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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9-4/2023011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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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法治建设成效自评报告

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县发展和改革局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全县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提高从业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的通知》(龙治县办〔2022〕4号)的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共性指标自评分50分、个性指标自评分50分,无加分及扣分,自评总得分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立法工作。(分值7分,自评分7分)

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及县立法协调小组完成立法工作,并结合发展和改革局实际完成本职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二)守法普法工作。(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1.干部职工学法情况。(分值5分,自评分5分)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共3次,通过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共4次,通过局务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共3次。二是干部职工经常学。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发改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共5次,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真正做到学法、用法、懂法。

2.“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分值7分,自评分7分)

一是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部门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结合创文工作,全面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阵地建设,设置单位法治文化宣传栏,适时发布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切实增强广发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律法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在线答题等普法活动。二是根据《龙陵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龙陵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龙普办〔2022〕2号)要求,结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实际,制定了《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普法计划》(龙发改办〔2022〕154号),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普法工作,完成普法工作任务。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同时深入挂钩村(社区)、企业进行宣传,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结合发改部门职能职责,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个性化普法教育活动5次。五是由于县发展和改革局无广播、报刊等媒体,采取会议学习的方式开展以案释法教育,通过电视观看《围猎》《云南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等警示教育片4次,并到龙陵县廉洁文化展示厅接受廉洁教育1次,通过案例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分值6分,自评分6分)

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发展和改革局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融入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思想。积极在公共区域设立宣传栏、法治文化专栏,认真及时更新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并将学习法律活动通过简报等形式宣传到位,提高法治意识。同时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将粮食安全检查、能源安全检查等行政行为通过网站及时公开,畅通监督渠道,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4.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配合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报送材料,不断提高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分值2分,自评分2分)

(三)组织保障。(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1.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有力。(分值9分,自评分9分)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2022年以来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组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6次,全局上下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扎扎实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到实处,积极服务保障各项中心和重点工作,紧扣“十四五”规划,围绕服务和保障国家、省、市、县重大发展战略,以良法善治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长期稳定。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部门网站、宣传栏、微信群等平台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党员干部到企业及挂钩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和普法活动,通过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主管行业业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三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五项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等制度。四是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法工作,将述法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报告,接受监督。并严格按照《龙陵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要求,认真按时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同时在干部职工述职中与述法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学法意识。

2.自觉接受执法司法监督。(分值8分,自评分8分)

截至目前,县发展和改革局未存在财政、审计等监督发现重大问题,未出现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执行积案,未发生不予回复或不及时回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情形。未发生未及时回复或不回复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的情形。

积极配合县委依法治县办完成常规工作,并及时报送法治工作信息。(分值3分,自评分3分)

(四)执法工作(分值50分,自评分50分)

一是县发展和改革局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五项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等制度,依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二是县发展和改革局始终坚持把“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部门职能,服务“六稳”“六保”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改革见实效。持续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以政府权力“减法”换取市场活力“加法”。对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再实施和变相审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合并实施的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按法定时限办结,实现“零超时”。三是认真学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制度严格实行。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4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24号)及《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9〕50号)的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必要执法记录设备,落实行法制审核人员。五是按要求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方面,2022年,县发展和改革局无行政处罚案件。六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及时更新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对企业等进行检查的记录进行核查。七是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打造集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决策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监管平台”,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张网”建设。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前置事项,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13号)要求,对规章制度、内部工作规则、网上办事指南等进行修改完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建立健全窗口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将投资管理工作重心逐步从事前审批转向过程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实行“阳光审批”。认真推广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并按照要求上报年度执法统计数据报告。七是按要求使用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系统,按时报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2022年县发展和改革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违法、变更、撤销情况。八是加强行政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就诉工作,2022年县发展和改革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五)加分、扣分项

经自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无加分项及扣分项。

二、存在困难问题

县发展和改革局在落实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还不够深,二是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对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力度、深度不够;三是受人员编制少等因素制约,县发展和改革局无专门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机构,发现和查办行政案件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完善领导机制,定岗定责,确保按时序、高质量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三)强化宣传、培育典型。实施法治建设工作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工作抓手,广泛宣传,把干部职工发动起来,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引导参与全县法治建设,并通过确立、培育、发展法治先进个人以及各类典型,逐步提高全局法治建设水平。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