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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达乡安乐村河边寨组郭金文因与兄弟郭金发有过争执,郭金发怀恨在心,2016年5月3日纵火烧毁郭金文的房屋,造成郭金文经济损失约13万元。郭金文本身是聋哑人家庭困难,房屋又被兄弟烧毁,生活更是举步维艰。龙陵县公安局了解具体情况后,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规定,认为郭金文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可以给予司法救助。2016年12月7日,县公安局高明旭副局长带队到郭金文家,给郭金文发放司法助金2万元,以缓解郭金文的生活压力,鼓励他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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