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木城乡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加强督查工作创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督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为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乡党委研究制定了“一月一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督查方式、督查要求,同时量化任务,细化分工,根据工作实际抽调指挥部各办公室、分项指挥部负责人参与督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明确督查重点,严把各项关口。我乡以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存在短板作为督查内容,坚持把握三个重点:重视责任担当,看是否履职尽责。结合责任分工,对具体分解到每名领导、落实到每个站所、落实到每名成员身上的目标任务看是否从严从实完成;聚焦问题整改,看是否整改有效。督查组严格依据督查出的问题对各村(社区)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力求做到问题整改件件有结果,件件有成效;注重标本兼治,看是否建章立制。结合各村(社区)整改过的问题,看是否建立长效机制,是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并对自整改以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逐一审核把关。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推进工作落实。我乡将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坚持不走过场、不图形式,对搞选择性整改、打折性整改、有问题不整改的村(社区)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直至问责处理。同时乡纪委对存在的问题和涉及的驻村干部进行了全乡通报,将督查发现的问题作为我乡下一步工作的重心,认真做好整改落实,确保我乡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