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木城乡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村级公益性设施正常运转为目的,建立健全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管理长效机制,确实发挥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管理。该乡制定《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制度》,并与每名岗位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违约责任等,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确保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管理健康运行。
严格考勤考核,加强督查检查。每季度按合同由乡、村两级对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逐条进行考核,并实地走访辖区内部分群众,全面了解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谈话教育,确保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
严格档案管理,完善信息档案。对岗位工作人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对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单独核算,报账严格实行转账制,不结算现金,有力的保障了资金“阳光”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