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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龙陵县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龙陵县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0日 15:2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

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受理环节: 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

2.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

3.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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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政许可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1.企业或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结果

2.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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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政许可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受理环节:受理通知书

2.拟决定环节:向有关部门和专家征求意见、决定前公示等

3.决定环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公示

4.送达环节:送达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 44 号)、《关于做好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 551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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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流程

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3.处罚执行情况:同意分期

(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1.精准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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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1.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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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强制流程

1.查封、扣押清单

2.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3.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1.精准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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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强制决定

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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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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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全文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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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

2.精准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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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行政确认


1.运行环节:受理、确认、送达、事后监管

2.责任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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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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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行政裁决和行政 调解


1.运行环节:受理、审理、裁决或调解、执行

2.责任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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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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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行政检查


1.运行环节: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

2.责任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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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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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其他行政职责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情况

2.重大建设项目落实生态环境要求情况

3.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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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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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其他行政职责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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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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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其他行政职责

生态文明

1.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审批结果

2.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审批结果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4.自然保护地政策法规标准,各类自然保护地名录及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信息,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等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 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5号)、《生态环境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 本 目 录》(公告2019年第9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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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

2.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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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职责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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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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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 咨询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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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

2.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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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1.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2.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

3.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4.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5.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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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

2.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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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

(电话、地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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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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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

污染源监督监测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 号)、《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每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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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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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公开重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及处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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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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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水环境质量信息(地表水监测结果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和 PM2.5浓度;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包括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监测点位、执行标准、监测结果);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 17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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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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