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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领域标准目录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1日 19:4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序 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体主动依申请县级乡级
1综合业务监督检查1.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2.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平达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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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低保办事指南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平达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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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核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平达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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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批信息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平达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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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救助供养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社救〔2018〕18号)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平达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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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核信息1.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2.终止供养名单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社救〔2018〕18号)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平达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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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批信息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社救〔2018〕18号)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平达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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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临时救助政策
法规
文件

1.文件名称
2.文号
3.发文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平达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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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办事指南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救助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保山市民政局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保民政发〔2019〕13号)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平达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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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核
审批
信息
1.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2.救助金额
3.救助事由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保山市民政局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保民政发〔2019〕13号)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平达乡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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