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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标准目录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1日 11:1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三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体主动依申请县级乡级
1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象达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2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象达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3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象达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4食品用药安全宣传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化妆品科普宣传周等通过微信号、短视频、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文件要求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象达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