用电价格政策,1-3季度停征电力价格调节基金933.37万元。四是积极推进价格改革,优化价格服务供给。开展了镇安集镇供水价格、勐糯集镇供水价格、龙陵县城区2012年部分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平达乡集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定价工作。五是认真开展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统计工作。对我县25个收费单位的收费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统计收费金额5126.36万元,并按时、按质、按量录入国家发改委市场价格监管信息系统。六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坚持对全县多个重要商品价格进行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向,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情况。七是加强价格认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协助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的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提供价格重要依据。2022年1—10月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共受理各类委托价格认定案件302件,认定金额336.69万元,其中:涉案101件,认定金额243.27万元;涉烟201件,认定金额93.42万元。

8.积极发展粮食产业,保障粮食储备安全。一是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地建设,为国家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做实地方政府储备粮油监督管理、军粮供应、储备救灾物资管理及粮食购销轮储等各项工作,完成2022年全县粮油库存检查,组织开展粮油市场巡查、安全生产检查13次,确保了全县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三是有序开展粮食购销领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工作,共完成问题整改20个,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问题2个,平稳推进龙陵县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及新建项目(一期)建设,确保2023年6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9.积极提高政治站位,打造信仰坚定发改队伍。一是抓组织,提升凝聚力。实行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党支部抓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党建责任体系,选优配强支委班子。二是抓队伍,提升战斗力。注重在经济发展、项目推进、营商环境、争资引资、粮食安全等工作中引导党员亮身份、做表率。三是抓融合,提升聚合力。促进党建与经济、项目、争资、营商融合。在谋项目、争项目、推项目中打头阵、当先锋。四是抓示范,提升向心力。紧扣“六稳”“六保”,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围绕“两新一重”、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加强项目谋划。五是抓作风,提升执行力。通过不断“自我革命”,实现了从“要我干”到“我要干”、从“躺平式”到“奔跑式”的积极转变。同时,我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常讲、常谈、常提醒,增强干部职工廉洁风险责任意识、作风意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99054.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645895.4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3159元。

与上年6786585.49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912468.93元,同比增长42.92%,主要原因是今年人数比去年增加,工资也有所增加,相应基本支出经费增加,预算项目相比去年增加较多,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645895.42元,其中:本年收入9645895.4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45895.4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859309.93元,同比增长42.13%,主要原因是今年人数比去年增加,工资也有所增加,相应基本支出经费增加,预算项目相比去年增加较多,相应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53159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3159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53159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调整以前年度单位的自有资金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45895.4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645895.42元,其中:基本支出5614895.4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021509.93元,同比增长22.24%,主要原因是今年人数比去年增加,工资也有所增加,相应基本支出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031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837800元,同比增长83.8%,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项目相比去年增加较多,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5614895.42元,其中:人员经费5066373.18元;公用经费548522.2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9个项目,资金共计4031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9个,资金共计3831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3个,资金共计2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科目2010401行政运行3904194.57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科目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龙陵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能源安全工作经费、优化营商环境跨部门攻坚推长工作经费、价格认证物价定价工作经费等。

3.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9528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以及离退休人员护理费、遗属补助等。

4.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3601.92元,为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5.科目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3455.26元,为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6.科目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89740.22元,为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7.科目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886.02元,为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8.科目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6544.48元,为单位在职职工医疗补助财政配套资金。

9.科目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103.95元,为单位在职职工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0000元,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

11.科目2220112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131000元,为对企业补助经费。

12.科目2220115粮食风险基金3000000元,为对企业补助经费。

13.科目2220199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100000元,为对企业补助经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53159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53159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20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2000元,较上年减少100元,下降0.1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90次,共计接待约923人次。

压缩预算的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元,下降0.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元,下降0.4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压缩预算的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共申报项目8个,分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经费200000元,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3000000元,价格认证、物价定价工作经费50000元,龙陵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100000元,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经费131000元,能源安全工作经费100000元,粮食安全工作经费100000元,优化营商环境、跨部门项目攻坚、推长工作经费350000元,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财政预算安排4031000元,编制绩效指标8个。2023年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主要进一步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的监管,保证储备粮储备安全,保质保量时限储备粮按计划轮换,实现储备粮安全稳定,随时调得动、用得上。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专项资金及粮食安全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完善我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充实储备粮油库存,维护粮油市场稳定,保障军供民需,确保粮食安全。龙陵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量化考核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247178.24元,比上年预算增680878.24元,同比增120%,占基本支出的22.21%,主要是2023年人员工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2826729.73元,其中,流动资产70835.16元,固定资产2755894.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961.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929.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9916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